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8月21日,英使窦纳乐向总理衙门提出津(天津)镇(镇江)、广九、浦信、苏杭甬以及从山西经河南到长江沿岸等五条铁路的贷款权和修筑权的要求,理由是“为了恢复因俄国行动而受到实力关系的平衡。”9月6日,总理衙门复照接受,只不过声明津镇一线须向德国磋商。因为德国据有胶洲湾,津镇铁路必经山东。英国认为“解决津镇铁路问题最好的办法,是英德两国的资本共同建筑该线,”于是两国勾结起来,于1898年9月,英国的汇丰银行、中英银公司和德国的德华银行各派代表在伦敦会议,背着中国擅自决定承办津镇铁路的办法,自天津到济南或至山东北界另一地点的铁路由德国方面建筑,自山东南部某地至镇江的铁路,由英国方面修筑,全线建成后由英德两方联合经营。接着两国大使不断催逼总理衙门作答。年底清廷决定派许景澄、张翼分别为津镇铁路督办、帮办大臣。许张奉命与英德两国银行商订借款筑路办法。经过四个多月的谈判,光绪二十五年四月九日(1899年5月18日)签订了《津镇铁路借款草合同》,估计天津至镇江长900多公里,借款740万英磅,九扣交款,年息5厘,借款期50年,5年内全路建成。
津镇铁路英德借款草合同签订后,因为义和团运动,加上英国既忙于南非殖民地战争,又忙于沪宁铁路,不愿分散力量兼顾津镇铁路,直到光绪二十八、二十九年(1902、1903)德、英才重提议订正合同一事,清廷命直隶总督袁世凯为津镇铁路督办大臣,拖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尚无成议。是年,收回利权和各省商办铁路运动蓬勃开展,直、鲁、苏三省绅商坚持废除津镇草约,收回自办,清廷加派张之洞会同袁世凯“妥商办理”,他们的宗旨是“让利争权”。结果“借三省绅民为抵制”,迫使英德不得不作出让步,将借款与办路分为两事,“建造工程以及管理一切之权,全归中国国家办理。”鉴于沪宁铁路即将建成通车,张、袁于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十日(1908年1月13日)奏明朝廷,改津镇铁路为津浦铁路,线路由徐州西南行,改经安徽的宿州、蚌埠、滁州而达浦口(南京浦口,位于长江北岸)。津浦铁路实际从1908年7月开工,1911年9月贯通。津浦铁路通车后,因津沪客货轮开通几十年,运价低,大批煤炭仍由天津从海上南运,山东等地棉花由运河北运,所以津浦北段货运长期清淡。只有南段较为繁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