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6楼夕阳西下于2008-07-13 21:53发表的 :
香港的权力也很大啊,连最终司法权都有,中国岂不也是邦联了。
中国是单一制国家,香港、澳门,以及未来的台湾,都是拥有高度自治权的特别行政区,隶属于中央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中央政府的授权。
联邦制国家和邦联制国家的中央政府权力以及国家主权都是由各个成员让与的,在联邦宪法或邦联条约中未列明归属于中央政府的一切权力,都属于各成员的中央政府。
以上是国际法体系中的惯例。
联邦制与邦联制的最根本区别就在于各成员的主权地位不同。联邦制下,各成员将主权完全让与中央政府,其地方行政体制一般为单一制;而邦联制下,各成员国只是向中央政府让与了部分权力,并没有让渡全部主权,因此,各成员从法理上都是各自独立的国家。不过,各成员向中央政府让渡的权力中,一般都包括外交、国防权,因此,各成员并不会以自己的名义活跃于国际舞台,而其主权独立国家的事实就被掩盖了。而其内部地方行政体制既可以是联邦制,也可以是单一制。而内部几乎拥有全权。
从这个意义上看,塞黑、波黑、科摩罗联盟都属于邦联制国家。
至于英联邦和法兰西共同体都只是一种国家组织,并不具备国际法上国家的主体地位,并且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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