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决策层不限于在原有体制上考虑行政治体制改革革问题,更关注从行政架构上寻找改革的突破。
国家“十一五”规划中有两处非常值得重视的新亮点:一是在完善财政体制内容中提到“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对县的管理体制”;二是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内容中强调“优化组织结构,减少行政层级”。这表明,政府改革开始从减人、减事、合并机构的行政职能调整,扩展到减少层级的行政治体制改革革。尽管这项改革还处于酝酿和铺垫阶段,但这确是行政体制改革思路上的重要取向。可以看出,中央决策层不限于在原有体制上考虑行政治体制改革革问题,更关注从行政架构上寻找改革的突破。
我国行政区划体系按宪法规定分为省、县、乡三级制,事实上,在省县之间却还存在着一级建制――地区或地级市,并逐渐形成了市管县的格局。世界大多数人口和地域大国,一般是三级政权体制。解放初,中央以下有中央派出的大区局,但是后来被撤销了。省以下除了少数的民族自治州外,省与县之间只有省级政权派出的地区党和政府机构,不是一层政权体制。1958年以后,成立人民公社,成为政社合一的组织,但是没有相应的人大,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一级政权体制。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撤销人民公社改为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后来陆续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的乡镇还设立了政协。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以城市为中心发展经济,实行市管县体制,派出的地区机构纷纷改市,全国地区一级派出政权体制逐步改为省和县中间的一层政权实体。21世纪初,中国政体基本形成了中央、省、地级市、县、乡这样的五层政权体制。这种体制,无论从国家治理的信息传递和保真角度看,还是从治国的成本和效率角度看,都毫无益处,弊端太多。
(一)政权设几层合适
政府为什么存在?从经济学上讲,一是社会和市场不能通过自治和市场机制解决一些问题,如公共产品、社会规则、违规的裁判和处罚、行为体之间冲突的调节、社会治安、国家安全等等,需要有一个政府这样的政体来解决。二是由政府统一来解决公共问题时,比由社会自行分散地解决这些问题,要节约大量的费用,降低了社会和经济有序运行的成本。三是政府是降低公共事业和社会管理成本的一种组织形式。比如,各个家庭雇用保安,要比建立警察来维持治安成本高得多。再如,人们用分散的力量来解决相互之间的冲突,要比建立行政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仲裁和诉讼成本高昂得多。因此政府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共服务效率,降低社会管理成本。同时政府也有一个控制行政成本的问题。四是政府是正义和公正的组织形式,保护每一个公民的权益(因为许多家庭即使不考虑成本,也因收入水平不高可能雇不起保安),政府为这部分居民提供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当一个政府的管理成本相当昂贵,效率十分低下,并且不能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甚至损害公民的利益时,这样的政府有违它存在的经济学和社会学准则,就需要改革。
至于政权到底分设几层合适,从经济学上讲,取决于较少投入成本和较佳管理结果的最优分层。即这样一种状态:设某一种最优政权分层状态,当政权分层多于这一最优分层时,政权的成本加大,效率降低,管理的效果并没有相应提高,或者说管理效果的提高效应远远小于分层成本的加大,这是不合算的;而当政权分层少于这一最优分层时,管理不到位,导致经济社会秩序的混乱,虽然政权投入减少,但是社会混乱损失加大,也得不偿失;只有这一数量的政权分层,政权的投入成本和管理效果能得到最优的投入产出,这就是政权最佳分层的经济学原理和经济学选择。
(二)中国五级政权体制的种种弊端
五级分层政权体制的设置,使政权各项事务运作的时间加长五分之二,甚至更长。比如,一项国务院的法规,三级政权体制时,中央传达给省,省再传达到县,到县这一级就可以贯彻落实了。而五级政权体制,按照规则和政权运转体制,中央传达给省,省传达给地级市,市传达给县,县再传达给乡镇,由乡镇去贯彻落实。这比三级政权体制多了两个环节,本来三个月可以完成的事情,需要五到六个月的时间。审批、许可等等公务履行层次增多,由于每一个层次中有若干个周转环节,周转时间也更加长。
