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以前對<<明史>>及相關研究論文的考查,認識的情況和東七區差不多。六部中和地方統治關係最大的只有戶刑2部,分別對藩梟2司實施監察核算,廢止行省後為了強化朝廷的地方監控,戶部和刑部廢止了4司體制,分別改為按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對應設置清吏司,內地都司的考課機關是五軍都督府而不是兵部。至於吏禮工3部,並無直接的地方全權對口機構,只有因事派遣的差遣道員,其職務不完全,且管轄區域並不一定覆蓋全土。
明初,可谓布政使绝非一般户部派遣机构,以下为证:
《明史 职官四》“初置藩司 , 与六部均重 。 布政使入为尚书 、 侍郎 , 副都御史每出为布政使”
明太祖朱元璋“今布政使视之古之牧伯 , 其任甚重 , 在承流宣化 , 通达民情也 。 若上德下不究 , 下情不上达 , 远迩乖隔 , 上下不亲 , 民不可得而治矣。”
至清朝,布政使已完全下降:
《大清会典事例》“ 外官官制 , 向以布政使司领之 , 但督抚总制百官 , 布 、 按二司皆其属吏 , 应首列督抚 , 次列布按”清布政使职务大家应该熟知:布政使掌一省之政 , 司钱谷之出纳 。 朝廷有德泽禁令 , 承流宣布 , 以达于有司 。 阖省僚属 , 以时颁其禄俸 , 满秩廉其称职不称职 , 报督抚以达于吏部 。十年会户版 , 均税役 , 登民数田数 , 以达于户部 。 凡有大兴革及诸政务 , 会议经画定 , 报于督抚而行之。
虽然钱粮事物为其主要工作内容,但不止这些,仍是一个综合部门。
清世宗曾谕布政使 : “ 尔职居方伯任 , 寄旬宣所 , 以绥缉群黎 , 布昭德意 , 实庶邦之喉舌 , 列服之纲维 , 任既重矣 , 责亦大矣”,这是承宣政令 , 教化于民的职责;
明太祖时规定:/其茶马司!盐马司!盐运司!盐课提举司,并军职首领官任满,俱从布政使司考勃,仍送提刑按察司覆考"。:“在外府、州县官,从布政司、按察司及巡按御史考察"。
《清史稿》 称布政使 : “ 帅府 、 州 、 县官 , 廉其录职能否 , 上下其考 , 报督抚上达吏部” ; 《清世宗宪皇帝圣训》 载 : “ 计典之黜陟 , 特疏之荐弹 , 朝廷凭督抚之奏章 , 督抚凭布按之详揭 ” 。 说明藩司管理省内官员的职责。如姚祖同任直隶藩司 , 对“ 州县候补署篆者 , 皆以弥补亏空之多寡为补缺先后”。河南藩司田文镜接到十六名候 补官员时 , “ 随量其才 , 具酌其地方”。
布政使还因事因时因地承担一些政务 。如监察地方官吏 , 密折直呈君主 ; 涉足臬司职责 , 按察刑狱 ; 遇战事 , “ 简军实 、 固封守” ; 甚至还偶然参与涉外事件 ( 《清史列传》 叶名琛传) 、 充乡试监临。等等
在清世宗看来 : “ 巡抚者系代朕抚按地方之任 , 布政使亦系代朕布政于民之职” , 二者“ 事同一体”。
最后感谢网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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