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的主要阻力是县级单位过多。而且地级市的存在也是不能推广的一个因素。而且在
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县城和大镇已经是城市。需要一种新的
行政区划模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大量的整县改市,会导致大量的县消失。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很多县过小。造成这些县行政负担过重。但是合并这些县又有阻力。如果全国大规模地实行并县,阻力就会小很多。因为这个不是针对某些县。就像90年代搞乡镇合并那样。
我的
方案是:
首先取消所有的地级市管县市的模式。然后把所有的距离在10公里以上的离区都分出来。各级城市都只是限于连绵建成区和附近的郊区。重庆市的其他部分可以带四川一部分设省。
建成城区
人口在500万以上的可以为副省级市。如果可能的话成为直辖市。我的倾向是设直辖市。
建成城区人口在200万以上的可以设区。这些市可以为级别高于县的城市。辖区为县级。
建成城区人口在50万-200万的为省辖市。但是不设区。市下设街,镇,乡。
县的规模可以根据各地区的人口密度。一般人口密度大的平原丘陵不低于100万。山区不低于50万。西藏青海内蒙川西等高原地区不低于10万。其他地区不低于30万。
县下设市,镇,乡。县辖市的标准是连绵建成区人口在五万以上的工商业城镇。
省直属县市的数量在尽量控制在80个以下。
这样大部分的县可以永久保留。但是又不会遏制建制城市的发展。不会出现
中国只有600多个市而日本有1700多个这样的情况。
县名可以根据
历史和
人民的习惯,保留那些历史悠久的县名。县的驻地可以根据情况选择。在行政机关的设置中可以减少省和县的机构编制,增加城市的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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