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将重启申请“较大的市”
深圳新闻网-深圳商报 2013-11-22 07:42
深圳商报佛山讯】(驻佛山记者 段煜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日前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提到要“逐步增加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的市数量”。佛山市法制局局长蒋万伦近日在接受相关记者采访时认为,一旦国务院重启该项工作,佛山获批申请“较大的市”的可能性很大。
据了解,国务院自1994年即已开始停止审批“较大的市”。在2003年,佛山就曾进行调研,并有政协委员在佛山市两会上建议佛山着手申报“较大的市”,佛山也向广东省政府提交了申报申请。
2008年至2010年,时任佛山市市长的陈云贤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连续3年建议国务院重启审批程序,批准佛山成为“较大的市”。2008年7月,佛山市政府申报“较大的市”的请示得到广东省政府的支持,省政府也于8月向国务院递交《关于批准我省佛山市为“较大的市”的请示》。今年2月,全国人大代表、佛山市市长刘悦伦向佛山有关媒体表示,会继续争取让佛山成为“较大的市”。
同时,广东的另一个城市东莞也在申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