五级政权体制使信息传达放慢,信息量损失和信息失真的概率加大。信息是现代政务、法务赖以运转的最基本依据。按照信息学原理,信息流程的环节越多,信息流动速度越慢,原始信息在流动中越大量地漏损和消失,并且信息内容被放大或者缩小或者过滤。五级政权体制时,各种自上而下的信息,比如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就被一级一级地缩小和篡改,而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可能得不到完全落实。各种自下而上的信息,也被放大、缩小或者扭曲。比如,一些成绩可能被夸大,一些事件可能被隐瞒,一些真相被掩盖,一些上报的事件被加工和改造。
五级政权体制使政权运转的成本和机会成本大大上升,成为国民经济的沉重负担。我们建国以来治国的一个模式是,理念上只考虑管理到位、细致和全面,但是不讲管理的成本。
五级政权体制使政权运作的效率越来越低。五级政权运作投入的成本相当高昂,但是其提供的服务与投入不成比例。并且,它使办事层次增加,办事环节成倍增多,办事的时间成本也加长。例如,同样一项审批,在三级政权体制,审批权在省里时,乡镇将事项报县里,假定需要县三个部门周转审批,再报省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只需两个层次、四个环节。而在五级政权体制,先要报乡政府,假定有两个科室涉及此事,到县里三个部门周转审批,到地一级,也需要三个部门审批周转,再到省有关部门批准认可,办完此事,需要四个层次,九个环节。
五级政权体制自我膨胀、自制程序,增加了消耗,摩擦不断。一是五级政权体制,从机构数量和人员规模上讲,是更有自我膨胀动力的分层体制。由于机构设置要求上下对口,中央有多少机构,从省到地再到县,最基层到乡镇,都要有多少机构。许多地和乡,还自设部门,多提干部,多养吃皇粮的。二是从对社会经济发展、管理经济和社会秩序有无用处来说,目前政权中许多机构是毫无用处的,有它们也行,没有它们可能经济发展更快,企业和老百姓的负担更轻,腐败更少。但是,一些部门为了表现它们的工作成绩,为了引起领导的注意,负责人为了仕途的升迁,为了有位而有为,积极制造工作。三是分层政权之间有很多的摩擦,需要协调,形成摩擦消耗,并要支付协调成本。一个层次有N个机构,就要多开一个层次的N个会议,上传下达;本来有三个层次的N个机构之间相互协调,现在需要五个层次的N个机构相互协调。各层次的各机构之间存在许多意见上的不一致,存在着利益上的矛盾,存在着管辖权力上的冲突,都需要通过开会、协商,甚至以社会和经济发展为代价来支付其成本。
五级政权体制中,乡镇一级政权直接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中国古代没有乡镇这一级政权,只是上级特派人员或乡里推举乡绅来进行管理,国家仅给很少的人一些补贴,或者从公务中抽取一定的利益。现在,中国的乡镇农民每人需要负担的党务、人大、行政等干部,加上七站八所,平均约为一百人,四万个乡镇,农民需要负担的乡镇各类干部约为四百万人。从抽样调查的情况来看,村里还有农民需要负担的农村准干部,每个村平均为十人,全国六十多万个村,农民需要负担六百万人,乡村两级共计需要负担一千万人。每人平均消耗以一万元计,仅乡村两级各类干部,农民就需要负担一千亿元。 这些人员,财政负担的不到百分之五。百分之九十五的费用,通过向农民收取各类费项、各类罚款、各类摊派筹集。
而目前地级市,在财政分成的体制下,靠剥夺一些县和县级市的财力以维持其政权运转。一些有财力的地区,通过剥夺一些县和县级市的财力发展所谓的中心城市。目前的上级考察任命下级干部的体制,加上上下级的财政分级体制,地级财政在县级上交税收中要分一块。原来效益好的县属企业要改变成市属企业,把税收交到市里;亏损的企业,要想方设法从地级下放给县里,由县里来背这些包袱;市里有什么工程,还要各县集资出钱。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地一级市实际上是汲取和集中县一级财力的体制。为什么中国的县域经济一直很困难,不能得到良好的成长,很大原因是上有地一级政权剥夺和集中,下有乡一级政权釜底抽薪,上抽下漏,无法健康发展。
另外,五级政权体制,使中国各层次的精英几乎都被吸收到了党政部门,使工商业中缺乏高素质精英人才。
(三)三级政权体制的改革方向
从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来看,政府调节经济和管理社会,一是依靠市场,政府补充管理一部分市场失灵的部分,二是依靠社会中介和自治组织,政府通过社会和中介组织管理和协调许多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因此,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往往是小政府、大社会体制,一般是三级政权体制。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政府职能调整加快,基本具备了省直管县的改革条件。从这一层级展开,较有力度,对于我国行政区划和行政体制改革都具有突破性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第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省直管县提供了制度保障。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是高度集权的全能政府,经济与社会事务完全由政府包揽和经营。政府巩固其高度集权,就必须加强计划,增加管理层次。我国行政区划层次过多,从根本上说是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市场经济打破了传统体制下政府管理模式,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主导型,政府剥离了大量的微观经济管理工作而把主要职能转向宏观调控,这就为省直管县提供了可能。
