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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原创]追本溯源话吴忠(市)("超微星史地系列"49)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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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6-30
追本溯源话吴忠(市)


    吴忠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总面积21423平方公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3》),2012年户籍人口140万人(2010年常住人口127万人)。现辖利通区、红寺堡(pǔ)区2个市辖区,盐池县、同心县2个县,并代管青铜峡市。市政府驻利通区。吴忠城区交通便利,商贸发达,历史上曾有“水旱码头,天下大集”之称。吴忠是我国回族比例最高的地级市(2010年达51.76%),境内有大小清真寺1500多座,每逢伊斯兰教的重大节日,周边各省区穆斯林群众远道而来聚集市区,被称为中国“小麦加”。


一、古富平县、灵洲县在今吴忠
   夏商西周,今吴忠地区居住着羌戎部落。春秋战国时,今同心地区属义渠国,今盐池地区属昫衍戎居地,后为秦所灭。最早的行政建置为秦惠文王时期(公元前327~前311年)在今盐池县境内设立的昫衍县。
   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北逐匈奴,取“河南地”(今黄河河套以南地区)。三十三年(前214年),置富平县(治今吴忠市利通区西南金积镇附近),与昫衍县同属北地郡。为宁夏平原地区最早设置的县。
   西汉惠帝四年(前191),置灵洲县(治今吴忠市利通区西北古城镇古城村)、灵武县(治今青铜峡市邵岗镇附近)、昫衍县(治今盐池县境内),均属北地郡。元鼎三年(前114年),置三水县(治今宁夏同心县下马关镇北红城水古城),属安定郡,并为安定郡属国都尉治所。新莽改灵洲县为令周县,三水县为广延亭县。
东汉建武初,复名灵洲县、三水县。永初元年(107),北地郡治由马岭县(今甘肃庆阳县西北马岭镇)移治富平县。五年(111年),因羌族起义,北地郡及富平县、灵州县(灵洲县改名)内迁,寄治池阳县(今陕西泾阳县西北)。永建四年(129),起义被镇压,郡、县归治旧地。永和四年(139年),羌族再次起义,永和六年(141年),北地郡及富平县、灵洲县再次南迁,寄治冯翊县(今陕西大荔县)。至此,富平县从吴忠境内徙离,灵洲县废。三水县、昫衍县废。将原三水县境归入西川都尉(在今同心县境内),后改置西川县,属安定郡。
东汉末年至三国两晋时期,今吴忠地区为羌、匈奴、鲜卑等族的驻牧之地。东晋十六国时期,先后属前赵(匈奴)、后赵(揭)、前秦(氐)、后秦(羌)、赫连夏(匈奴)五国属地。407年,匈奴铁弗部赫连勃勃建立夏国,今盐池地区为其腹地。
   北魏太延二年(436),于故灵州城(治今吴忠市利通区西北古城镇古城村)置薄骨律镇,系边境重要军镇之一。正光五年(521),今同心地区属原州(今固原)。孝昌二年(526)改薄骨律镇为灵州。置大兴郡(治今盐池县境内),属西安州。北魏末置普乐郡,属灵州。西魏因之。改大兴郡为五原郡,寻复名大兴郡,改西安州为盐州(治今盐池县境内)。北周置回乐县,属普乐郡。今盐池大部属盐州五原郡。
   隋开皇三年(583),废普乐郡。废五原郡。大业元年(605),置他楼县(治今海原县李旺镇附近),属平凉郡(唐初改隶原州)。今同心县西南属他楼县,北部属鸣沙县。大业三年(607),改灵州为灵武郡,回乐县属之。改盐州(治今盐池县境内)为盐川郡。
二、大唐中兴在灵武
   唐武德元年(618),改灵武郡为灵州,改盐川郡为盐州。今盐池大部属盐州五原县。武德四年(621年),回乐县析置丰安县。贞观元年(627),灵州属关内道。贞观四年(630年),于回乐县境置回州,以丰安县隶之。贞观六年(632年),于他楼县(治今海原县李旺镇附近)置缘州,辖今同心县西南地区,韦州一带仍属灵武郡鸣沙县。贞观十三年(639年),废回州,省丰安县,其地并入回乐县。咸亨二年(672年),置安乐州(后称长乐州)(治今同心县韦州镇附近),以安置吐谷浑部族,属灵州,后属原州。神龙间(705796年),于今盐池县西南部置温池县,属灵州,后属威州。开元九年(721年)于灵州置朔方节度使,统辖今宁夏大部。天宝元年(742),改灵州为灵武郡。至德元年(756年),唐肃宗李亨于灵州即位,指挥平定安史之乱。升灵州为大都督府,煊赫一时。至德元年(756年)后,缘州、长乐州没于吐蕃。乾元元年(758)复改灵武郡为灵州。大中三年(849年),唐军收复失地,改长乐州(治今同心县韦州镇附近)为威州,辖鸣沙县、温池县(治今盐池县西南)。
