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未组团参加广东省第二届农运会比赛有关情况的说明
近期有关深圳未组团参加广东省第二届农运会比赛一事引起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第二届农民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广东本地农业户口,或者是在2005年1月1日以后因当地行政建制改革“村改居”、由当地的原农业人口整体改为非农业人口的人员。2004年我市全面实现农村城市化后,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建制、没有本市户籍农业人口的城市。我市已于2004年底前全部完成“农转非”,因此本市没有符合上述运动员资格要求的户籍农业人口。为保证赛事公平公正,我市未组团参加农运会正式比赛。
二、我市高度重视广东省第二届农运会,尽管深圳因为没有符合资格的运动员而无法组团参加正式比赛,但是我市仍然组织了观摩团,并参加了开幕式入场仪式。这充分表明我市对省农运会的重视和支持。我们期待未来农运会能适当放宽参赛资格要求,使农业企业中没有本地户籍的农业从业人员也能够获得参赛资格,届时我市将积极组团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