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4846阅读
  • 71回复

[市制]中国100万以上特大城市名单(截止2004年2月)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4-07-11
以下是引用tsepa在2004-6-25 1:26:35的发言:
厦门
2001年 66
2002年 96
2003年 83
2002年数据肯定是假的,2003年的数据也有水分。

66万指的应该是厦门岛内(厦门岛内相当于城市城区,岛外也有城区但规模不大)的户籍人口!96万指的应当是厦门岛内的常住人口,包括了户籍与非户籍!83万则有可能是指全市(岛内岛外)户籍人口中的城镇人口数,不包括非户籍人口!!!

厦门的一些基本人口数据:
厦门现在行政区(也就是市区,厦门没有辖县)面积是1565平方公里,而作为城市中心的厦门岛是137平方公里,岛上建成区面积是86平方公里(扣去30多平方公里的山地,未开发为建成区的土地大概为20平方公里),加上岛外的建成区,到去年底厦门全市总的建成区面积大概是114平方公里。
厦门五普时全市户籍人口是137万,常住人口205万,去年底统计公报里全市户籍人口141万,常住人口217万。其中,厦门岛内的思明、湖里两区常住人口分别为72万和41万,相加起来厦门岛的常住人口为113万,其中岛内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1,岛内厦门户籍人口大约为60多万。
因为厦门岛内可开发土地中,建成区和未开发区面积为86:20,而且岛内只剩下2~3个村,由此可以知道厦门岛内113万常住人口中,城市人口大概有100万左右。在这里因为岛外建成区规模不够大,我没有把岛外建成区居住人口计入厦门建成区人口当中。由此可见,2003底,厦门的城市建成区城市常住人口(指厦门岛内)应该约为100万左右!!!

综合:
全市户籍人口141万;
全市非农业城镇户籍人口80~90万
岛内(基本上是非农业人口)户籍人口60多万;
岛外户籍人口80万左右;
岛外非农业城镇户籍人口20万左右;
全市非农业户籍人口占总户籍人口比重约为80~90/141=60%左右!

全市常住人口217万;
岛内常住人口100~113万(大部分为非农业城市人口,估计为100万左右);
岛外常住人口100万左右;
岛外非农业城镇常住人口将近30万;
全市非农业城镇常住人口约为岛内100万左右+岛外将近30万,约为130万
全市非农业常住人口占总常住人口比重约为130/217=60%左右!



xzq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4-07-19
乌鲁木齐人口若加上市区外的农民等,应是200多万了。[em06]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04-07-19
柳州市区去年人口98万。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4-07-21
这个资料的参考价值很小。太老了。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04-07-21
以下是引用fcwqq在2004-7-21 12:41:19的发言:
这个资料的参考价值很小。太老了。

该数据虽然不新,是2002年的,虽然不全,仅有80%准确。
但该数据是我目前所看到的最新和最全的数据。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4-07-21
人口多也不一定是好事
华夏浪子
为大华夏民族之光复徽州奋斗一生。。。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4-07-21
人口太少也不行,个人以为一个城市合适的人口是100-200万
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 ,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04-08-12
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得看什么地方,什么层次的城市。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04-08-12
哦。我跟错了!这个是错误的。根本不是中国地图社2004年2月版《中国地图册》的资料。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04-08-12
http://xzqh.info/bbs/dispbbs.asp?boardID=4&ID=18030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04-08-15
苏、鲁、粤、闽几省的城市发展的真是太快了。
地图所反映的情况总是与实际与那么大的距离。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cop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04-08-18
洛阳市区人口已经156万,总人口650万(含一市八县)。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04-08-19
那有标准人口?
我是一只不愿南飞的大雁!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04-08-20
我只希望统计主城区(组团城市各部分相互之间距离少于10千米可看作是同一城市)的户籍人口。
统计的时间最好是农历大年30晚上,这时候异乡人多数回家过年了。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04-08-20
我认同的纯粹的特大城市(主城区户籍人口100万+)
1北京
2天津
3石家庄
4太原
5沈阳
6大连
7鞍山
8抚顺
9长春
10吉林
11哈尔滨
12上海
13南京
14徐州
15无锡(加锡山、滨湖与主城衔接部分)
16苏州(加吴中与主城衔接部分)
17杭州
18合肥
19福州
20南昌
21济南
22青岛
23郑州
24洛阳
25武汉
26长沙
27广州
28汕头
39重庆
30成都
31昆明
32西安
33兰州
34乌鲁木齐

唐山、邯郸、大同、包头、齐齐哈尔、淄博虽然号称百万人口大市,无奈各城区的建成区并不相连,有的甚至相距几十公里(邯郸的峰峰),因此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特大城市,只是大中城市的组群而已。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8-30 22:17:44编辑过]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04-08-29
居然没有深圳!你到过深圳没有?你来看看这儿有多少高层建筑,多少立交桥?城市建成面积多大?恐怕你说的很多城市连40层高的建筑都没有吧?主城区连400平方公里建成面积都没有吧?虽然我心里并不认同深圳,但有时说话还是要客观一点!!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04-08-30
深圳我只认同罗湖、福田两个主城区,南山、龙岗、保安、盐田都是别的城市了。
而这两个主城区的户籍人口在2002年只有66万(还包括郊区在内),虽然我知道常住人口肯定超过100万,但我的统计方法就是这样的。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04-09-02
没意思
深圳不需要大
你们说他十万人也可以

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04-09-04
看来按户籍人口给城市排名的办法对深圳这样的城市有失公允。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04-09-08
户籍才是硬道理。
中国的城市人口,不是盖的,人口少了,调整区划就够了,如果需要的话,中国一夜之间可以有100个百万人口城市产生。
君子坦蛋蛋,小人藏鸡鸡!
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楼主南山古樵于2004-03-17 11:58发表的 中国100万以上特大城市名单(截止2004年2月) :
    本统计中的人口数量指城市人口以及常驻人口,版本来源中国地图社2004年2月版《中国地图册》。
单位:万人
.......

这里才50个城市啊!!!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2008-11-12
下面不排名的 部分,济南是第一。
海到尽头天作岸,山登绝顶我为峰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