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部门的主要事情是从上面要钱争项目,大县小县本身就实力差距悬殊。把机构撤了,争取项目方面反而会吃亏,反而不利于地方。小县主要是人少,其实很多项目并不少。比如佛坪一年交通局的开支都近一个亿,占全县总支出的十分之一,比很多大县都多。谁让人家县有一百多公里的国道呢。
又比如农林水,上面都有各自的项目渠道,三合一争取到的项目,肯定么有三家分别争取到得多。
实际上,越往下面做工程的,特别是小地方,可能越指望财政项目。所以撤县(城)肯定有几万甚至十万老百姓跟着倒霉,撤销部门要不到经费,县城的老板也可能跟着没有生意做。
县级局很多上级政府不对应,比如民族宗教局基本就是一个局,教育体育一般也是一个局,甚至科技局也应该并入教体局,本来大部分县单设科技局并没有什么意义。文广新旅(文化局)是四个部门一个局,当然和科技局相比,地方上文化局的存在感更强。
当然,很多上面没有的局,作为具体办事单位,在县级基层存在价值还是很有意义的,比如城管局、规划局、园林绿化局、环卫局,公路局有时候也从交通局单列出来,还有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重点项目办这些管盖章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