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7356阅读
  • 29回复

[地名探讨][讨论]强烈建议:不要用企业名称命名地名和街道名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11-09

曾见报道和亲临现场,多条马路以企业名称命名,本人认为十分不妥!地名已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根植于我们民族的灵魂之中,已成为我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企业只不过是一种适应市场体系的相对短期组织,市场经济千奇百怪千变万化,不论企业多么红火,社会地进步和发展变化,优胜劣汰地自然法则不可避免,常言说得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即便是风风雨雨,曾经红极一时的老字号也难逃厄运!而文化地传承却经久不熄,山可以移海可以填,唯历史文化不能也不会中断.当然,以企业命名地名,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某些利益关系,在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和与之配套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社会风气尚没有根本好转的今天,更不能如此.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应是操守清廉的清水衙门,和保护这方净土地卫士,否则,有保护垄断和受贿地嫌疑!有偿命名,不是一种创造,而是拜金主义地产物,企业或者说个人,为了回报社会和扶弱济困地义举,道是可以提倡,重大事件和感人地事迹,应当鼓励和褒扬,也可以做为有纪念意义的地名,以达到宣传和发扬光大地目的.


地名文化不同于其他形势,是永存的历史,比视觉艺术更为重要,功在当代惠及子孙,更能感染人鼓舞人启发人,是先进文化地代表,维护她的严肃性至关重要,热爱祖国必然热爱优秀的传统文化,维护她的严肃性,丰富她特有的文化内涵,是有良知的中华儿女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建议:有关部门不要再有偿命名,或者说无偿以企业名称命名地名,应当成为一种纪律和制度.请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讨论!!!


[em04][em04][em04]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11-09
完全同意,加精支持!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11-09

浙江34省道鄞州段自鄞州与海曙交接处到机场路分岔口被命名为雅戈尔大道,已有10多年历史了。

鄞州中心区麦德龙外的路叫麦德龙路。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11-09
以下是引用东海风在2006-11-9 20:54:59的发言:

鄞州中心区麦德龙外的路叫麦德龙路。


这个去过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11-11

像雅戈尔这样的实际已经成为地方的象征,比如松滋甚至想改为"白云边",因此,作为路名并无不可.

而如果这些大型企业形成集镇,就不妨把它命名为企业为名的镇.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11-11
不知道那个麦德龙路的英文是Maidelong Rd,还是Metro Road.
同样雅戈尔路也一样,Yageer Rd,或者Youngor Rd?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11-12

谢您回复和积极参与,地名文化不但是凝固的历史,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我们,想起刘公岛,那曾给我们带来屈辱和悲愤的历史,每次乘火车路过薛城西望微山湖,必然想起浴血杀敌地铁道游击队,那广播里铁道游击队之歌,更加激励着我们,我们更应当热爱伟大的祖国和地名文化;今天的辉煌和富有,也要想到明天的尴尬和无奈,一时之足要对得起历史文化!某破产款哥走在,曾用自己名子命名的道路上,亦或是悲愤又可能是难堪!早知今日悔不当初也!!!

[em04][em04][em04]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11-12

企业也可以成为历史.舞阳钢铁公司不正成为主角,以舞钢市走向了行政区划的舞台啊?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11-12
这只是极个别的例子,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6-11-12
冠名权,增加收入的新思路,企业显示某种关系的新办法!双赢!
[ 此贴被haw在2007-04-13 10:2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6-11-12
一种短视的行为
小号:长白小侠。是留给儿子的,不知道他有没有兴趣传承?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6-11-12

国内严峻地钢铁生产形势,铁矿石能源的需求,单位成本地核算,逼迫原有的企业必须整合,以适应市场体系地应变能力,舞钢的具体情况我们虽说不了解,但是起码他的综合效益不及宝钢,如照其模式,上海岂非要改为宝钢市了吗?!北京改首钢市吗?!即便各地都以钢铁公司命名,未必国家就能够成为名副其实的钢铁大国,重工业需要机械工业需要,轻工业和农林牧副渔,及第三产业也需要,如此都以企业命名地名那还需要地文化吗?!区划网关闭由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吧!请问那还叫中国吗?!曾见报道某企业要以避孕套,注册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还有某日本企业要注册三光牌商标,如果都以它们命名岂不乱套了吗?!再说更没有办法与国际上接轨了吧???发达国家和落后国家也没听到过如此先例啊?!是不是啊朋友?!

