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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999年轰动一时的"洪江事件"前后的变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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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5 发表于: 2009-08-10
澧县划一部分给津市就足够了,全并的话,津市根本没那个能力带动,反而两败俱伤。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76 发表于: 2009-08-10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不存在违法问题
该记者没错
要怪就怪我国某些部门的乱作为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如新洪江市(原黔阳县)的领导班子对老洪江市的处置不合理导致民怨爆发。
只看该作者 77 发表于: 2009-08-10
引用第62楼曲径通幽于2009-08-09 19:57发表的  :
有什么深的?
一个合并工作失误而被部分小洪江某些官场失意者恶意操弄成为“民粹”
恶心的小洪江的某些官员
.......



你骨子恨洪,我骨子里恨你,要你来调查不来,天天在这里纸上谈兵造谣生事!

洪江管理区的成立是发生洪江事件后湖南省市400多人的调查组在洪江走访民意一个月的结果!!

400多人的调查组还比上你一个曲径通幽有见解有说服力!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78 发表于: 2009-08-10
引用第77楼洪江人于2009-08-10 17:25发表的 :你骨子恨洪,我骨子里恨你,要你来调查不来,天天在这里纸上谈兵造谣生事!.......
他确实戴着有色眼镜看待问题!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79 发表于: 2009-08-10
引用第77楼洪江人于2009-08-10 17:25发表的  :
你骨子恨洪,我骨子里恨你,要你来调查不来,天天在这里纸上谈兵造谣生事!
.......

400多人调查组又如何?他们调查完了就把洪江恢复县级市了吗?没有吧。可见他们调查的结果也是洪江不能设置县级市,只不过为了安抚地方情绪才搞了个管理区过渡一下罢了。你还真拿着鸡毛当令箭,抱着个“管理区”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80 发表于: 2009-08-10
引用第77楼洪江人于2009-08-10 17:25发表的  :
你骨子恨洪,我骨子里恨你,要你来调查不来,天天在这里纸上谈兵造谣生事!
.......

我从不恨小洪江,只是恶心小洪江还在某些狭隘的、挑起反对合并民粹的官员,也附带恶心那些无知浅薄的被煽动的可怜民众,并再附带同情一下他们 —— 因为他们要为自己的无知增加比一般县市更大的负担(7万人就要养一套县级机构,却还是非法的,不容易啊!)。

至于你要狠我,而且还是从骨子里狠,呵呵,我很遗憾,但也只能随你便了。

我不知道当时有没有调查组,也就不知道它由多少人组成,当然也就更不知道是哪些人组成,所以我无从谈起它的学术权威性。
但从其后并没有恢复小洪江为市的结果而言,该调查组(?)还算没有糊涂到家。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81 发表于: 2009-08-10
引用第78楼phanlileo于2009-08-10 17:39发表的  :
他确实戴着有色眼镜看待问题!

呵呵,麻烦你详细说说我的眼镜怎么变成有色眼镜了的?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82 发表于: 2009-08-11
引用第79楼北极星于2009-08-10 17:59发表的  :
400多人调查组又如何?他们调查完了就把洪江恢复县级市了吗?没有吧。可见他们调查的结果也是洪江不能设置县级市,只不过为了安抚地方情绪才搞了个管理区过渡一下罢了。你还真拿着鸡毛当令箭,抱着个“管理区”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不好意思,你不懂政治而已!事实“管理区”可以让新洪江市丢脸就足够了哦。再说文化大革命中蒙冤的人也做不到马上平反的你急什么?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83 发表于: 2009-08-11
引用第82楼洪江人于2009-08-11 02:00发表的  :
不好意思,你不懂政治而已!事实“管理区”可以让新洪江市丢脸就足够了哦。再说文化大革命中蒙冤的人也做不到马上平反的你急什么?

你以为就你懂政治是不是?那怎么十年过去了洪江“管理区”还是个黑区呢?怎么没有如你所愿的恢复正式单列呢?文革蒙冤也没有等十年的吧,再说文革蒙冤的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那些“懂政治”的人搞出来的,洪江管理区也正是你这样的“懂政治”的人闹出来的。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84 发表于: 2009-08-12
值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2周年之际,8月1日下午,洪江区工委书记刘志良,区工委副书记、区管委主任周正宇,区人大工委主任赵世平,区政协工委主任李任斌,区工委委员、区政法委书记蒋昌永等区级领导,在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陪同下,分别来到市人武部、区武警中队、区消防中队、驻洪80315部队气象分队看望慰问驻洪官兵,向他们表示亲切慰问,致以节日祝福,并送上慰问金。

