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全国30几个省级
政区调整为60几个正部级广域市(控制在70以内),香港澳门暂不动,条件合适的时候再与周边地区整合,台湾待统一后设置为正部级广域市。
2.一级政区分为两类广域市,均为正部级,又称一级市,包括:(1)特别市(相当于现在的直辖市,市委书记入列政治局委员);(2)普通部级市(相当于现在的省、自治区)。
3.按战略地位将特别市进行调整和扩编至9个:
东北地区增设松江特别市(哈尔滨)、沈阳特别市;华北地区只保留
北京特别市,
天津列为普通部级市;华东地区保留上海特别市、华南地区增设广州特别市;华中地区增设武汉特别市;西南地区保留
重庆特别市;西北地区增设长安特别市(西安)、天州特别市(乌鲁木齐)。
4.一级市下设区、市(二级市)、县三类政区:
(1)区,正厅级,一级市治所所在地核心城区重组为若干正厅级区;
(2)二级市,分为正厅级、副厅级两类。原中小
规模的
地级市治所所在核心城区撤销原区级建制,重组为正厅级直筒子二级市;若原地级市治所所在核心城区规模大,不宜只设一个正厅级直筒子市,可以分设若干正厅级直筒子市(或分设为若干正厅级+ 副厅级直筒子市);原县级市全部升格为副厅级直筒子市。
(3)县,各县级政区暂保留并升格为副厅级县,规模确实太小的县,适当时机再与周边市县整合。
5.整个层级架构变为:
(1)中央
(2)一级市(特别市、普通部级市)
(3)区、二级市、县
初步实现省县直管,减少
管理层级,提高
行政效率的目标,且不会对现有的格局和秩序产生较大的影响,便于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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