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西下:嗯。
日本:结果我在县下面,大规模搞支厅。
无非就是以前的一个郡,或几个郡组团后死灰复燃。
(2023-07-30 19:26)
日本现在各县不是还在推市町村合并呢么,合并到十几个的时候,振兴局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我以前是非常支持直接600平方公里作为基本单元,人口多的就分街道,人口少的不分。然后地级市直接管这样的600平方公里本单元的。但是考虑现实情况,我现在更支持还是分为市县两级。也就是和现在的层级数一样。增加县的独立性和自治性,但是不直接采用省管县的方式。
原因是除了考虑管得过来管不过来的问题,还要考虑官员升迁的问题。在考虑官员升迁问题以后,我觉得低层区划采用1管10的幅度,要远远优于1管20以上的幅度。
在采用1管10的幅度的情况下,600平方公里一个基本行政单元为镇,往上6000平方公里为县,如果省直接管的话,面积大省就管不过来,比如云南,40万平方公里左右,要分为60多个县。还不如依然分为市县两级呢。
另外还要考虑未来扩张以后,省合并的问题。
最后统揽全球,全球分为36个左右的省,每省管10-30个左右地级,地级管几个到十几个县,县级管十余个镇,镇管10余个村。还是可行的。
村和镇之间还是像现在这样,同时也是很多国外流行的社区自治和行政区划隔离的模式。社区的办公人员不用考虑向上升迁。真牛逼25年怎么也可以升到中央了。一人一生工作年限40年,怎么都够的
各级:社区=生活圈=小学学区
乡镇街=基本的经济单元。乡镇最终转变为一个大农场,乡镇兼有慢速通勤圈的功能
区县=市的分理单位
市约等于都会区或都市圈
省=国家的分理单位
国家是根本的行政实体
超国家组织层面分两级:
集团 = 整个超国家组织
联盟= 集团内次级组织,最多十来个国家,再多就玩不转(博弈论)
国家的下级如果规模大的话,最好25-49个。36个为优。
低级(社区-市)幅度最好在10个以下。省管市的幅度看实际情况,10个是最好的,但是如果国家规模太大,30个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国家之间的联盟也一样,几个到十来个国家可以建立紧密联盟,多了就缺乏紧密性了。大的超国家组织内部最好再分为小的超国家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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