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其实只是给部分少数民族精英预留空间,对于普通少数民族百姓并无好处。
个人认为,基于绥靖政策的考虑,可以采用职位替换的方式,撤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撤销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分设若干正部级委员会。
一、各自治区改为省、自治州改为州、自治县改为县、旗改为县。
二、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满蒙事务委员会,驻承德,主管全国满族、蒙古族、赫哲族、门巴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土族等草原民族事务。
中央民族大学,交由满蒙事务委员会管理。撤销内蒙古自治区,设立内蒙古省。全球蒙古语水平考试,由满蒙事务委员会主持。
三、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回族事务委员会,驻银川,主管全国回族事务。
北方民族大学,交由回族事务委员会管理。撤销宁夏回族自治区,设立宁夏省。
四、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北民族事务委员会,驻乌鲁木齐,主管全国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兹别克、塔吉克等边疆民族事务。
西北民族大学,交由西北民族事务委员会管理。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新疆省。
全球维吾尔语水平考试、哈萨克语水平考试由西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持。
五、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藏羌事务委员会,驻拉萨,主管全国藏族、羌族等高原民族事务。撤销西藏自治区,设立西藏省。
全球藏语水平考试由藏羌事务委员会主持。
六、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驻昆明,主管全国苗族、瑶族、壮族、彝族等山地民族事务。
西南民族大学交由西南民族事务委员会管理,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广西省。全球苗语水平考试,由西南事务委员会主持。
七、各省不再设立民族事务委员会,地方上涉及民族文化宗教教育等方面的事务,需有各民族事务委员会备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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