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7588阅读
  • 84回复

[地级市]建议:地级市改造路线图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07-08
回 geography.ww 的帖子
geography.ww:楼主的建议特别好,但”州“要不称为“郡”呢
如果带州字的,比方说梅州,那不是要叫梅州州吗 (2024-07-08 19:06) 

继续叫“梅州”即可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07-08
回 wangking777 的帖子
wangking777:这有什么意义,就是把不全改区的地级市变成州,让大地级市甩掉包袱,让偏远县重组。其实和建国初的挖心设市同出一辙,将地级市分两个等级而已。 (2024-07-08 11:20) 

把大多数名为地级市实为地区的地方改回/改成地区,让市的概念回归本意(城市),意义重大
不过我觉得较大城市还是可以辖县,不用把管辖的县市改设区(但市管县也仅限于较大城市了,其他地级市只辖区)
[ 此帖被呂俊秀在2024-07-08 19:38重新编辑 ]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07-08
回 2097152 的帖子
2097152:你这是对市管县改革的全盘否定 (2024-07-08 19:32) 

大城市还是可以继续辖县,怎么叫全盘否定了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07-08
回 2097152 的帖子
2097152:多大叫“大城市”?指代不明确 (2024-07-08 19:44) 

直辖市、副省级市、较大的市(国务院批准的18个)、通地铁的地级及以上城市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07-08
回 2097152 的帖子
2097152:事实执行下去就是全都地改市了,,, (2024-07-08 19:48) 

国务院只批准了19个较大的市,其中重庆后来升为直辖市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07-09
回 2097152 的帖子
2097152:其他的地改市全都改回去吗?你觉得有可能执行下去吗? (2024-07-08 19:54) 

那些地区确实没必要改地级市,改制前后区别不大(尤其是那些“单区市”)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07-09
回 呂俊秀 的帖子
呂俊秀:把大多数名为地级市实为地区的地方改回/改成地区,让市的概念回归本意(城市),意义重大
不过我觉得较大城市还是可以辖县,不用把管辖的县市改设区(但市管县也仅限于较大城市了,其他地级市只辖区) (2024-07-08 19:26) 

您还是认为市、镇是聚落型区划,毫无意义。因为县级市也不可能是聚落,除非剥离乡村。建制镇更不可能回到聚落了。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07-09
回 呂俊秀 的帖子
还是认为市、镇是聚落型区划,毫无意义。因为县级市也不可能是聚落,除非剥离乡村。建制镇更不可能回到聚落了

呂俊秀:那些地区确实没必要改地级市,改制前后区别不大(尤其是那些“单区市”) (2024-07-09 08:13) 

既然区别不大,就更没有必要折腾回去。

实际上对于单区市和伪双区市,市一级就相当于以前的地区(专区)或者府,因为市辖区本身没有什么事务需要跨区协调,市级本身的工作仍然和地改市以前是面向全部县(市、区)的。

而多区市,除了府的职能以外,更多的类似直隶州,特别是工交和水电暖气等,市政府更主要的协调市辖区(本辖)内部。市教育局管的高中招生政策对待区县(市)也会不一样。
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07-09
回 燕山雪 的帖子
燕山雪:您还是认为市、镇是聚落型区划,毫无意义。因为县级市也不可能是聚落,除非剥离乡村。建制镇更不可能回到聚落了。 (2024-07-09 17:03) 

回归原本定义,恰恰是意义重大
至少作为城市一部分的区、街道办事处别名为区街实为县乡就行
俊秀,顾名思义,就是又俊又秀
只看该作者 84 发表于: 07-09
回 呂俊秀 的帖子
呂俊秀:回归原本定义,恰恰是意义重大 (2024-07-09 17:11) 

没有一成不变的定义。

省最初也不是用来作为区划。

所以日本中央还是省,地方是都道府县。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