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求索
:楼主说的那些内藩的国民待遇有依据吗?越南朝鲜是没有外交权的,另外西南土司应该不属于藩部。
(2013-10-12 16:39)
还是说一下,朝鲜有外交权,但没有最高外交权。
《江华条约》是日本与朝鲜签的,朝鲜没有外交权,那应该是日本和清朝签。而当时实际情况是:日本另派森有礼前往中国北京,试探朝鲜宗主国清朝的态度。清朝总理衙门表示:朝鲜虽隶属中国,一切政教禁令,完全自主,中国从不与闻。日本政府藉此认为“所谓宗属国,仅有其名而无其实……今后日本国政府在此问题(按:与朝鲜缔约问题)上已无再同清国政府进行交涉之必要”。
《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之后,清朝在才朝鲜拿到领事裁判权、海关监管权等权力,朝鲜没有外交,那清朝直接派官员负责就是了,要签什么条约?
《仁川华商租界章程》《釜山华商租界章程》《元山华商租界章程》是清朝与朝鲜签的,没有外交权,这条约怎么签的?
当然,割让朝鲜这种条约,就只能是日本和清朝签了,因为这是最高外交权的一种。否则在西洋通行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下,朝鲜的割让将不被承认,西洋诸国仍可籍由清朝来干涉朝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