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发布机构: 沭阳县政府
索 引 号: 014315089/2021-00037
发文字号: 沭政发〔2021〕8号
公开日期: 2021-03-12
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办、局,县各直属单位,青伊湖农场: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变更宿迁市宿城区宿豫区和沭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21〕16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变更宿城区宿豫区和沭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宿政发〔2021〕17号)精神,现就变更我县部分行政区划通知如下:
(一)撤销章集街道、东小店乡,设立新的章集街道。以原章集街道、东小店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章集街道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章集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沭马路67号。
(二)撤销钱集镇、张圩乡,设立新的钱集镇。以原钱集镇、张圩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钱集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钱集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府前路1号。
(三)撤销塘沟镇、周集乡,设立新的塘沟镇。以原塘沟镇、周集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塘沟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塘沟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富强路2号。
(四)撤销韩山镇、官墩乡,设立新的韩山镇。以原韩山镇、官墩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韩山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韩山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324省道2号。
(五)撤销桑墟镇、茆圩乡,设立新的桑墟镇。以原桑墟镇、茆圩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桑墟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桑墟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西湖路300号。
(六)撤销李恒镇、汤涧镇,设立新的李恒镇。以原李恒镇、汤涧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李恒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李恒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府前路2号。
(七)撤销高墟镇、湖东镇,设立新的高墟镇。以原高墟镇、湖东镇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高墟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高墟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建设路10号。
(八)撤销耿圩镇、北丁集乡,设立新的耿圩镇。以原耿圩镇、北丁集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耿圩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耿圩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沭悦路22号。
(九)撤销贤官镇、万匹乡,设立新的贤官镇。以原贤官镇、万匹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贤官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赵集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秦安大道1号。
(十)将青伊湖农场划入青伊湖镇行政区域。
行政区划变更后,沭阳县辖23个镇、1个乡、6个街道。其中,章集街道行政区域面积97.22平方千米,人口7.44万人,管理11个居委会、10个村委会;钱集镇行政区域面积88.54平方千米,人口6.05万人,辖2个居委会、15个村委会;塘沟镇行政区域面积101.73平方千米,人口7.42万人,辖2个居委会、18个村委会;韩山镇行政区域面积121.62平方千米,人口8.03万人,辖3个居委会、20个村委会;桑墟镇行政区域面积125.29平方千米,人口10.17万人,辖4个居委会、20个村委会;李恒镇行政区域面积122.64平方千米,人口8.61万人,辖2个居委会、22个村委会;高墟镇行政区域面积124.68平方千米,人口8.39万人,辖2个居委会、20个村委会;耿圩镇行政区域面积109.37平方千米,人口6.98万人,辖2个居委会、18个村委会;贤官镇行政区域面积84.99平方千米,人口9.41万人,辖6个居委会、16个村委会;青伊湖镇行政区域面积71.19平方千米,人口5.4万人,辖1个居委会、11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变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稳妥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沭阳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