第二,经济社会的发展,为省直管县提供了技术条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电话、电视的普及,特别是计算机、远程通讯等现代技术手段运用水平的提高,政府间传递信息流程明显缩短,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大增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基础设施的改善,现代交通工具的发达,使得省域与县域之间的空间距离变得越来越短。这些历史性的变化,为政府扁平化管理创造了条件,也为省直管县提供了可能。
第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级指导县级发展经济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国家统一制定大的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十六大提出了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思想。市一级的职能范围逐渐缩小,只能发挥中间传递的作用。而且,市同县在发展问题上具有同质性。县由省直管,市可以集中精力发展和治理城区,县可以专心致志发展和治理乡村。
第四,行政层级过多,也不符合国际上的政府改革发展方向。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实行的是二级或三级制,有些国家实行的是一级制,实行四级制或以上的国家不到五分之一。美国国土面积与我国相近,实行州―市二级与州―县―镇三级共存制;印度实行邦―县―区三级制;日本为都、道、府、县―市、町、村二级制。目前,我国已成为行政层级最多的国家,需要向扁平化过渡。
第五,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税收的原则构建政府层级。目前我国现行的是五级政府,但是按这样的架构,各级政府如都要求有自己稳定的税基,都能按照分税分级的框架来形成财力分配,至少基层看不到出路,乡一级已全然不可能有大宗稳定收入来源来形成分税体制。因此有必要积极推进"乡财县管"的试验,取得经验,走出减少乡镇财政层级的一条路子,进而在条件成熟时修宪减少政府层级,把乡镇政府变成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进而还可以考虑在省以下实行市、县财政同级,即实行财政的"省管县"体制,把地区一级政府虚化。原来地级就是规定为省级的派出机构,近年地市合并后,已经实化了,很多地方搞了"地市合并"或"撤地设市"。但浙江等地,省和县之间的体制联系是很实的,而市是一种过渡的形式,浙江的市和县都对省政府"说话"来搭财力分配框架,即在财政体制上,市与县实际是"平级"地位。如果能把政府缩到实三级加两个半级(市与县在体制上同级、地和乡作为派出机构层级),就非常接近市场经济国家的通常情况了。这种情况下,实行分税分级体制和解决现在省以下理不清的体制难题,就有望得到一个相对好处理的方案。从中国的历史看,自秦朝行郡县制两千余年以来,不论朝代如何兴替、政府体系如何变化,县级政府始终是最稳定的一个层级,另外省级亦是相当稳定的层级,中央之下有了这两级实的,挂上一级(乡镇)或两级(地、乡镇)派出机构,并合理规定派出机构的功能和编制,当可解决好既减少层次,又维护政府体系有效运转的任务。
除了前面论述的中央政府大部制―省直管县―划小省级行政区域联动改革外,如果不进行大改革,远期宜采取分省、撤地的战略,取消副省和地级政权层次。对民族自治州,实行特殊的保留政策。但是,要相应缩小州级政权的规模和权限,将深圳、西安、青岛、武汉、大连等城市改由中央直辖,将一些人口和地域大省分开。一些地级政权干部和机关可往新建的省和直辖市一级合并或分流。目前来看,对地一级政权,应当采取三个严厉控制:严厉控制地级政权的机构设置和新增人员进入;严厉控制政府行政运转预算经费;严厉控制各种加强地级政权各类机关审批权力的行为,并弱化地级政权对县级政权的管理权限。近期内对县党政一把手,由省委考察、任用和管理,在人事和财政等重要环节实行省直管县的体制。随着基层民主的不断扩大,完善和改革县级主要领导产生机制,以纳入相应省直管的体制。
对于目前市管县的地级市,可以在剥离市管县(县级市)的前提下,只管市区的区,地级行政级别不变。其公安、建设、规划等机构,可以实行市政府各部门派出体制。
(执笔:周天勇、张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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