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摩诃:第一个可以废除的,就是省这个行政层级。中国人说什么都喜欢讲究一个历史悠久,讲究一个自古以来,说到省
关于行政成本,看了一下网友的留言,感觉大家把它和财政支出混为一谈了,其实并不是,行政成本就是单纯的政府部门自身的运作成本,在中国主要就是人大、政协等“六套班子”的办公费和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连归口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都不包括在内。其它诸如医疗、教育、卫生、环保这些公共开支是另算的。
所以中国衙门的行政成本没有什么借口好找的,就是太费钱,这么可怕的占比,是已经剔除了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和各种楼堂馆所的建设资金的,如果把上面这些也加进去,这个行政成本简直会吓死人。
其实财政部自己也清楚(废话,他管钱能不清除吗),所以每年的预算报告里,医疗、教育、卫生、环保这些开支都是单独列明,唯独行政成本混在一大堆费用里,让你通过各种曲线手段去算、去猜,不像其它发达国家那样,在预算就列得一清二楚。这样欲盖弥彰其实挺滑稽的。
至于为什么行政成本这么可怕,其实大家都知道:官僚体系太庞杂了。各种条条和块块交错混杂,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约束机制,一方面是使整个权力架构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动态平衡,另一方面就是消耗了大量的成本。
这里不想评价这个体系的优劣,毕竟,除了太过烧钱,这个体系总体来说运作还算不错,特别是在新冠期间表现出来的动员能力让人刮目相看。这里想讨论的是,能不能在保持效能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在哪些环节能砍掉一些费用。
首先声明,下面的文字都是我的电脑中了病毒以后自动打出来的,如果您要是觉得是胡说八道那您就说对了,我也觉得是胡说八道;如果您觉得还有点道理,那也完全是电脑病毒歪打正着,和鄙人毫无关系。
第一个可以废除的,就是省这个行政层级。
中国人说什么都喜欢讲究一个历史悠久,讲究一个自古以来,说到省,就喜欢扯到南北朝时代的行台上去,说什么行台是行省的起源。其实两者基本上没有关系,在历史上没有传承,在职能上也南辕北辙,只是碰巧都有一个“行”字而已。
蒙古的行省,全名叫行中书省,顾名思义,好像是中书省的派出机构,但实际上,元朝的中书省和行中书省关系比较复杂,我们这里不展开说,只说行中书省一开始并没有行政管理职能,它最初的职能只有一个,那就是征税。
蒙古人在征服世界的过程中,一面摧毁原有的社会秩序,一面按照漠北的规矩重建秩序,使整个被征服地区都陷入了黑暗和倒退。在中原地区,这种倒退就表现为州县体制完全被打破,那些投降的汉人和女真化汉人世侯接管了社会秩序,政府消失了,陷入了彻底的无政府化和碎片化。
这个局面,显然是不利于征税的,所以在1230年,模仿宋和金的转运使制度,设立了课税所,专职征税;而这些课税所兜兜转转,最后归了大断事官府——而这个大断事官府的汉名就是行中书省。
那么这个大断事官府又是什么玩意呢?它是成吉思汗的天才发明,是蒙古人对社会秩序的简单理解应付不了复杂的被征服世界的产物。简单来说,大断事官府不是行政机构,而是监督机构,一个裁判机构;断事官府的下级——达鲁花赤,也不是地方官,而是地方官员和军队的监督者和裁决者。
所以通过上面的沿革,我们就可以知道,各地科税所就是行中书省,也就是行省,是汉人对大断事官府的下级机构的称呼而已。
而燕京的大断事官府,也就是行中书省,事实上也无事可断,因为国家的权力分散在世侯的手里。这是一种极其粗糙的治国理政的模式。
所以为什么我一直说蒙元是懒政,并不想真的治理好打下来的江山,而只是想着竭泽而渔,能捞就捞,剩下的什么都不管,捞不下去了就提桶走人,马鞭一挥,溜回蒙古高原。事实上他们后来也正是这样做的。
所以省这个层级,从一开始就来路不正。
