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后1.04的总和生育率指标是怎么得来的?
总和生育率(TFR)是反映人口发展趋势的最重要指标,它大致相当于平均一个妇女一生生育多少孩子。
其计算方法是(注意生育率和出生率的区别):
1. 把育龄妇女(15岁到49岁)按不同的年龄段进行统计,每个年龄段覆盖五年,即,划分成15-19岁、20-24岁、直到44-49岁等年龄段,统计每个年龄段的妇女人数,以及普查之前一年内每一年龄段妇女生育的子女总数。这样就得到每一年龄段的妇女的出生率(注意, 出生率都是以每年每千人为单位)。这个出生率叫做分年龄出生率(Age-specific birth rate,简写是ASBR)。
2. 将各个年龄段的ASBR累加,再乘以5年,就得到总和生育率(公式见
http://citeseerx.ist.psu.edu/vie ... p=rep1&type=pdf)。注意这时是以每千名妇女为单位。中国所采用的总和生育率是以每名妇女为单位,所以应该再除以1000。
按照最新发布的“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查表6-3“全国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2009.11.1-2010.10.31)”,可以计算出总和生育率在这一年已经降低到
(5.93 + 69.47+ 84.08 + 45.84 + 18.71 + 7.51 + 4.68)× 5 / 1000 = 1.18
按照这种方法计算出1.18并没有问题,但这个公式只是它统计了普查前一年内育龄妇女生育子女的情况,我们可以清楚看到,对于15至19岁,育龄妇女的ASBR值为5.93,25至29岁为84.08,45至49岁为4.68,差异非常大,这非常好解释,是因为15至19岁生孩子太早,45至49岁生孩子太晚,这两个年龄段生孩子的数量肯定少,而25至29岁为生育活跃期,很多妇女在这个年龄段当了妈妈,因此,这样的数字进行求和及平均,可以很好的反映过去一年育龄妇女的生育活跃程度,却不能反映妇女终身生育的子女数量,45至49岁妇女以前生过孩子吗?15至19岁少女以后还会再生孩子吗?在这个公式里体现不出来,除非每个年龄段妇女的生育行为完全一致,否则1.18只能反映过去一年内育龄妇女生育活跃程度,而与我们关心的妇女终身生育多少个孩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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