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hz:啥内容,科普一下呗?
(2021-05-14 12:51)
民族区域自治不容质疑、不容动摇、不容削弱;大的制度和方针政策不能搞180°大转弯;不能出现颠覆性错误——取消民族区域自治;一切的乱都始于怀疑和否定。
民族区域自治的两个结合:统一与自治,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
两个结合的核心要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这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初衷,坚持的依据,完善的目标。
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的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戴了某民族的帽子,是要这个民族担负起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更大责任。
正确认识交融,切实尊重差异,逐步缩小差距。
如何做,如何说,由谁做,由谁说,哪些多做少说,哪些只做不说,哪些不做不说但乐见其成,要把握好界限,拿捏好分寸。
反对同化论,反对固化论。
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问题要去敏感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要求少数民族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鼓励民族地区的汉族群众学习少数民族语言。
对少数民族干部,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保证各级领导权始终牢牢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党、忠于国家的人手里。
少数民族干部“三个特别”用人标准:A 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B 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 C 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