[em04][em04][em04]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7-24
完全支持。。。。。。。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7-24
青岛很早就把李山路(海尔门前的路,很长的,北端是海尔,南端啤酒城)改名为海尔路了。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7-24
一点不同看法:
现存的企业也许只是昙花一现,但一百年后也会成为“文化”——如果你认可这种文化的话。
譬如清末上海有江南制造总局,于是边上的一条路就命名为“制造局路”、总局大门口的路就叫“局门路”,后来江南制造总局改作了江南造船厂,就又出现了一条“船厂路”。这些名称虽然不怎么好听,但如今船厂也拆了,人们还可以从路名中抚今追昔,未尝不可称作历史留给我们的一块化石吧。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7-27
具有历史意义的企业可以。否则不可以。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7-27
引用第0楼山东大实话于2006-11-09 01:28发表的 [讨论]强烈建议:不要用企业名称命名地名和街道名称! :
曾见报道和亲临现场,多条马路以企业名称命名,本人认为十分不妥!地名已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根植于我们民族的灵魂之中,已成为我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企业只不过是一种适应市场体系的相对短期组织,市场经济千奇百怪千变万化,不论企业多么红火,社会地进步和发展变化,优胜劣汰地自然法则不可避免,常言说得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即便是风风雨雨,曾经红极一时的老字号也难逃厄运!而文化地传承却经久不熄,山可以移海可以填,唯历史文化不能也不会中断.当然,以企业命名地名,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某些利益关系,在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和与之配套的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社会风气尚没有根本好转的今天,更不能如此.主管部门和责任人,应是操守清廉的清水衙门,和保护这方净土地卫士,否则,有保护垄断和受贿地嫌疑!有偿命名,不是一种创造,而是拜金主义地产物,企业或者说个人,为了回报社会和扶弱济困地义举,道是可以提倡,重大事件和感人地事迹,应当鼓励和褒扬,也可以做为有纪念意义的地名,以达到宣传和发扬光大地目的.
地名文化不同于其他形势,是永存的历史,比视觉艺术更为重要,功在当代惠及子孙,更能感染人鼓舞人启发人,是先进文化地代表,维护她的严肃性至关重要,热爱祖国必然热爱优秀的传统文化,维护她的严肃性,丰富她特有的文化内涵,是有良知的中华儿女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建议:有关部门不要再有偿命名,或者说无偿以企业名称命名地名,应当成为一种纪律和制度.请广大网友积极参与讨论!!!
[em04][em04][em04]



当前应禁用企业名称命名地名和街道名称!

等中国有了百年企业后,再考虑用企业名称命名地名和街道名称!



ps:辉煌一时的金正集团(曾经风靡一时的广告语:真金不怕火炼)还在吗?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8-01
武汉市有长江日报路,这个不知道算不算用企业命名
还有武商路,东风大道,神龙大道等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8-10
徐州华润路、御景路
青岛澳柯玛立交、海信立交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8-29
引用第16楼玉宇清澄于2007-07-27 22:24发表的  :
当前应禁用企业名称命名地名和街道名称!
.......


企业不在了也没关系,百年老店,本也不用从路名中去寻找回忆。
可以想象,一家叱咤风云一时的企业不存在了,被兼并了,老板扫地出门了,产品再也见不到了,但是人们走过那条“**路”,还可以有几句话聊,说说当年企业的风光,或钦慕,或嘲讽,或惋惜,或调侃,或者只是无心地提及,都是很美的事啊。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7-08-30
完全同意,强烈支持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08-30
完全支持。建议推广上海的以全国地名命路名的办法。
shd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7-08-30
完全同意,企业冠名地名对地方历史文化是一种亵渎,企业不在了就失去其存在意义,完全是一种短视行为。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7-08-30
等到一百年以后,企业才有资格做路名
http://www.j-league.cn
Q群:17192729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7-08-31
泰州市春兰路,名字还行!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