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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外叟:想昆仑之治时,国朝好多地方也是夜不闭户的,当然,这也可以解读为私产极少,或请不起铁将军。随着私产暴增,就不可同日而语了。行政效率确实问题很大,但根本上是尚黑一族改将P民作为假想敌,鲍家人反是可利用之士,巨资营造无影长城,河蟹得宠,于是“顺”民率极高,但本质上冰冻三尺,互助缺失,行政效率?建立不起来。 (2015-12-23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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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七區:大家应当明白,并不是所有层次都需要“治”的,无论是“自治”还是“官治”,治理成本是要分摊到居民头上的。一个自治当局,一个月几百万的经费,分摊到百余户业主头上,每户就得负担几万,如何吃得消? (2015-12-23 18:53)
Franc.She:居民自治算不上当局,甚至连法人都算不上。居民自治的概念,更像是自然人权利的无限合伙。这个层面的头目,古今中外都是兼职的。近代以来,最多还有一名片警负责,一年的成本——包括工资、装备等等——也就是几万美元的事儿。 (2015-12-23 18:55)
東七區:那是闲得蛋疼。自治,不是搞业主委员会。 (2015-12-23 18:57)
Franc.She:居民自治就是跟业主委员会差不多的。 (2015-12-23 19:02)
東七區:你就胡扯吧。你受中共的毒害太深了。 (2015-12-23 19:03)
東七區:做任何事情,首先要有意义。为什么你提出的所有东西都无意义?要这么个村长、村长助理、片警干什么?换灯泡? (2015-12-23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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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天國士:大隊是村委會,生產隊是村或大村的組或隊吧。 (2015-12-22 05:53)
典外叟:这两天看坛里 keating 版主的浙江村民关于恢复乡政府建制的申请,说明现在中部仍正开始的乡镇合并行政村合并,实在是逆现代化之举,“与原乡镇区划改革设想相差甚远”,老百姓办事除多跑路外还需多花时间,各种边缘化。说明小乡制才是正确方向。申请报告是以合并后的几个村委会名义联名的,是不是可以说村党支部并没有办法体现新的镇党委“分支机构”的预期?一把手支书们不知能不能签名,村居组织干部去党职化,应该利于避免干群违离。 (2015-12-26 19:38)
典外叟:是的,看坛里各大小派,都认为毛爹爹时代的区划是相对更合理的,也是合乎宪法的;后来是越改越糟糕的,甚至没有能够提出修宪以支撑。我想,不管合理度高低,既然地级市早已全面坐实,及早修宪界定省地县职权利,才说得过去,才利于无盲区发展,或许还有助于解决被认为“棘手”的贪腐问题哟。 (2015-12-27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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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anium235m:隨着鄉村人口向城鎮轉移,自然村落的人口必然會減少,減少到一定程度時,自然村落本身就不適合做居民自治單位了,應該合若干個自然村落為一個居民自治單位(居民自治不是地方公共團體自治) (2016-01-01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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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c.She:然而当城市化进行到一定程度,就会发生逆城市化。从人口世代更替的角度看,也只有居住在乡下廉价又宽敞的房子里,才有可能维持相对较高的生育率。另一方面,作为居民自治体,合理的规模也应该是几百人到上千人。这个规模才方便一名片警在自治组织的协助下维持治安。数千人的规模 .. (2016-01-02 02:04)
leexiaoqi:看人口密度吧农村上千人就该布置警务室了城市里几千人,兴许就是几栋多单元的二十多层的住宅楼 (2016-01-02 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