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红古区调整部分街道行政区划变更的批复
兰政函2020 48号
红古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红古区窑街地区行政区划优化调整的请示》(红政请〔2020〕2 号)收悉。经2020 年 4 月 20 日兰州市人民政府第 93 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下窑街道,保留窑街街道和矿区街道。撤销沙窝、新村、滩子和滨河 4 个社区,保留和平、团结、新跃、跃进、二坪台、下街、山根、下窑 8 个社区及大砂、红山、上街 3 个村。调整后,窑街街道辖区面积 39.2 平方公里,管辖和平、团结、下街 3 个社区,大砂、红山、上街 3 个村。矿区街道辖区面积 18.8 平方公里,管辖山根、下窑、跃进、新跃、二坪台 5 个社区。窑街街道、矿区街道办事处驻地不变。
二、下窑街道办事处撤销后,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分流。
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请你区按时完成行政区划变更工作。同时,要强化使命担当,抢抓国家推进兰西城市群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努力打造兰西城市群发展的重要节点,走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之路,优化行政区域功能,切实解决好区域管理需求变化、管辖范围交织、区域管理重叠等问题,通过高效管理助力社会治理和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城市吸附力和承载力,更好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此复。
兰州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