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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大家可以看看这样的反面意见。有助于全面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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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那个县,分后设不设部门机构?
http://xzqh.info/bbs/dispbbs.asp?boardID=3&ID=21208&pag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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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wuguohua在2005-1-15 12:31:31的发言:从另一面看,增加后的地级也就是合并后的县级,数量稍微有不同。
适度并县(主要在河北\山西等力度可以大一点)即可,不必全国范围内全面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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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不充分,我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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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中华大帝在2005-1-15 18:05:12的发言:。适度并县(主要在河北\山西等力度可以大一点)即可,不必全国范围内全面并县.
你又如何知道其他地方县的规模就是合理规模?
看看目前,很多地方在裁并乡镇后,一个县所属乡镇只有十几个,明显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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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省撤地并县强镇(并后的镇)
以下是引用wuguohua在2005-1-16 13:19:26的发言:>你又如何知道其他地方县的规模就是合理规模? 看看目前,很多地方在裁并乡镇后,一个县所属乡镇只有十几个,明显不合理。
我说那几个省是重点调整的地区,不是说其它省都合理,只是没必要大动,至于标准,可以制订。
至于说目前一个县管十几个乡不合理,那是有的地方过度并镇,使得一个县管理能力被浪费,不能因为原先错了就一直错下去。
过度并县和过度并镇一样,会激化矛盾而不是缓解矛盾。用最小的变动换取最大的合理性,才是区划调整的目的,个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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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但这样省不必再过多的合并。
天津并入河北有道理。
以下是引用hhh在2005-1-17 11:43:32的发言:本人意见是: 分省,降市,缩县,撤乡撤乡---将吃黄粮的减至最少,这一级无监督机构(人大)不符合廉政要求。缩县---撤乡之后,县直辖村(村面对百姓大不了),只有缩县才能保证行政效率。降市---市只管建成区(非农业区),农村(含一些镇)归县管,县市互不隶属。分省---县市互不隶属后,省辖机构增多,分省保证行政效率最后形成:中央---省---市,县---村(居委会),行政体制。
分省,降市,缩县,撤乡
撤乡---将吃黄粮的减至最少,这一级无监督机构(人大)不符合廉政要求。
缩县---撤乡之后,县直辖村(村面对百姓大不了),只有缩县才能保证行政效率。
降市---市只管建成区(非农业区),农村(含一些镇)归县管,县市互不隶属。
分省---县市互不隶属后,省辖机构增多,分省保证行政效率
最后形成:中央---省---市,县---村(居委会),行政体制。
看你这套方案一个省要管理多少下级别单位,你仔细算过吗?
UID:7861
目前的乡镇是设有人大的,不过我也赞成撤乡
hhh的县市的确太多了,照我的计算,目前的江西省范围内大约有360个县市,即使可以少点,也会在300个以上,一个单位下辖的一级政区一般不得超过50个,20-30个是理想的。那也就是说按你的理论,江西境内最少分为6个省,一般会在12个左右,那全国的省就多的不得了,必然出现比省大的级别。
所以我在省县之间加了府一级,并强化府,相对弱化县市。
这个方案其实就是两实(中央、地市)两虚(省、县)。实的设人大和政府机构,有财政权;虚的只设上级的派出机构,无人大和财政权。香港其实就是一实一虚。这样权责明确,地方事务由地市级解决,并省后的省其实就是协调和监察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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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大省———大县——市、乡———村(镇)”好象跟现在差不多,没有减少行政层级不是好方案!现在是: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地区(地级市)--县(区、市)-乡镇
中国的行政区划改革,我始终认为应该减少行政层级,强化中央和基层!
UID:847
twanguohua
若上级只能辖20~30个下级机关,现在的行政区划就很好,不用改了。
以下是引用hhh在2005-1-20 15:18:21的发言:twanguohua 若上级只能辖20~30个下级机关,现在的行政区划就很好,不用改了。
有吗,你可以拿目前的数据简单的算算。 目前平均大概管理十几个下级单位。
to 25楼
中央---34个省级单位(差不多吧)
河南---20几个地极单位 不错吧--最多小小修正一下就最合理了吧
另:我认为河南是最不合理的,到你那最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