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行政区划
大野叟
陕甘宁边区是西北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经过艰苦奋斗创造出来的一块革命根据地。
一、 陕甘宁边区的前身
1935年9月,由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突围的北上抗日的红25军,在徐海东、程子华的率领下,经商雒、陕南,从西安南的秦岭沣峪口,经过鄠县、盩厔,沿陕甘边界到达保安的豹子川进入陕北革命根据地,9月9日到达延川的永宁山。
1935年10月19日,党中央和毛泽东率领的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吴旗镇。1935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在陕甘晋苏区设立苏维埃中央政府驻西北办事处。西北办事处成立后,将苏区划分为陕北省,陕甘省及三边特区、神府特区、关中特区。同时成立西北中央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两省及3个特区的工作。
1935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移驻瓦窑堡(今子长县)。1936年7月3日,中共中央移驻保安(今志丹县)。1936年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
1936年11月3日,固北县成立,包括豫旺的毛居井、梨花嘴,固原的庙儿庄、赤到铺。6日召开区主席联席会议,成立了固北县工作委员会,直属陕甘宁省委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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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月8日,中共中央及中央工农民主政府进驻延安。
1937年5月1日,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并于同日召开了特委第一次委员会。
1937年5月15日,陕甘宁特委进行了改选,选举出正式执委17人。自此,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开始办公。
1937年8月,将陕甘宁省委改为庆环分区党委,省政府改为庆环专署。庆环分区辖曲子、环县、华池、固北4县。同时在统战区成立陇东特委(对外称陕甘宁边区驻陇东办事处),直属中央管辖。特区辖庆阳、合水、镇原、宁县、固原5县及西峰、驿马关两个工委。
二、 陕甘宁边区的建立
1937年7月17日,国共两党在庐山举行会议,承认陕甘宁边区,后经国民政府行政院1937年10月12日第333次会议通过,当时确定陕甘宁边区管辖18个县。即:陕西的肤施、甘泉、鄜县、延长、延川、安塞、安定、保安、定边、靖边、淳化、栒邑、神府,甘肃的正宁、宁县、庆阳、合水,宁夏的盐池。首府延安。
1937年9月,抗日战争爆发不久,根据国共两党协议,我党中央于9月6日决定将西北办事处正式更名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各级苏维埃政府(包括特区)也一律更名为抗日民主政府。9月20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边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张国焘,首府设在延安。
1937年9月12日 边区政府发出关于重新划分陕甘宁边区行政区域的命令,决定取消陕北东西两分区,所属各县归边区政府直接领导。关中及陕甘宁分区(即庆环分区)与神府县政府仍旧不变。县制的划分:甘泉、鄜州、红宜)等3县现区划不变;延安、安塞、安定、保安(即志丹)、靖边、延川、延长等县照国民党时的旧县制不变;子长、新城、延水等3县分别合并于上述各县;取消陕甘宁之赤安县,依旧县界划归保安、环县管辖,其另一部划归华池县。
1937年10月边区政府发出命令,宣布成立延安市政府,受边区政府直接领导。
1937年11月1日,边区政府发出通令,明确延长、延川、延安、鄜县、甘泉、安定、安塞、保安等8县已由国民政府军政部划为八路军的补充区。规定上述各县保安队禁止调往它处。
