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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各省搞省县直辖试点应选择贫困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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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8-12-14
我看争论中有一种不太准确的认识:地级市是靠刮县发展起来的!本人不完全赞同,给大家说一段流行在财政系统的顺口溜吧:中央财政满满荡荡,省级财政稳稳当当,地级财政摇摇晃晃,县级财政晃晃荡荡,乡级财政乞丐一样!中央和省级有立法权,想要什么利益可以通过立法解决,比如分税制,中央把最稳当的收入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企业营业税、所得税都划走了,省级再在剩下的税收中切一块,所以他们可以做到满满荡荡,稳稳当当。乡级从来就被县级管死了的,因此不管本地发展得怎末样,都必须在县级去要!地级上没有立法权,中没有多少自留地,下没有县成立早,所以从成立那天起注定对强县管不住,弱县管不好,这也是很多地级发展得不是太好的原因,发展不好反而又被指责为不配管辖县!大家认真分析一下,看看到底是哪级刮得多刮得厉害呀!希望能有一个客观的评判!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8-12-15
引用第30楼e-intercity于2008-12-14 13:10发表的  :
这个比喻很恰当.
对于身体羸弱的3头小猪,团结起来,不让他们和其他的一起自由竞争.
这种做法,难道不是将贫困地区合并设州,而其他地区省县直辖.政策上给予该州特殊照顾么?
.......

你上次说我的愿望是好的。这次又说我的比喻很恰当。这说明我们的认识还是有一定基础的,不是尖锐对立的。再深入讨论,再向前一步就可以握手了!我喜欢不同意见的人,和不同意见的人讨论才能有长进吗!
我们的共同点是都支持省县直辖。这是大前提!
我们的不同点是先直辖弱县?还是先直辖强县?
出现这个分岐的关键就是在省县直辖的范围上。
我提的是省县直辖在试点阶段先直辖最贫困县。
你提的是省县直辖全面推行时将贫困县抱成团。
现在的形势是中央让各省先试点不是全面推行。
所以在试点阶段还是先直辖弱县优先发展才对。
将来在全面推行省县直辖时再将弱县设州照顾。
这是总结改革开放先东后西发展造成巨大差距
的历史教训才得出的结论。希望你能理解才对。
综上所述,我们的观点是相同相近的。你说呢?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8-12-15
引用第39楼e-intercity于2008-12-15 19:18发表的  :
可是,你是要先直辖30个贫困县来试点.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将这30个很弱的县拿出来和强县市抱成团的地级市来竞争. 就像是让30个骨瘦如柴的人分别和全真七子组成的北斗七星阵对挑.
结果可想而知!
若是,每个省挑出2-3个贫困县拿出来交给省里直辖,重点扶持,那是可以理解的.
.......

直辖30个县来试点可能数字有点多。前天我已把这个数字从标题中取消了,你应看到。但你提2---3个也太少了。5-----10个完全可以。
看来你这个人还很有个性,敢干坚持自已的观点,我要是领导一定会提拔重用的。哈哈!!!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8-12-15
引用第41楼e-intercity于2008-12-15 22:50发表的  :
5-10个也太多了.
省政府很难拿出那么多的财政做这样的专门使用的.
上限也只能是一个副省长关心一个(分管财政的除外)

省直辖贫困县也不只是要财政补贴。主要是下放权限,政策支持,项目支持,人才支持。。。。。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8-12-16
引用第41楼e-intercity于2008-12-15 22:50发表的  :
5-10个也太多了.
省政府很难拿出那么多的财政做这样的专门使用的.
上限也只能是一个副省长关心一个(分管财政的除外)

县数超百的省可选7----10个,县数超五十的选5----7个,县数在五十以下的选2---3个。或者每个地市州选最后一名,直辖三五年看到底会不会有变化?有多大变化?一目了然!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8-12-16
引用第43楼e-intercity于2008-12-15 23:12发表的  :
副省长关心,才能拿到项目,善用权限,取得政策支持.
至于人才支持,副省长也能拉些支援干部的,其他的就没办法了

省县直辖试点要当作省委,省政府的一件大事来办,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措施,考核办法。分工负责,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8-12-16
引用第44楼牛牛于2008-12-16 11:32发表的  :
县数超百的省可选7----10个,县数超五十的选5----7个,县数在五十以下的选2---3个。或者每个地市州选最后一名,直辖三五年看到底会不会有变化?有多大变化?一目了然![表情]



这个建议很好,批准了,你们去实施吧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8-12-17
引用第46楼愚公于2008-12-16 23:29发表的  :
这个建议很好,批准了,你们去实施吧

请首长放心!一定会实施的很好的!呵呵!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08-12-27
邻近省城或者副省会城市的富裕县,远离省会城市的县,两种都可先由省直接管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09-01-29
省县直辖的试点应该选择在国家级贫困县!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09-01-29
若是政策上对省直辖试点的贫困县有明显的倾斜。
将来会出现变态的情况,就是普遍争当贫困县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09-01-30
引用第35楼東七區于2009-01-29 19:59发表的  :
若是政策上对省直辖试点的贫困县有明显的倾斜。
将来会出现变态的情况,就是普遍争当贫困县

你愿意一辈子当五保户?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09-01-31
之所以选择经济发达县市,是因为这些县市的各项管理事务较多,急需放权。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09-01-31
问题是他们貌似都喜欢选择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市
哪么他们可以高声的向中国其他地方宣布
你看我们直辖的县市多么牛!
我们的政绩多么高
我们的政策多么好
我们是不是该升官了?!!!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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