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文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岑巩县
客楼乡、平庄乡设置客楼镇、平庄镇的批复
黔府函〔2014〕185号
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
你州《关于岑巩县客楼乡平庄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4〕22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岑巩县客楼乡建制,设置客楼镇,以原客楼乡地域为客楼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客楼村。
二、同意撤销岑巩县平庄乡建制,设置平庄镇,以原平庄乡地域为平庄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平庄村。
三、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5日
http://www.gzzb.gov.cn/show.aspx?id=1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