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苏州市统计局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8日根据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12748262人。
二、人口增长
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5989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288372人,增长21.88%,年平均增长率为2.0%。
三、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4273563户,集体户522187户,家庭户人口为11210065人,集体户人口为153819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比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84人减少0.22人。
四、城乡[4]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0418373人,占81.7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329889人,占18.28%。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088859人,乡村人口减少800487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1.65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苏州市统计局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8日根据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10个市(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10个市(区)中,人口超过200万人的市(区)有1个,在100万人至200万人之间的市(区)有5个,人口少于100万人的市(区)有4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市(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63.82%。
表2-1 各地区人口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变化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个市(区)中,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市(区)依次为:昆山市、工业园区、吴江区、高新区、吴中区,分别增加447636人、438573人、271143人、260428人、231852人。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3]指各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苏州市统计局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8日根据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657110人,占52.22%;女性人口为6091152人,占47.7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8上升为109.29。
二、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10个市(区)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3以下的市(区)有1个,在103~107之间的市(区)有1个,在107以上的市(区)有8个。
表3-1 各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苏州市统计局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5月28日根据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3]人口为1727189人,占13.55%;15-59岁人口为8858671人,占69.49%;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62402人,占16.9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85701人,占12.44%。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3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5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94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二、地区人口年龄构成
10个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70%以上的市(区)有5个,在65%~70%之间的市(区)4个,在65%以下的市(区)有1个。
10个市(区)中,6个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7%~14%之间,4个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14%~21%之间。
表4-2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4]
单位:%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1809835人,16-59岁人口为8776025人。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苏州市统计局
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2]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一、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870185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14332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17543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0048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3987人增加为22514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9101人减少为1681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8469人减少为32753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1667人减少为19614人。
表5-1 各地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85年上升至10.67年。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26761人,与2010年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1540人,文盲率[4]由2.37%下降为1.78%,下降0.59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