   五代各朝,仍置灵州、盐州。
三、西夏西京西平府
   北宋咸平五年(1002),党项部李继迁攻占灵州、盐州、天都山(在今海原县)等地,改灵州为西平府,都之。仍置灵州,废回乐县。宋天禧四年(1020),西夏迁都兴州(今银川市),后西平府又称西京。宝元元年(1038)西夏建国,改威州(治今同心县韦州镇附近) 为韦州,置韦州静塞军司,嘉祐七年(1062),改为祥祐军。元符间(1098-1100)年,宋朝收复天都地区,置西安州,今同心县西南属之。
   金朝攻占宋镇戎军(今固原),改置镇戎州,今同心县县西南为其所辖。
   元灭西夏,仍置灵州,废韦州。并盐州入环州。今盐池县属环州。今同心县分属开城府和宁夏路。中统二年(1261),灵州属西夏中兴等路行省。至元八年(1217),属西夏中兴等路行尚书省。至元二十五年,隶甘肃行省宁夏府路(即宁夏路总管府)。天历二年(1329),封西安王阿刺忒纳失里为豫王,筑豫王城(后讹为豫旺城,即今同心县预旺镇)。
四、吴忠堡低调问世
   明洪武三年(1370),徙灵州军民于关内,一度空其城。洪武十六年(1383年),灵州城(今吴忠市利通区西北古城镇古城村)为河水崩陷,于故城北十余里处(今灵武市西杨洪桥一带)筑新城。置瓦渠等四里,属宁夏卫。洪武十七年(1384年),置灵州河口守御千户所,属陕西都司。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明庆王就藩宁夏镇(即今银川市),因粮饷不足暂住韦州(今同心县韦州镇),修庆王府,建文三年(1401年),迁居宁夏城,设韦州群牧千户所,专司牧马。永乐末,河水又逐迫灵州城(今灵武市西杨洪桥一带)下,宣德三年(1428),复在此城东五里余筑新城(即今灵武市区),改灵州河口守御千户所为灵州千户所,属宁夏卫。正统八年(1443年),置花马池营。成化五年(1469),在豫旺城设平虏所,亦名平远所。弘治六年(1493)置花马池守御千户所。弘治十年(1497),设韦州守御千户所。弘治十三年(1500),升灵州千户所置灵州,直隶陕西布政使司。弘治十四年(1501),设平虏守御千户所,隶固原卫。弘治十七年(1504)革灵州,复为灵州千户所,仍由宁夏卫管辖。弘治十八年(1505年)在故元豫王城(今县境东南之预旺堡)置平虏守御千户所(亦名平远守御千户所),隶固原卫。正德元年(1506),改灵州千户所为灵州守御千户所,还属陕西都司。正德二年(1507年)改花马池守御千户所为宁夏后卫。嘉靖六年(1527年),筑吴忠堡(今吴忠市城区),属灵州守御千户所。嘉靖九年(1530),瓦渠等四里改属灵州守御千户所吏目管辖。万历以后,灵州守御千户所改灵州千户所,复归宁夏卫管辖。
五、金积堡抗清十年
   清初沿用明代建置。雍正二年(1724),改灵州千户所为灵州直隶州,属宁夏府。雍正二年(1724),今同心县韦州、同心城为宁夏府属灵州辖地。雍正三年(1725年),废宁夏后卫,设灵州花马池分州。雍正四年(1726)裁平远千户所。乾隆十四年(1749),甘肃省平凉府置海城盐茶厅,今同心县下马关、预旺地区为其辖地。同治元年(1862),回民领袖马化龙据灵州金积堡(今金积镇东北)反清起义,同治十一年(1872),起义被镇压,清兵毁城。析灵州西部金积堡等地置宁灵厅,治金积堡(今金积镇东北),改宁夏水利同知为宁灵抚民同知,属宁夏府。同治十三年(1874年)置平远县(治今同心县下马关镇),于同心城分设巡检,属甘肃省固原直隶州。同治年间,在豫王城(今同心县预旺镇)置平虏(平远)守御千户所,隶固原卫。清代,吴忠堡、韦州、同心城均属宁夏府灵州。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于金积堡旧城西南1里保生寨筑新城(即今金积镇),宁灵厅迁驻。
六、民国划归宁夏省
   民国成立后,1913年,改宁灵厅为金积县,改灵州为灵武县,改花马池分州为盐池县,并将原属灵州的惠安、盐积、隰宁、萌城四堡划归盐池县管辖。连同平远县,均属甘肃省朔方道。
   1914年,平远县(治今同心县下马关镇)因与广东、贵州2省平远县重名,改名镇戎县。
