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到一定程度,需要突破“县级市”管理架构,增加“市辖区”这一区划层级来辅助管理。此时的“市”,实际已是“地级市”。
出现“地级市”,如何管理?
1.用“地州”来管“市区”,似乎割裂了城市的“整体性”。古代是这种模式,“市区”以附郭县对待。
2.用“地级市”来管“县”,似乎显得别扭。今天是这种模式,突显城市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3.“地州”、“地级市”各自为政,又割裂了区划和经济的整体性,而且增加了行政成本。是需要避免的。。。
怎么弄???
很显然,
首先必须将城市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其行政权必须在“地级市”或“地州”一级。城市分割各管一块的做法是要不得的。
其次是要降低行政成本,维持区划的整体性,“地州”与“地级市”必须合并。“地州”内割一块作“地级市”的做法,不好。
那么,只有两种选择:
一是,以“地级市”管辖“市辖区”和“县”。
二是,将“市辖区”变成“附郭县”,以“州府”管辖“附郭县”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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