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7楼曲径通幽于2012-02-25 17:22发表的 :
鸡丁兄的意思是最终要按照小流域区或地形区设置更多的县吗?
也不完全说是小流域或小地形区,也包括小文化圈等等,或者称为“中等共同生活圈”比较好吧。而且我也没有想过每个县要按照流域来整齐(这将导致湖南大部分县边界都要调整),看情况吧。
其实湖南原来就是这样做的。1951年,湘乡县就是按照传统的上里(今涟源县南部和娄底市区)、中里(今双峰县)、下里(今湘乡市)3分为3县。于是我就想,那么上、下宁乡,或许也可以考虑分县。
另外,太小的县,我也有考虑是否可以合并。比如韶山市、古丈县、津市市、桂东县这些。韶山市我们可不可以先不惹他。桂东县800年历史,关键是规模也有这么大,就算桂东把县城迁到南部的沙田,都离汝城还有40多公里。至于津市,澧县太大。
连人口最少的古丈县,都不方便撤消。这倒不是因为少数民族自治县,县城离最近的吉首市区,都有60公里。太远了,所以全部并给吉首、永顺或沅陵都不好。最好的办法是3县瓜分,吉首分南部苗族区,永顺分北部土家族区,沅陵分东部乡话区。古丈县人文上就是一个结合部的。但是这样的话,吉首不大,永顺就显更大了。到时候可能就要考虑在罗依溪或王村设县的问题了。这两镇都是省级重点镇,王村名声在外,罗依溪镇则有个最大的优势,他通铁路(猛洞河站),并且办客运(古丈县城还没有呢)
当然,我们这里最好主要谈“半县”,并县或分县其次再说,而且说的好,我还是比较习惯就具体的个案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