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日本会玩,我国要玩这一套的话:
1.地级市的行政模式完全改为县的行政模式,现在地级市冗员太多了。
国家各部委省级相同设置各厅委,到地级市就应该合并了,地级市没有必要和国家保持一致的。当然省内应该保持一致。另外地级市应该换一个通名比较好,市管市太乱了
2.县级机构完全改为由地级市负责,县级如何设置,地级市有一定的自主权,县级的机构设置地级市也有自主权。也就是县完全变成地级市的派出机构,和区一样的地位,国家可以设立KPI,比如整个地级市编制数应该多少,工资应该多少等等
3.乡镇街道由现在县级管辖名义上改为地级市直接管辖。乡镇的设置和合并等管理权限放在地级市,但是合并需要征求当地居民意见。
也就是县级变成支厅、振兴局这样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