明末清初起,洪江以水兴商,形成如今闻名遐迩的“洪江古商城”。民国期间,成为湘西南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中心,有“湘西明珠”、“小南京”之誉。建国初期至今,洪江区域行政建制变动十余次,但主要是市的建制。1979年由镇恢复为县级洪江市,1987年列入省计划单列市。1997年底,怀化行署改怀化市时为保持区域内12个县市区,故由省报请国务院批准设立了由洪江市与黔阳县合并而成的新洪江市(国函[1997]105号),由此原洪江市变为新洪江市的一部分。1998年7月,湖南省民政厅下文,将合并后的原洪江市改为雄溪镇(湘民行发[1998]第12号)。1999年初,因市县合并和改原洪江市为雄溪镇违背客观规律和民心,引起强烈民怨和引发剧烈社会动荡,由此发生延续3个月的严重“洪江群体性事件”。经党中央高度关注和中央领导批示,最后调集近千名武警和公安干警,打出两百发催泪弹,抓捕十几人,由怀化市进驻四百人的工作组,事件才得以控制。之后,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撤消雄溪镇,实行市、区分治,黔阳县区域称为洪江市,而原洪江市(被设的雄溪镇)被改为洪江管理区(湘办[1999]58号)。

2002年6月,湖南省委、省政府将副县级洪江市洪江管理区改为正县级怀化市洪江管理区,直接由怀化市领导,“履行县级行政管理职能”(湘办[2002]37号)。事实充分证明,市县合并和设立雄溪镇是完全错误的。洪江就是洪江,不能被更改,更不能被“克隆”,不允许被降格和人为损害。依法设立和保持独立的县级政权机构,是洪江今后稳定与发展的唯一选择。

2002年到现在还没有十年。楼上的北极星 不要性急呀。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85 发表于: 2009-08-12
"事实充分证明,市县合并和设立雄溪镇是完全错误的。洪江就是洪江,不能被更改,更不能被“克隆”,不允许被降格和人为损害。依法设立和保持独立的县级政权机构,是洪江今后稳定与发展的唯一选择。"
哪一个行政区划建制不是人为设立的,难道是先天存在的吗?
只看该作者 86 发表于: 2009-08-12
引用第5楼糯米饭团于2009-07-25 21:56发表的  :
说实话,区区8万人口和一点地方不适合建市(包括县级市),创造的GDP也不会高到哪去,按照现在的政策迟早都是会被旁边的县市吞并。

     我认为设立县辖市很有必要,洪江市可以作为县辖市(乡镇级)。
中央-----都、省、特别行政区-----府、市(适域)、县-----市(狭域)、区、镇、乡。
只看该作者 87 发表于: 2009-08-12
老洪江市不能恢复,原因很简单。
如果恢复老洪江市,那现在的新洪江市是不是要改回去?从这点来说,会涉及到很多审批手续,加大行政负担,某些领导不会也不愿意去做,仿效台湾问题,先搁置起来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如果恢复老洪江市,就会和当初合并的意愿违背,涉及到某些领导或决策者面子的问题,是没几个人有胆子做的,OK?
只看该作者 88 发表于: 2009-08-12
能否从洪江市析置黔阳县驻安江?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89 发表于: 2009-08-12
引用第49楼曲径通幽于2004-10-16 11:58发表的  :
整个“洪江事件”我很清楚,大体是这样的!
其实最开始老洪江市还是很支持合并的!
事件的根本原因:1.对洪江老城区的忽视。将原来的县级城区加4街道3乡镇一下子降为1个熊溪镇,引起当地民众的不满!
2.合并后干部配置不公平。由于老洪江地小人少,党代表、人大代表太少,再加上当时怀化市主要领导的暗中支持,导致合并后在新的洪江市委市政府中“正职一把手”太少,就一个教育局局长是原洪江的人,引起了原老洪江市的干部们的强烈不满!
3.经济上的问题。由于最开始老洪江市很支持合并,所以开始时就对财政进行了冻结,除正常开支外,不准乱花钱,因而节余了一大笔钱,准备合并后建设新是政府(黔城),而原黔阳县却把财政的钱全部花完分光,合并后,他们的人当权后有拿着老洪江的钱乱花,最令人不可思议是,在年底发奖金(过年钱)的时候,居然是原黔阳的干部每人200,而原洪江的每人100(平均)!!!洪江人再也无法忍受,在认为自己已经受了很大委屈的情况下,人家还对自己辛辛苦苦节余的钱不公平待遇!老洪江城弥漫着强烈的不满、受辱、上当的情绪!!!
.......