1937年11月9日,边区政府发布命令,决定将盐池、定边、靖边等3县划为独立的行政分区——三边分区,归边区政府直接管辖。
1937年11月10日,边区政府发出《关于统一各级政府名称的通令》。决定,陕甘宁边区政府改名为陕甘宁特区政府。
1937年12月,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签呈的文件说:陕甘宁边区政府管辖范围除上述18个县外,又增加清涧、米脂、绥德、吴堡、葭县。至此以后,陕甘宁边区政府共辖23县。后来,又由蒋介石指定,国民党军委划给八路军募补区3县,这时陕甘宁边区政府管辖区及八路军募补区共计26县。即:延安、延川、延长、清涧、绥德、米脂、葭县、吴堡、神府、子长、安塞、靖边、定边、志丹、甘泉、鄜县、淳化、栒邑、正宁、宁县、庆阳、合水、镇原、环县、豫旺、盐池。此时,陕甘宁边区总面积129603平方公里,人口200万。
1938年7月24日 边区政府举行主席团会议,就改变政府机关“头重脚轻”的现象进行了讨论。并通过决议:分区专署、县政府、区公署分别实行与所在县、区、乡之政府合署办公。
1939年2月12日 边区政府呈请国民政府鉴核陕甘宁边区行政区域,请求将边区现在实际管辖的肤施、甘泉、鄜县、延长、延川、安塞、安定、保安、靖边、定边、淳化、栒邑、正宁、宁县、庆阳、合水、环县、盐池及神木、府谷之一部分予以备案,并请将早已划归八路军河防部队驻守,且与边区有历史联系的清涧、米脂、吴堡、绥德,葭县等5县划归边区管理。
三、 陇东分区并入陕甘宁边区
1939年底,国民党发动了第一次反共高潮,侵犯边区。西起豫旺东至黄河,被重重封锁包围,不时遭受军事袭击,被侵占去豫旺全县及镇原、宁县、正宁、栒邑、淳化5座县城,以及东西南北边境大小村镇数千处,共计土地3万余平方公里,人口50万。这时,陕甘宁边区剩下20个县,面积99000平方公里,人口1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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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1月29日 边区政府举行第二十次政府委员会议,决定将庆阳、合水、镇原等3县收归边区管辖,成立陇东分区行政专员公署,管辖上述3县及宁县。2月10日,陇东分区行政专员公署正式成立。
1940年2月11日 边区政府分别函告陇东分区专员和庆环分区专员:为加强陇东、庆环两分区之领导,八路军后方留守处、边区党委和边区政府共同决定,成立陇东特区军政委员会,管理陇东,庆环两分区大政问题。并在该委员会下分别设立陇东、庆环两分区之军政委员会,负责管理各该分区大政问题。
1940年3月打退国民党第一次反共高潮后,又建立绥德分区。7月11日,根据边区政府第32次委员会的决定,将庆环与陇东两分区合并,仍称陇东分区。当时,陕甘宁边区政府为实施行政管理方便起见,将边区调整为30个县(市),即:
直属县(市):延安市、延安、鄜县、甘泉、志丹、安塞、子长、延川、延长、固临、靖边、神府。
绥德分区:绥德、清涧、米脂、葭县、子洲、吴堡。
关中分区:淳耀、赤水、新正、新宁。
陇东分区:庆阳、合水、环县、镇原、曲子、华池。
三边分区:定边、盐池。
1940年5月6日,边区政府发出命令,为提高各分区专员公署领导工作效率,决定各分区专署兼各该所驻县之县政府,即三边分区专署兼定边县县政府;关中分区专署兼新正县县政府;庆环分区专署兼庆阳县县政府。确定上述各县府原设之各科亦为专署之各科,取消给各专署委派特派员的制度。
1940年12月16日,边区政府举行第四十二次政府委员会议,通过决议,延安市区划为东至桥儿沟,北至杨家湾中央医院,西至裴庄侯家沟门,南至阳马家沟、背马家沟。
1941年3月26日,民政厅训令各县重新勘划区乡行政区域并绘制地图。规定按人口和地域将区、乡分别划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其划分标准为:甲等乡面积纵横不超过10里,人口至多1500人,至少1000人;乙等乡面积纵横不超过20里,人口不超过1000人;丙等乡面积纵横不超过30里,人口至少150人;甲等区须辖5至8个乡;乙等区辖5至6个乡;丙等区辖4至5个乡。
1941年12月23日 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建制。共28个县市:延安市、延安县、延长县、甘泉县、安塞县、志丹县、鄜县、固临县、延川县、清涧县、葭县、安定县(现子长县)、靖边县、神府县、新正县、新宁县、赤水县、淳耀县、定边县、吴堡县、盐池县、庆阳县、合水县、镇原县(孟坝)、曲子县、华池县、环县、米脂县。