   1928年3月,改镇戎县(治今同心县下马关镇)为豫旺县。
   1929年,宁朔、金积、灵武、盐池、豫旺等县属宁夏省。灵武县改吴忠堡为吴忠镇。
   1932年,宁朔县治所由新满城(在今银川市金凤区)迁至望洪堡(一作王洪堡、王宏堡,今永宁县望洪镇)。
   19366月,中国工农红军西征,解放豫旺县(驻下马关)、海原县大部分地区,7月,建立豫旺县苏维埃政府(驻下马关),10月,建立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驻王家团庄(今同心县王团镇),辖豫旺县及海原县东部回民区,为历史上第一个县级回民自治政权。两县均属陕甘宁省。建立盐池县苏维埃政府,不久改称抗日民主政权,属陕甘宁边区三边分区。国民党盐池县政府迁驻惠安堡,管辖红军放弃的惠安堡、萌城堡等地,形成两个盐池县并存的局面。19373月,红军放弃豫旺县。4月,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终止活动。
   19384月,豫旺县徙治同心城(今同心镇),改名同心县。将金积县所辖喊叫水区(包括今中宁县喊叫水镇及徐套乡长流水地区、同心县河西镇)划入同心县。
   1940年,因盐池县大部地区属陕甘宁边区盐池县管辖,国民党盐池县政府移驻惠安堡,将临近的同心县下马关、韦州、红城水和金积县的红寺堡划属国民党盐池县政府管辖。
   19423月,宁朔县治所迁至小坝(今青铜峡市城区)。
   1945年,宁夏省政府于灵武县吴忠镇虚设吴忠市,未果。
   1947年,国民党宁夏马鸿逵部侵占盐池县的大部分地区,陕甘宁边区盐池县政府迁至县境南部山区李塬畔,国民党盐池县政府迁至盐池县城。7月,陕甘宁边区收复盐池县城,月余撤离。
七、成立河东回族州,一度划归甘肃省
   19498月,陕甘宁边区收复盐池,盐池县政府由山区返回县城(9月,结束两个盐池县保存局面)。9月,灵武县吴忠镇解放,成立吴忠堡市(县级),由宁夏省直辖。11月,缩编为吴忠镇,归灵武县管辖。年底,将国民党盐池县政府管辖的下马关、韦州、红城水归还同心县,将原金积县的红寺堡一并划归同心县。
   19502月,根据宁夏省人民政府首届委员会会议决定,以灵武县部分辖地析置吴忠市(县级)。5月,又经省人民政府行政会议及财经会议研究决定,调整为吴忠镇(县级),由省直辖。10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吴忠镇仍改为省辖市”的批电,吴忠镇正式改为吴忠市。
   19531月,宁夏省决定在回民聚居的金积、灵武、吴忠、同心4县设立专区级的“宁夏省回族自治区”。4月,宁夏省“金、灵、吴、同”回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在吴忠市成立,与吴忠市人民政府合署办公。7月,宁夏省“金、灵、吴、同”回族自治区筹委会改名为宁夏省河东回族自治区筹委会。
   19544月,宁夏省河东回族自治区成立,辖吴忠市和金积、灵武、吴忠、同心3县,并与吴忠市政府合署办公。9月,宁夏省建置撤销,河东回族自治区隶属甘肃省。并代管盐池县。
   19552月,河东回族自治区政府与吴忠市政府分署办公。4月,河东回族自治区更名为吴忠回族自治州,并代管盐池县。12月,盐池县正式划入。
   1958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撤销吴忠回族自治州,所辖各市、县由自治区直辖。同心县由同心老城(半个城)迁往城北1公里的荒滩(老飞机场),老城逐渐废弃。
   19608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宁朔县、金积县。设立青铜峡市,以原宁朔县的瞿靖公社全部和小坝公社大部、李俊公社小部,原金积县的中滩公社全部和双闸公社部分地区,中宁县的渠口公社部分地区(广武农场)为青铜峡市的行政区域,青铜峡市驻青铜峡镇;将原宁朔县辖的李俊公社大部和小坝公社小部划归永宁县;将原金积县所辖马莲渠公社全部和双闸公社小部划归吴忠市。
   19636月,撤销吴忠市,设立吴忠县;撤销青铜峡市,设立青铜峡县,迁驻小坝。
   19664月,将吴忠县陈袁滩公社(位于黄河以西)划归青铜峡县。
   196812月,将青铜峡县陈袁滩公社(位于黄河以西)划回吴忠县。
八、从银南地区到吴忠市
   19724月,设立银南地区,领导原由自治区直辖的吴忠、青铜峡、中卫、中宁、灵武、同心、盐池7县,地区机关驻吴忠县。
