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人民政府文件
孟政文[2020]9号
孟津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孟津县行政区划调整事宜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实行扁平化管理,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的决定,按照省委十届十次全会提出“规划建设洛阳都市圈,打造引领全省发展‘双引擎‘’”的要求,洛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涉及我县具体调整意见是:撤销吉利区、孟津县,合并设立市辖孟津区。
一、此次行政区划调整的必要性
随着城市发展和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洛阳市城市发展空间受限的问题日益突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与洛阳市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定位极不相适应,开展行政区划调整,优化洛阳市城市发展格局亟需进行。
一是贯彻落实XJP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迫切需要
XJP总书记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黄河洛阳段全长96公里,孟津段长达59公里,地位和作用极其重要,我县和吉利区分别位于黄河南、北两岸,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推动两地行政区划调整后,有利于黄河左右岸统筹谋划、统筹布局,有利于黄河流域系统治理,文化保护和生态保护,有利于加快推动孟津、吉利乃至全市快速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
二是加快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和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打造引领全省发展“双引擎”的迫切需要
目前洛阳市市辖区面积小、人口少,产业发展空间受限,副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难以发挥,产业转型升级遭遇瓶颈。行政区划调整后,不仅能够增强中心城区要素集聚和承载能力,也能够加强我县与市区深度融合发展解决吉利区“飞地”问题,增强副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地区快速发展。
三是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推进“一中心六組团”发展战略的追切需要
洛阳市域总面积1.52 万平方公里,但市辖区面积803平方公里,仅占全市总面积的5%,市辖区面积过小,空间布局不合理,市区GDP人口占市域比重过低,中心城区承载能力弱,是典型的“小马拉大车”。同时,受大遗址、生态廊道、交通廊道的影响,目前市辖区内可供城市发展的用地较少,城市空间总体规划无法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县将纳入洛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能够极大地拓展中心城区的发展空间,优化洛阳市的城市功能布局,提升市区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配置能力,进而推动全市组团发展战略有效实施。
二、此次行政区划调整进度及建议
此次行政区划调整是根据洛阳城市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洛阳乃至孟津的长远发展。前期,市、县民政部门通过调研,已多次向省民政厅、国家民政部区划地名司汇报沟通,上级认为“撒销吉利区孟津县,合并设立市辖孟津区的意见总体符合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的要求”,可以申报。
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县政府常务会已研究同意,现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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