1941年11月,由于国民党军队多次搞磨擦,重兵侵犯边区,边府辖区曾经失去了陇东与关中等边境地区一部分土地。为了领导方便,又将边区的县(市)作了如下调整:
直属县(市);延安市、延安、鄜县、甘泉、固临、延川、延长、安塞、子长、志丹、靖边、神府共12个县(市)。
关中分区;新正、新宁、赤水、淳耀、同宜耀共5个县。
绥德分区;绥德、米脂、清涧、吴堡、葭县共5个县。
陇东分区:庆阳、合水、镇原、曲子、环县、华池共6个县。
三边分区:定边、盐池共两县。
调整后,陕甘宁边区政府仍辖30个县(市),266个区,1549个乡。
1942年1月5日,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组织暂行条例》。规定:行政分区辖县须在2个以上;专员公署与中心县府同驻一地的,专员兼任所驻县之县长,专署与县府实行合署办公,但职权与文件应明确划分;合署办公之县府各科室分别合并于专署相对应的科室。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各县区公署组织暂行条例》。规定各区所辖面积至多不得超过纵横百里,辖乡3至5个。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各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条例》对乡市政府管辖区域的等级划分及区划设置等也作了规定。
1942年1月6日,边区政府发布通令,为健全各级行政组织,加强区划的管理,依据人口、富力、自然环境及政治环境等条件与标准,将分区至乡之各级行政区划分别规定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具体规定绥德、陇东专署为甲等专署,关中专署为乙等专署,三边专署为丙等专署。县级规定为,人口在8万以上者为甲等县,计有绥德、清涧、延安、延川、庆阳、定边等6县;人口在4万以上者为乙等县,计有鄜县、靖边、安塞、环县、曲子、新宁、镇原、合水、吴堡、淳耀、延长、安定、志丹、延安市等14县1市;人口在4万以下者为丙等县,计有新正、固临、甘泉、盐池、华池、赤水、同宜耀等7县。区公署等级:人口在7000以上者为甲等区,人口在4000以上者为乙等区,人口在4000以下者为丙等区。乡政府等级;甲等乡,人口至多不逾1500人,面积纵横不逾10里;乙等乡,人口至多不逾1000,面积纵横不逾20里;丙等乡,人口至多不逾1000,面积纵横不逾30里。并附发了各级行政组织编制表。
1942年2月28日,边区政府发布命令,为纪念革命先烈谢子长同志宣布将安定县改为子长县,决定在该县建立子长墓,以彰忠烈而励来兹。
1942年6月16日,边区政府发布命令,宣布在华池、定边、靖边、志丹四县交界地区划一新县,命名为吴旗县。该县归三边分区管辖。定边县将罗澜、黄砭两个区划归吴旗县。
1942年8月29日,边区政府任命高象贤为新划之鄜西县县长,并令其会同鄜县县长和合水县县长共同勘划县界,成立县政府,启印视事。
1942年10月14日,边区政府举行第三十五次政务会议,会议决定将原拟设的西川办事处更名为绥西办事处。
1942年10月30日,边区政府举行第三十六次政务会议,通过下列主要决议案:(三)划设延属分区,管辖延安等10县市。(四)划鄜县归关中分区管辖;靖边县归三边分区管辖。
1943年3月1日,边区政府举行第四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决议,停止划设鄜西县。
1943年10月15日,依据《简政实施纲要》中关于精简与健全乡(市)政权的精神,边区政府修正公布《俭正陕甘宁边区乡(市)政府组织暂行条例草案九对前颁条例作了以下主要修正:(一)取消了甲、乙、丙三种乡(市)等级的划分;(二)明确规定了乡(市)政府七项任务;(三)乡(市)参议会闭会期间,乡(市)长负乡(市)行政最高责任;(四)取消了乡(市)政府各种委员会的设置。
1943年12月25日,边区政府发出命令,明年1月1日起米脂、葭县两县政务委员会分别改为县政府,绥西办事处成立县政府,该县命名为子洲县。
1944年5月9日,边区政府举行第七十四次政务会议,通过下列主要决议:(一)成立南泥湾垦区政府,张中瀚为区长,杨正齐为副区长,直属延属专署领导。
1944年11月3日,边区政府召开第八十八次政务会议,决定:为尊重回民的风速,确定在延安市划定回民区。
