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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新建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岭背林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的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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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12-15
— 本帖被 keating 从 经济地理 移动到本区(2015-08-09) —
新府字〔2013〕19号
新建县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岭背林场野生
动植物保护区的的决定
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998年县人民政府(新政字〔1998〕27号文)同意设立岭背林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岭背林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目前生物资源量少,生物多样性不丰富,生态系统不典型,无珍稀濒危动植物。近年来随着我县的发展及人为影响,已不再具备被保护的价值。根据岭背林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撤销岭背林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
             2013年6月9日
                                
   抄送:南昌市人民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  
                                
  新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0日印发


http://www.xinjian.gov.cn/zwgk/zfwj/2013-07-02/16554.html
好姑娘,永远是我们人生路上,最好的老师。
她们是摧毁者,也是建造者。
当你从感情的余烬里爬出来的刹那,就已经涅槃重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12-15
像这样的保护区还真是有设有撤的,第一次见到,我国其它的保护区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不知道发这里合适不,不合适的话,领导帮忙删了吧!
好姑娘,永远是我们人生路上,最好的老师。
她们是摧毁者,也是建造者。
当你从感情的余烬里爬出来的刹那,就已经涅槃重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12-15
和区划调整有点挨边。不知道退了的人员怎么安排。这个林场区又打算怎么做。不专人保护以后会不会再给人破坏。
【明】花柳深藏淑女居,何殊三千弱水;雨云不入襄王梦,空忆十二巫山。

文化经济地缘接近的发达地区可以合并改区地级市直管,相离较远县市应该脱离地级市省直管,还县域经济自主权促全国经济共繁荣!

.好吧,就只有“夜憔悴”这一个小马甲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12-15
县政府就有权批保护区吗?之前还真没听说过。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12-15
目前生物资源量少,生物多样性不丰富,生态系统不典型,无珍稀濒危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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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城市化太快,这里的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已经完全恶化,死的死,走的走。。。正好,赶尽杀绝后,来一句,这里“生物资源量少,生物多样性不丰富。。。。”

大陆人确实厉害!!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12-15
回 悠长假日 的帖子
悠长假日:目前生物资源量少,生物多样性不丰富,生态系统不典型,无珍稀濒危动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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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城市化太快,这里的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已经完全恶化,死的死,走的走。。。正好,赶尽杀绝后,来一句,这里“生物资源量少,生物多样性不丰富。。。。”
大陆人确实厉害!! (2013-12-15 20:48) 

撤销保护区,可以开发了、可以卖地了,政府可以收钱了!
江南望郡,庐陵新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12-15
为啥会保护的内容没有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12-15
撤销之后变成什么了?
谢绝@倾城风雨 回复本人帖子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3-12-16
回 行者无疆 的帖子
行者无疆:县政府就有权批保护区吗?之前还真没听说过。 (2013-12-15 18:30) 

保护区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早期,在某些地方,市级、县级保护区设立并不规范,确有自行设立的。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撤销,我觉得还是应该根据现有法规,请示批准后,方可撤销。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3-12-16
“保护区目前生物资源量少,生物多样性不丰富,生态系统不典型,无珍稀濒危动植物。”

这个又没有衡量标准,多和少完全由少数人来判断。

照我说,即便是保护区撤消了,那也必须定性为“禁止开发区域”。
反对省管县,支持虚省(中央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弱县(地级派出机构,去除行政职能),强化地级市,扩权乡镇。

本人唯一马甲为涩心依旧,只在特定情况下出没...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3-12-16
回 海歌18727 的帖子
海歌18727:“保护区目前生物资源量少,生物多样性不丰富,生态系统不典型,无珍稀濒危动植物。”
这个又没有衡量标准,多和少完全由少数人来判断。
照我说,即便是保护区撤消了,那也必须定性为“禁止开发区域”。 (2013-12-16 09:22) 

如果在乐化镇应该会给开发,直接就是南昌后花园了。快发展到了。具体位置没查到。希望撤了这个保护不是为了可以开发吧。
【明】花柳深藏淑女居,何殊三千弱水;雨云不入襄王梦,空忆十二巫山。

文化经济地缘接近的发达地区可以合并改区地级市直管,相离较远县市应该脱离地级市省直管,还县域经济自主权促全国经济共繁荣!

.好吧,就只有“夜憔悴”这一个小马甲了!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3-12-16
回 大地沿河流 的帖子
大地沿河流:撤销之后变成什么了? (2013-12-15 23:16) 

变成生态公园也好。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3-12-16
回 lisiyi203 的帖子
lisiyi203:撤销保护区,可以开发了、可以卖地了,政府可以收钱了! (2013-12-15 21:54) 

请照此办理。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3-12-16
也许是有开发商看上这块地方,想建高尔夫球场呢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3-12-16
撤销了就可以开发了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3-12-17
看样子是设置了保护区之后动植物资源减少的,怎么回事?
是客观原因,还是管理不善?只说了个“人为的影响”,怎么影响的?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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