   19831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吴忠县,恢复设立吴忠市(县级)。
   198412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青铜峡县,恢复设立青铜峡市(县级),驻小坝。19852月正式成立。
   1987年,国务院批准,青铜峡市驻地由小坝镇迁至立新乡(注:位于小坝西南14公里处;2001年改设立新镇)。未实施。
   19965月,国务院批准,撤销灵武县,设立灵武市(县级)。
   19985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银南地区,设立地级吴忠市。原县级吴忠市更名为利通区。9月,吴忠市、利通区分别挂牌。
    同年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决定:在吴忠市同心县北部设立红寺堡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自治区政府派出机构,属自治区扶贫扬黄灌溉移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行使县级政府职能。
   200210月,宁夏自治区政府批准:将灵武市(县级)由吴忠市代管改为由银川市代管;将红寺堡开发区划归吴忠市管辖。
   2003年,利通区撤销吴忠镇、古城乡、上桥乡、早元乡,设立古城和上桥2个街道办事处(以原古城乡各村,吴忠镇的6个社区,早元乡的2个村设古城街道办,以原上桥乡各村,吴忠镇的7个社区设上桥街道办,将原早元乡的其余4个村划归板桥乡)。原吴忠镇的13个社区居委会分别划归古城街道办事处和上桥街道办事处。同年,利通区将划归古城、上桥2街道办事处的原吴忠镇的各社区划出,设立市区街道社区管委会。
   2004年底,将吴忠市利通区陈袁滩乡(位于黄河以西——笔者注)划归青铜峡市,并撤销陈袁滩乡,设立陈袁滩镇。
   20053月,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合理调整市区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市区管理职能的决策精神,吴忠市实施吴忠市、利通区党政机关统一办公。撤销中共利通区委,设立利通区党工委。利通区党政机关与吴忠市党政机关实行统一办公,两级机关人财物合并管理。
   20067月,为理顺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市区以裕民街、朝阳东街(均为东西向)为界,撤销原来的市区街道社区管委会,设立胜利路、金星街两个街道办事处。
   200612月,为保护青铜峡水库湿地,将中宁县白马乡跃进、新田2个村库区周边部分地区(80平方公里)划归青铜峡市管辖。
   20077月,为进一步统筹城乡经济发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快市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吴忠市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撤销胜利路、金星街、古城、上桥4个街道办事处,设立胜利镇、金星镇、古城镇、上桥镇4个建制镇。同年,将海原县兴隆乡兴隆村划归同心县豫海镇。
   2008年,将海原县兴隆乡整建制划归同心县。
   20099月,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以吴忠市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南川乡的行政区域(注:即原红寺堡开发区辖区)为红寺堡区的行政区域。10月,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化吴忠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决定:设立利通区四套班子及部门,在同心县、盐池县实行“省直管县”改革试点。12月,自治区决定,将同心和盐池县列为吴忠市扩权强县试点县。两县与吴忠市的行政隶属关系不改变,在实行自治区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将十大领域100项管理权限直接下放到两县。