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2002〕17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荣昌县昌元等镇行政区域的批复
荣昌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昌元镇大坟村等四个村调整管辖镇的请示》(荣昌府文〔2002〕4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荣昌县昌元、广顺、荣隆、仁义、清江、清升等镇的行政区域。具体调整如下:
一、将昌元镇大坟村(面积1.319平方公里、人口1971人)划归广顺镇。调整后,昌元镇幅员面积116.681平方公里,人口14788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8011人;广顺镇幅员面积38.319平方公里,人口4712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921人。
二、将荣隆镇水口山村、石梯子村(面积2.46平方公里、人口2289人)划归仁义镇。调整后,荣隆镇幅员面积66.54平方公里,人口4342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115人;仁义镇幅员面积79.46平方公里,人口5676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159人。
三、将清江镇三层岩村(面积0.275平方公里、人口439人)划归清升镇。调整后,清江镇幅员面积17.925平方公里,人口1504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410人;清升镇幅员面积29.275平方公里,人口20100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570人。
二○○二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