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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中山率先撤镇改区 区级以下不再设立街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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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2-09-10
回 weihe 的帖子
weihe:好像还没实施吧 (2012-09-09 21:25) 

目前为止,还只能把这看做遥远的设想
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2-09-10
中心城区以外的大镇设区,中心城区内我看还是不要叫区比较好,改成他名,作为政府派出机构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2-09-10
市-区-社区体制,这区不还是相当于直筒子市的乡级单位嘛。不过这样的建制接近台湾的市,还是比市管县合理的。
地名浩瀚如洋海,图籍丛立似森林。乾堪广阔随君去,坤舆辽远任我行。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kyrwx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新浪微博:http://weibo.com/kyrwx(@坤舆任我行_阿森)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腾讯微信号:kyrwx23
坤舆任我行_阿森的腾讯QQ号:332171949、499348541
“阿森”(UID=171323)是“坤舆任我行”(UID=7138)的马甲。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2-09-11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换汤也是为了多安插些亲信)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2-09-11
区委书记区长比镇党委书记镇长好听多了,出去调子也高一些。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2-09-12
东莞设6个区比较合适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2-09-12
撤县并乡镇,区镇平级,是有效的探索。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6-08-21
没下文。没下文。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6-08-22
拭目以待,静坐观变。
东莞实行撤镇设区同时应弱化区的行政职能,城市运行管理职能应像市级政府集中,基础管理可放到区级,社区主要以自治为主。
两级政府应形成错位分工,不能再设置上下一致的垂直化管理机构,突出各级的管理的侧重点,已达到最大化的发挥行政人员的管理职能和作用。市级部分管理可延伸设置派出分支机构,比如分区联合警署、分区政务联合处置署···等。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6-08-22
回 阿花 的帖子
阿花:东莞设6个区比较合适 (2012-09-12 12:10) 

不赞成精简设区,应以地形、人口、文化习俗、经济等划分设区,不要老抱着旧观念去看待问题,设区是为了集中管理,全盘规划,因此撤镇设区时,必须弱化区的行政职能,实现错位分工,职能分化。不能用旧的设区模式,重新多出一层管理机构。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6-08-22
戴均良当年提出设区的市按不同情况之下可以搞三种模式:
1、市——区——街道办
2、市——区
3、市——街道办
存在即合理,不过研讨还是必须的~~~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6-08-22
东莞6-8个区  中山3到4个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6-08-26
回 萧燕燕 的帖子
萧燕燕:市、镇、社区,三级制,1 > 35 > 35X35,是最适合管理层工作强度的建制。
一市1000余社区,去除水域、山区、道路、公园等公共设施,每社区约为1.2平方公里,800~1200余人口,社区就是小区,正是相对容易管理到边和服务到位的面积和人口。
反观深圳:
强区弱街道,区要管, .. (2016-08-22 20:57) 

深圳可以先看看中山、东莞的试点再说。我的观点是增加区级区划数量直接管理社区,撤销街道层级,强化市级管辖权限,弱化区级职能,分别管理城市的不同职能范围,尽量减少权利重叠,职能同化现象。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6-08-26
回 无声听雷 的帖子
无声听雷:汤乎?药乎?拭目以待吧
真想改就按人口或者经济总量定死编制,管他几区几县,几镇几街
....... (2011-10-14 22:41) 

很好的意见,说明对官制的不满已经到了极限。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6-08-26
东莞市拆分为深圳市塘厦区和广州市东莞区,两边都是副省级市,不吃亏!
我的区划理念:全国分31省、3自治区、6直辖市、2特别行政区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6-08-26
Re:回  破除官本位   的帖子
破除官本位:深圳可以先看看中山、东莞的试点再说。我的观点是增加区级区划数量直接管理社区,撤销街道层级,强化市级管辖权限,弱化区级职能,分别管理城市的不同职能范围,尽量减少权利重叠,职能同化现象。 (2016-08-26 11:29) 

前几年就听说要撤销街道,现在没有风声了。
撤销地级和市辖区,合并县市区,省直辖县市,县市直管乡镇。只有内蒙古.黑龙江.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8个面积较大的省份可以考虑分省,其余省份面积太小没有必要分省。
只看该作者 41 发表于: 2016-08-27
回 破除官本位 的帖子
破除官本位:很好的意见,说明对官制的不满已经到了极限。 (2016-08-26 11:31)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到时候像欧洲那样折腾出十几个助理或秘书,像明清那样折腾出一大堆小吏来,就好笑了。

雇员越改越多、公帑越花越多。。。。
Sold my soul broke my bones
Tell me what did I get
I kept my promise man
Show me the promised 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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