20105月,为有效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政府决定对银川市所代管灵武市和吴忠市利通区的部分行政区划作调整。具体为:将灵武市白土岗乡沙沟以南、211国道—211高速公路以西地域,包括白土岗乡的西沟沿、南梁、五里坡、海子井(除仍居住在211高速公路以东的一个村民小组)4村和白塔水村北部及新红村位于211国道—211高速公路以西的地域划归利通区管辖;将灵武市白土岗乡南部,自灵武市—利通区界线附近,向正东方向至211高速公路一线以南,包括白塔水村南部的地域划归红寺堡区管辖。


参考资料:
《宁夏通史》,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宁夏通志•行政建置卷》,方志出版社2010年版
《宁夏五千年》,郑彦卿编,宁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吴忠市志》,利通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中华书局2000年版
《红寺堡开发区志》,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青铜峡市志》(上下),方志出版社2004年版
《盐池县志》,宁夏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同心县志》,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吴忠与灵州》,宁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地名志》,吴忠市人民政府1987年编印
[ 此帖被超微星在2017-05-09 19:42重新编辑 ]
追本溯源,穷根究底;左图右史,兼收并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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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6-30
前几天去了吴忠市区,有种kongbu的感觉。
让我悄悄朦上你的眼睛,让你猜猜我是谁?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6-30

1998年5月,国务院批准,撤销银南地区,设立地级吴忠市。原县级吴忠市更名为利通区。9月,利通区正式挂牌。
2005年3月,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合理调整市区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市区管理职能的决策精神,吴忠市实施吴忠市、利通区党政机关统一办公。撤销中共利通区委,设立利通区党工委。利通区党政机关与吴忠市党政机关实行统一办公,两级机关人财物合并管理。
2009年10月,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关于深化吴忠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决定:设立利通区四套班子及部门.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7-01
其实红寺堡当年直接设县似乎更好。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7-01
2003年,利通区撤销吴忠镇、古城乡、上桥乡、早元乡,设立古城和上桥2个街道办事处

2006年7月,设立胜利路、金星街两个街道办事处。

2007年7月,撤销胜利路、金星街、古城、上桥4个街道办事处,设立胜利镇、金星镇、古城镇、上桥镇4个建制镇。


这真的是蛋疼啊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7-01
灵武应该划给吴忠,本来就是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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