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3月3日国务院【国函字26号】批复:
1.撤销永川地区行政公署。将原永川地区的永川、江津、合川、壁山、荣昌、大足、铜梁、潼南8县和南充地区的华云工农区划归重庆市管辖。
2.撤销温江地区行政公署。将原温江地区的温江、郫县、灌县、彭县、新都、广汉、什邡、新津、崇庆、邛崃、蒲江、大邑12县划归成都市管辖。
3.撤销宜宾地区行政公署,并将宜宾市、泸州市改为省辖市。
将原宜宾地区的宜宾、南溪、高县、珙县、兴文、筠连、长宁、江安、屏山9县划归宜宾市管辖。
将原宜宾地区的泸县、纳溪、合江、叙永、古蔺5县划归泸州市管辖。
将原宜宾地区的富顺县划归自贡市管辖。
1983年9月9日国务院【国函188号】批复:
1.恢复宜宾地区,宜宾市仍为县级市,将宜宾、南溪、高县、珙县、兴文、筠连、长宁、江安、屏山9县和宜宾市及的古蔺、叙永两县划归宜宾地区管辖。
2.华云工农区仍划归南充地区管辖。
3.撤销涪陵县,设立涪陵市(县级)。以涪陵县的行政区域为涪陵市的行政区域。
4.撤销雅安县,设立雅安市(县级)。以雅安县的行政区域为雅安市的行政区域。
5.扩大宜宾市郊区。将宜宾县的金坪区及所属的9个公社,喜捷区是思波、宗场、天星、金城4个公社,安边区的日成公社,高县月江区的南广镇和古叙、南广、大益3个公社,南溪县李庄区的文化、志诚、白胜、麦坝、宋家、顺南6个公社和李庄镇,牟平区及所属的四个公社划归宜宾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