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36号】:撤销武鸣县,设立南宁市武鸣区。2016年5月27日正式挂牌。
2015年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37号】:撤销广丰县,设立上饶市广丰区。6月6日正式挂牌。
2015年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38号】:撤销平安县,设立海东市平安区。7月1日正式挂牌。
2015年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39号】:撤销陕县,设立三门峡市陕州区。2016年1月6日正式挂牌。
2015年2月17日,经民政部批复【
民函[2015]70号】:撤销康定县,设立康定市(县级)。5月31日正式挂牌。
2015年2月19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41号】:撤销儋州市(县级),设立儋州市(地级)。7月14日正式挂牌。
2015年3月16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51号】:撤销林芝地区,设立林芝市(地级)。6月19日正式挂牌。
2015年3月16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51号】:撤销林芝县,设立林芝市巴宜区。6月19正式挂牌。
2015年3月16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52号】:撤销吐鲁番地区,设立吐鲁番市(地级)。7月24日正式挂牌。
2015年3月16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52号】:撤销吐鲁番市(县级),设立吐鲁番市高昌区。7月24日正式挂牌。
2015年3月16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53号】:设立可克达拉市(县级,兵团)。4月12日正式挂牌。
2015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73号】:撤销保定市北市区、南市区,设立莲池区。5月15日正式挂牌。
2015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73号】:撤销满城县,设立保定市满城区。5月18日正式挂牌。
2015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73号】:撤销清苑县,设立保定市清苑区。5月18日正式挂牌。
2015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73号】:撤销徐水县,设立保定市徐水区。5月18日正式挂牌。
2015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73号】:保定市新市区更名为竞秀区。5月18日正式挂牌。
2015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74号】:撤销潼南县,设立重庆市潼南区。6月27日正式挂牌。
2015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74号】:撤销荣昌县,设立重庆市荣昌区。6月18日正式挂牌。
2015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75号】:撤销常州市武进区、戚墅堰区,设立新的武进区。5月31日正式挂牌,戚墅堰另挂常州经济开发区牌。
2015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75号】:撤销金坛市(县级),设立常州市金坛区。5月31日正式挂牌。
2015年4月28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76号】:撤销高要市(县级),设立肇庆市高要区。7月20日正式挂牌。
2015年7月2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19号】:撤销宁河县,设立天津市宁河区。10月27日正式挂牌。
2015年7月2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19号】:撤销静海县,设立天津市静海区。11月12日正式挂牌。
2015年7月2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20号】:撤销大丰市(县级),设立盐城市大丰区。8月24日正式挂牌。
2015年7月2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21号】:撤销抚宁县,设立秦皇岛市抚宁区。8月29日正式挂牌。
2015年7月2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22号】:撤销洞头县,设立温州市洞头区。9月1日正式挂牌。
2015年7月2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23号】:撤销新建县,设立南昌市新建区。9月28日正式挂牌。
2015年8月1日,经民政部批复【
民函[2015]247号】:撤销靖西县,设立靖西市(县级)。12月12日正式挂牌。
2015年8月1日,经民政部批复【
民函[2015]248号】:撤销腾冲县,设立腾冲市(县级)。9月29日正式挂牌。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81号】:撤销铜陵市铜官山区、狮子山区,设立铜官区。2016年1月5日正式挂牌。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81号】:安庆市的枞阳县划归铜陵市。2016年1月4日正式移交。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81号】:设立六安市叶集区。2016年2月28日正式挂牌。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82号】:撤销密云县,设立北京市密云区。12月26日正式挂牌。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82号】:撤销延庆县,设立北京市延庆区。12月27日正式挂牌。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83号】:撤销上海市静安区、闸北区,设立新的静安区。2016年4月1日闸北区正式摘牌【静安区未重新挂牌】。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84号】:撤销无锡市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设立梁溪区。2016年2月20日正式挂牌。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84号】:设立无锡市新吴区。2016年2月20日正式挂牌。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85号】:撤销堆龙德庆县,设立拉萨市堆龙德庆区。2016年2月4日正式挂牌。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86号】:撤销华县,设立渭南市华州区。2016年1月22日正式挂牌。
2015年10月1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187号】:撤销普兰店市,设立大连市普兰店区。2016年1月31日挂牌。
2015年11月2日,经民政部批复【
民函[2015]321号】:撤销马尔康县,设立马尔康市(县级)。12月29日正式挂牌。
2015年12月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206号】:撤销铜陵县,设立铜陵市义安区。2016年1月5日正式挂牌。
2015年12月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206号】:六安市的寿县划归淮南市。2016年1月4日正式移交。
2015年12月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207号】:撤销双流县,设立成都市双流区。2016年3月1日正式挂牌。
2015年12月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208号】:撤销江川县,设立玉溪市江川区。2016年2月26日正式挂牌。
2015年12月3日,经国务院批复【国函[2015]209号】:撤销横山县,设立榆林市横山区。2016年11月9日正式挂牌。
2015年12月5日,经民政部批复【
民函[2015]361号】:撤销东宁县,设立东宁市(县级)。2016年1月8日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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