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6〕8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兰店区石河街道和三十里堡街道划归金州区管辖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连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辽政〔2015〕196号)精神,普兰店区石河街道、三十里堡街道整建制划归金州区管辖。两个街道所辖行政区域不变。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交接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保持社会稳定,确保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