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雪:您真理解,就不会执迷于小市大县大乡镇了,难道地级市不浪费钱。大部分地级市管理的市辖区县市都不到十个。小于省管市、市管县的幅度。而且不久之前您也是主张地级合并,反对200万人口以下的地市州的。县下设市,只有在您的并大县情况下,可以把县城和非县城的老县城都设为市。但 ..
(2025-02-05 13:20) 
首先我一直主张的是城市出现的偶然性,是没有人可以先验的确定哪个地方就一定能形成大城市,哪个地方就一定不行的。一切只能由社会竞争的结果来决定。这一点你能不能认同?
一方面我们可以明确,大城市的出现是好的,而且将来也需要继续推进大城市的发展,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确定并不能先验的决定哪个地方一定成为大城市,这个时候就需要对于可能成为大城市的地方赋予尽可能平等竞争的能力,然后通过竞争来决定各自的结果,这你能认可吗?
另外对于已经基本可以确定其不能成为大城市的地方,就需要简化行政,节约成本,这个你能认可吗?
对于已经基本可以确定其不能成为大城市的地方,人员的配置,尽可能的满足现实的需求。管理的面积人口尽量达到某种相对的极限,这个你能认可吗?
以上都是定性的东西,定量只是定性的推论罢了,不一定就是合适的,也不会是永远不变的,需要根据定性和实践来进行调整,这个你认可吗?
我从定性和现实得出几个定量的推论,首先什么才叫大城市,300万人口以上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城市,才能永不衰弱。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150万人口的城市也能达成这种永不衰弱的效果。加上大县的农业人口和现在高老龄化的现状。在采用尽可能大的县制的情况下,有理由相信当前人口低于200万的,几乎不可能发育出150万人口的城市,这个你认可吗?
我从当前以汽车为主的交通工具出发,以一小时交通能力作为面积方面管理能力的限制,这一点你能认可吗?
并按此推论出乡镇的管理面积在600平方公里,县的管理面积在6000平方公里比较合适,这一点你能认可吗?
至于地级,用何种通名,用何种管理形式,这只不过是一种选择罢了。选择市作为通名没有什么不可以的,统一采用城市领导农村的管理方式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个你能认可吗?
城市谁规定了人口规模吗?1万人叫不叫城市?所以对于荒凉地区,也大可不必再强行规定地级市中心城必须有多少人口,统一全叫市,这个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个你能认可吗?
另外即使采用城市领导农村的管理方式,依然可以不叫市,这个也并没有什么问题,一切只不过是选择罢了,这个你能认可吗?
包括在地级层次不采用城市领导农村的体制也一样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是并不会比城市领导农村体制有更多的优势,这个你能人口吗?我估计这一块你没法认可,因为你根本就没接触或研究过不采用城市领导农村的体制的区划,但是我告诉你,本身也是可行的,但是并没有优势。在没有优势的情况下,投入成本改变自身已经实行的体制,显然是不划算的,也是没有意义的,我估计这你是能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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