县作为最基层的行政区划之一,已经存在2000多年了,无论是管理幅度还是数量,几千年来没有多少变化,可以说是高度成熟了。因此没有改动的必要,关键是县上面那几级应该怎么设置,以及下面怎么设。我们先讲上面的
中国自古以来的行政层级是三级制,也就是秦始皇开辟的郡县制,从中央到郡(州)再到县,一共3个层级。也就是朝廷直接管一百个左右的州/郡,每个州/郡管理十几个县,事实证明这样的管理幅度,是最能平衡央地关系的,地方权力不至于太膨胀,和中央分庭抗礼,中央也不至于应接不暇,陷入太过细碎的具体事务当中去。
历史上任何试图挑战郡县制,增加或者改变这种层级架构的做法,最后都死得很惨。东汉末年设州,以及中唐以后设道,搞大区制的下场,我们都很清楚了。州和道原本是监察区,运行得好好的,结果改成行政区以后,权力一膨胀,马上就不听朝廷调遣了。这是深刻的教训。
所以明朝吸取了元朝的教训,虽然也参考行省搞了类似的行政区划,但是权力分散到“三司”当中,互不统属,布政使的权力也有限,所以整个明代,地方和朝廷分庭抗礼的事情并不多见。
到了清朝,乾隆朝以后,布政使逐渐成为总督和巡抚的下级官员,于是省一级的权力再次集中,省也就事实上成了中唐以后的道,而总督和巡抚就变成了节度使。所以在晚清,督抚向朝廷发难的事情屡见不鲜,以至于发展到后来东南互保,根本不甩朝廷。这都是督抚辖区太大,权力太大的结果。
当然,在那个通讯基本靠吼,行动基本靠走的年代,朝廷管这么多下级单位,确实也有些鞭长莫及,所以有的时候会在州郡之上再设一些监察区,比如汉朝的刺史,唐朝前期的观察使等等,宋代也会在州郡上面设路,但是路也不管行政,而是管司法、漕运这些。
总而言之,州郡以上可以设监察区,可以设司法管辖区,可以设大军区,但是就是不能设大行政区。地方行政区划就是不能太大,大了就会滋生想法,就会跟你不是一条心。这是人性。
至于我朝,一开始不信邪,在建国初期搞了六个大区,结果立刻(真的是立刻)就被事实教育了,大家都知道了,东北出了东北王,华东出了华东王,最后两个人一个自杀,一个关到死。说白了都是权力膨胀造成的,可是他们哪来的权力呢?还不是一个人管好几个省造成的权力!
既然层级太多的问题确实存在,所以一直以来都有人希望简化它,回到中央→州郡→县的三级体系。所以袁世凯当上大总统以后不久,就颁布《划一令》,废府存县,从省→州府→县改成省直管县,把州府一级废除,恢复了汉唐以来的三级体系。
但这样一来,中央只管了20几个省,而每个省平均管一百多个县,中央的管理幅度太小,而省的管理幅度又太大了,行政成本确实节省了一些,但省一级尾大不掉的问题没有解决。说白了,这就是清末以来省一级权力膨胀的结果,袁世凯也搞不定各省的督军,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既然撤不了省,那就分拆省。所以常凯申大权独揽立以后,就着手分拆省份,从22个省分拆到28个,后来又分拆到35个,甚至一度打算拆分到70个左右。如果这个方案实行,那么就等于是变相实现郡县制了。但这个70省方案没有推下去。
更糟糕的是,在分拆省陷于停滞的同时,常凯申又发明了一个叫行政专员公署的机构,逐渐发展成为后来的地级市,这等于说,省最终没有拆成,袁世凯千辛万苦裁撤的州府,却被常凯申换了个名字恢复了。
以上就是今天中国四级行政区划的由来。
总结一下就是:省从一开始就来路不正,不但消耗大量行政成本,而且不负责任何具体工作,只是一个中间商,一个上传下达的管道。当下国家治理的很多乱象,都和省这个中间商卡在中间不作为、乱作为有关。
古代交通通讯那么不发达的情况下,朝廷尚且可以直管100多个郡县,现代科技加持下,完全可以同时精细化管理100个左右的直辖市,每个直辖市再管辖十几二十个不等的区县,行政效率会高很多。省就可以回归它的本来意义,作为中央派驻地方的大区监察机构继续存在就好了。
基于撤省同样的道理,城市里头的街道办其实也是一个管道型部门,没有存在的意义,县/区政府直管社区工作站就可以了。
第三个可以撤销的是乡,改由县直管行政村。这个就更好理解了,未来随着农村人口会大幅度减少,一个乡就千把来人,甚至更少,你还设一个百十号人的乡政府有啥意义?
把省、街道办、乡三个机构撤了,中国的干部队伍应该会精干不少,层级也会显著降低,从而效率会显著提高。至于行政成本必然会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