1946年2月25日,边区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争字第142号],根据政务会议决定,为加强延安市工作,延安市政府改为直属边区政府领导。
1946年4月,陕甘宁边区行政区划是:
边府直辖:延安市。
延属分区(1942年冬成立)辖:延安、安塞、志丹、子长、延长、延川、固临、甘泉、鄜县、南泥湾垦区,共10个县(区)。
关中分区辖:新正、新宁、赤水、淳耀、中心区,共5个县(区)。
绥德分区辖:绥德、米脂、葭县、吴堡、清涧、子洲,共6个县。
陇东分区辖:庆阳、合水、华池、曲子、环县、镇原,共6个县。
三边分区辖:定边、靖边、吴旗、盐池、安边,共5个县。
以上共33个县(市、区),216个区,1254个乡, 4852个行政村,18730个自然村,312987户,人口1595065人(男844361人,女750704人)。
1946年5月23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布命令[民字第20号],根据边区三届参议会大会4月22日大会全体一致通过,接受安边县人民请求,准许加入陕甘宁边区。
1946年5月30日,边区政府批答延属专署[批字第580号],准予将延安县金盆区、固临县临镇区划入南泥湾垦区,成立等于县的垦区。
1946年7月15日,边区政府批答延属专署[批字第590号],准许划子长县为甲等县。
1946年10月13日,在我军发起的榆横战役中,原驻横山一带的陕北保安指挥部副指挥胡景铎于10月13日举行起义。12月,组成榆横行政区政务委员会,领导榆横地区的和平建设。
1947年3月13日,国民党飞机50余架次轰炸延安,同时胡宗南部分两路人举进攻延安。中共中央于3月18日撤离延安,一直转战在陕北。蒋胡军于3月19日占领延安。
1947年4月初,边区政府机关转移至安塞县白庙岔。6月11日,由安塞县白庙岔转移至子洲县马蹄沟。
四、 晋绥解放区并入陕甘宁边区
1947年8月,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东渡黄河到山西省兴县,与晋绥解放区领导商讨陕甘宁边区与晋绥解放区的财政统一问题。
1947年10月21日,边区政府在山西兴县沙原召开政务会议,林伯渠主席传达陕甘宁、晋绥两边区联席会议精神:关于政权机关的统一问题,会议确定仍叫“陕甘宁边区政府”和“晋绥行署”,待将来形势发展了,再成立西北行政委员会。
1947年10月24日,边区政府由兴县迁到绥德雷家沟。
1948年2月23日,中共中央、人民解放军总部机关,由吴堡之川口东渡黄河离开陕北进入华北。25日抵达晋绥解放区首府兴县。后经晋绥解放区进入晋察冀解放区,同年5月到达河北省西部平山县西柏坟村,与中央工委合并。
1948年2月25日,黄龙分区成立。黄龙分区辖韩城、合阳、澄城、宜君、黄陵、洛川、宜川、黄龙八个县。至此边区已有延属、关中、绥德、三边、陇东、黄龙六个分区。
1948年3月15日,边区政府颁发“黄龙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关防及该分区所属各县政府印。
1948年3月24日,二纵队攻占韩城。27日,攻占澄城。4月4日,西北野战军攻占古阳县城。
1948年4月11日,三边分区地方兵团打进宁夏,解放了国民党盐池县政府所在地惠安堡。同日,我二分区(绥榆分区)地方兵团挺进绥远南部,攻克准噶尔旗王府所在地旗山。
1948年4月17日,西府战役开始,一纵攻占栒邑。
1948年4月18日,二纵及四纵一部,占领永寿县城。
1948年4月19日,一纵攻克邠县县城。
1948年4月21日,六纵解放陕甘两省交界处之长武县城。一纵攻占麟游。当晚,延安国民党守军弃城南逃。
1948年4月22日,我军光复延安。中共延属地委、陕甘宁边区延属专员公署机关、中共延安市委、延安市民主政府日延办公。 同日,六纵解放甘肃之灵台县城,二纵及四纵一部解放扶风。
1948年4月23日,一纵解放西府首府凤翔县城。同日,西府(西安以西泾渭两河之间地区)分区建立。辖邠县、长武、永寿、干县、醴泉、麟游、灵台七个县。
陕甘宁边区发展为7个分区,54个县(市),即:
延属分区辖:延安市、延安、甘泉、鄜县、志丹、子长、固临、延长、延川、安塞,共10个县(市)。
关中分区辖:栒邑、赤水、新宁、新正、淳耀、中宜、三原、合水、耀县、同官,共10个县。
绥德分区辖:绥德、米脂、葭县、吴堡、清涧、镇川、横山、子洲,共8个县。
陇东分区辖:庆阳、曲子、镇原、合水、环县、华池,共6个县。
三边分区辖:定边、靖边、安边、吴旗、盐池、共5个县。
黄龙分区辖:黄龙、韩城、合阳、澄城、宜川、洛川、中部、宜君,共8个县。
