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dou002:1、你不知道必须办出生证明吗?一样立刻输入数据库的。
2、每年失踪百万,你真敢说。
3、你户口迁出,不代表在户籍系统消失,否则罪犯把户口迁出,人就在公安系统消失?你迁出,只是在户籍系统中显示未落户,人还在户籍系统里。
4、人口普查错漏更大吧?任何东西你都得允许一定的错漏吧?目前公安户籍系统已经很精准了,最起码比任何其他部门的统计系统更精准。
1,出生证明,并不意味每个出生婴儿都能获得。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这就意味,没有出生证明的婴儿大有人在,不在这些法定机构出生的婴儿,就不能及时获得出生证明。
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4]
——以上规定说明,出生证明其实是为了证明孩子和母亲的对应关系,防范人口拐卖等行为。
同时,也可以作为卫生部门掌握的每年获得出生证明的人口数。
大量没有在法定机构出生的婴儿,就无法第一时间获得出生证。他们必须到公安部门,经过认证后才获得出生证。证明“我的孩子是我的”。这中间是有时间差的。
所以,这个数字只有参考价值,误差是很大的。
出生证也不能代替户籍管理。因为仅仅证明一个孩子出生,无法确定这个孩子的户籍落在哪里。这样,这个孩子,在入户前其实没有纳入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
2,关于失踪人口,我说百万级,自然有证据。具体的论证这里省略。
3,户籍迁移,现在看来可以控制,比如电子回执。
4,人口普查误差更大,那还人口普查干什么?
5,还有一项,就是出国定居问题。
很多人出国定居,但国内户籍继续保留,没有注销。
综合上述,公安系统,有四项数据是无法及时反映的,存在误差很大情况:
一个是出生人口;
二个是死亡人口;
三个是失踪人口;
四个是出国定居人口。
至于数字的权威性,现在说到总人口,依然是人口普查数字最为权威。这难道有疑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