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hz兄弟不要把我意思引用反,我说那段话要表达的意思和你最后的2点结论一样,结果害我花那么多时间去体会半天!结果还是一样的!哈哈!兄弟把我的全部意思联系起来看!
2、唯一不同的地方是关于“照般”问题,我已经有详细的解释,何为照般,何为不照办般。我在你引用的第2段第3点很清楚的说明了这个问题。决不能说引用外国经验就是照般,这种结论显然是轻率的!合理的方法是具体细化讨论,不要扣什么照般和什么国情的帽子。
3、至于“特殊”问题,我也有详细的解释,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称自己是特殊的,都有自己的国情,也都是事实,这点不足以成为可以创造新制度不同的借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7-8 19:04:3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