牛牛
:一,当年并县不太成功有教训可总结。但原因并不是“留名不留驻”这个基本原则所致。如果你连这个基本原则都否定,那是你自以为是认识在作怪。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很多城市 在不断扩张,不断连绵,很可能会出现不断的合并,这个基本原则以前有市场,以后同样很适用。
二,当年 ..
(2016-12-29 10:56)
呵呵。当年的那些直辖市,正式说法是“降格”为省辖市,“划入”某省。你非说是合并,请出示证据。(如需要,我可以提供图片)没有证据的乱说,可不是“自重”的行为。典型的强词夺理。这个可以放一边,无关紧要。
关键是一个市划入某省和两市合并一样吗?长春降格,划入吉林省,它还是个市,机构没有取消这和鞍山并入辽阳一样吗?
厦门是跟福州混吗?厦门可以服从福建省,可不会服从福州市。你把福建省和福州市混为一谈了。
同理,上海绝不是北京的下级,当然不是跟北京混,上海是服从中央政府的。但绝不是服从北京市府。说上海跟北京市混就是一个笑话。唐山大连之类同理。
你认为留名不留驻是基本原则,我可以尊重你的观点,但我有权利质疑。
两者合并时,弱者名气大,可以用这个。比如五大连池和德都合并。这只是个别例外,绝不是普遍情况。不服请举例,用事实说话才是自重。你举出一个县(市)合并留名不留驻的。我就能举出一个没有用留名不留驻的。
有理不在声高,事实胜于雄辩。没有根据的说法不值一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