西府分区辖:邠县、长武、永寿、干县、醴泉、麟游、灵台,共7个县。
1948年4月24日,左路兵团(二纵及四纵一部)攻克郿县、岐山县城。
1948年4月25日,洛川国民党守军随延安国民党守军南逃,我军三纵队解放洛川。
1948年4月26日,我军攻克宝鸡;28日,主动撤离。
1948年5月20日,边区政府发出命令,决定取消中宜县制,该县原辖之老区仍划归关中分区管辖,新解放的区域归黄龙分区的黄陵、宜君两县分别管辖。
1948年5月21日,边区政府发出命令,为纪念黄帝,保存名胜古迹,决定将中部县改名为黄陵县。
1948年7月19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将固临县及垦区合并,改称临镇县。
1948年8月8日,我军发起澄合战役。8月9日,收复合阳县城。8月10日,收复澄城县城。
1948年10月6日~7日 我军再克澄城、合阳。10月6日,我黄龙分区警备第四旅收复白水县城。
1948年10月6日,解放朝邑县城。7日,解放平民县城。1948年10月17日,国民党军再占澄城、合阳。
1948年11月16日,我军收复澄城县城。
1949年1月15日,边区政府举行第22次政务会议,会议通过成立榆林分区的决议,划原属晋绥行署管辖的神木、府谷、神府及绥德分区之横山、镇川5县为榆林分区管辖。
1949年1月18日,国民党军偷袭我陇东分区和关中分区。
1949年1月31日,边区政府对延属专署调整该分区行政区划的意见作了批答[力字第51号]。规定县与县、分区与分区间区划改变时,所属之干部一律随地区划分,以免影响工作。
1949年1月31日,边区政府分别批答绥德专署[力字第52、53号],统一关于划延川县部分地区归清涧县管辖的意见和延安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区划的意见。
1949年2月8日,边区参议会常驻议员、边区政府委员及晋绥行署代表举行联席会议,17日会议闭幕。通过决议,接受晋绥行署及晋绥临时参议会常驻会的请求,将晋绥行署划分为晋南、晋西北两个行署,归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3月14日,晋西北、晋南两行署正式成立。
1949年2月21日, 为了加强边区政府组织机构、人事配备及统一领导陕甘宁晋绥边区,边区政府发布通令[通字第12号],通令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常驻议员、陕甘宁边区政府委员暨晋绥边区代表联席会议接受晋绥行署暨临时参议会常驻会关于将晋绥行署划分为晋南、晋西北两个行署,归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陕甘宁晋绥边区行政管理统一后,仍称陕甘宁边区政府。原晋绥边区行政公署撤销,分设晋西北、晋南行署,归陕甘宁边区政府领导。
晋西北行署,全区面积45700平方公里,人口2139800人。属原晋绥边区之山西部分,绥远部分已划归绥蒙解放区。辖有4个分区及两个直属县,共计23个县,即:
五寨分区辖:河曲、保德、五寨、神池、偏关、岢岚,共6个县。
离石分区辖:离石、临县、中阳、方山,共4个县。
雁北分区辖:朔县、山阴、怀仁、平鲁、左云、右玉、大同,共7个县。
雁南分区辖:宁武、代县、静乐、崞县,共4个县。
直属县有:兴县、岚县,共两个县。
晋南行署,全区面积32600平方公里,人口263万余人。辖有3个分区及3个直属县(市),共计31个县(市),即:
隰县分区辖:隰县、蒲县、永积、大宁、石楼、汾西、洪洞、赵城,共8个县。
新绛分区辖:新绛、汾城、乡宁、稷山、河津、吉县、曲沃,共7个县。
运城分区辖:芮城、临晋、万泉、闻喜、平陆、安邑、夏县、永虞、永乐、猗氏、解县、荣河、运城市,共13个县(市)。
直属县(市):临汾、襄陵,临汾市,共3个县(市)。
五、 陕甘宁边区的裁撤
1949年12月西北全境解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命西北军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1950年1月19日在原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基础上成立西北军政委员会,原陕甘宁边区政府裁撤。1950年8月1日,陕甘宁边区各地交接给晋陕甘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