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青岛市黄岛区藏南镇更名为藏马镇的批复
鲁政字〔2019〕190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黄岛区藏南镇更名为黄岛区藏马镇的请示》(青政呈〔2019〕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藏南镇更名为藏马镇,其
行政区域范围和镇政府驻地保持不变。
你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按照行政
区划和
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认真做好
政区更名工作。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执行中央政策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大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区域
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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