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992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2]60号):撤销扶余市,设立松原市(地级)。设立松原市扶余区,松原市扶余区的行政区域是:原扶余市的行政区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郭镇的团结、繁荣、建设、原江、松江、铁西、民主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的胜安、胜民、胜合、胜庆、胜丰5个居委会员会;育才街道办事处的民景、民建两个居委会员会;毛都站镇;镇郊乡的贺尔其勒村、西郊村、单家围子村、于家围子村、孙喜窝堡村、郭新窝堡村、倪家窑村、后瓦房村、卡拉房子;
前瓦房村的郭尔罗斯大街以南至孙喜窝堡村界,
凯旋街以东至吉拉吐乡界部分;达里巴乡的努很格勒和额莫勒村,区人民政府驻文化街。
1995年7月2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扶余县,辖扶余区的部分行政区域,县人民政府驻三岔河镇;松原市扶余区更名为宁江区。11月正式实施。
当年前瓦房村只划入市区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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