有些不明白,曲径通幽不是对洪江事件的前后原因很明白吗?
怎么今天不怪新洪江领导没有处理好老洪江安置问题导致民怨爆发,反怪老洪江一些利益攸关者煽动民众造反了?

只看该作者 90 发表于: 2009-08-12
偶的方案是现洪江市(正式行政区区域,含某“管理区”)和会同县合并为洪江县,县政府驻黔城,全境85万人,4524平方公里,规模3.0,只是一个中等略大的县而已。
黔城、洪江、安江、林城均为洪江县属下的县辖市。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91 发表于: 2009-08-12
引用第89楼风翔于2009-08-12 17:29发表的  :
有些不明白,曲径通幽不是对洪江事件的前后原因很明白吗?
怎么今天不怪新洪江领导没有处理好老洪江安置问题导致民怨爆发,反怪老洪江一些利益攸关者煽动民众造反了?

其实很简单,合并是由于根本性原因决定的 —— 合并对原黔洪二县市都是有利的(理由已经讲过多次,无需赘述),而合并过程中的矛盾是磨合期必须承受的,不可避免的。

但矛盾这么大,则完全是技术性因素,即人为造成。那些得利的蠢驴般的官员确实该杀,成为合并失败的主要责任者,是黔洪的千古罪人!

但这些人为造成的矛盾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如大规模人事撤换等),并且当时也确实进行了大量的人事撤换,基本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再加以抚慰,继续完成合并的进程是完全可行的。

但这时原小洪江的某些失意者却就势挑起矛盾,并将其“民粹化”,使得在小洪江谈合并成为禁忌,这是大错特错的。

无论如何,磨合期的矛盾不能成为反对并破坏合并的理由,热恋中的男女结婚后还为锅碗瓢盆大吵大闹呢。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92 发表于: 2009-08-12
引用第89楼风翔于2009-08-12 17:29发表的  :
有些不明白,曲径通幽不是对洪江事件的前后原因很明白吗?
怎么今天不怪新洪江领导没有处理好老洪江安置问题导致民怨爆发,反怪老洪江一些利益攸关者煽动民众造反了?

还补充一点:
不是“民怨”,是“官怨”!

其实合并对小洪江老百姓而言,未尝不是好事,7-万人养一套县级班子与40+万人养一套县级班子,孰轻孰重,用膝盖也能想明白。

但对官员而言,特别是正副市长、正副局长而言,一个坑里挤不进2个萝卜,坑外的萝卜自然失落,自然有怨气,借机发作,操弄流言与耳语,导致事情复杂化,最终变成个他们希望见到的局面。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只看该作者 93 发表于: 2009-08-13
引用第91楼曲径通幽于2009-08-12 23:46发表的 :其实很简单,合并是由于根本性原因决定的 —— 合并对原黔洪二县市都是有利的(理由已经讲过多次,无需赘述),而合并过程中的矛盾是磨合期必须承受的,不可避免的。但矛盾这么大,则完全是技术性因素,即人为造成。那些得利的蠢驴般的官员确实该杀,成为合并失败的主要责任者,是黔洪的千古罪人!.......
有一定道理,似乎荆州、沙市的矛盾就没这么大。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94 发表于: 2009-08-13
引用第87楼风翔于2009-08-12 17:19发表的  :
老洪江市不能恢复,原因很简单。
如果恢复老洪江市,那现在的新洪江市是不是要改回去?从这点来说,会涉及到很多审批手续,加大行政负担,某些领导不会也不愿意去做,仿效台湾问题,先搁置起来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如果恢复老洪江市,就会和当初合并的意愿违背,涉及到某些领导或决策者面子的问题,是没几个人有胆子做的,OK?



支持次观点。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95 发表于: 2009-08-13
引用第92楼曲径通幽于2009-08-12 23:55发表的  :
还补充一点:
不是“民怨”,是“官怨”!
其实合并对小洪江老百姓而言,未尝不是好事,7-万人养一套县级班子与40+万人养一套县级班子,孰轻孰重,用膝盖也能想明白。
.......



我反合并,但我不认识当官的·你怎么解释?你低估了洪江老百姓的能力而已。

我特反感你拿当官的来说事,典型的侮辱了我的人格自尊。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96 发表于: 2009-08-13
现在应该争取的事情是:撤销洪江市,设立黔阳县。现洪江市的行政区域为黔阳县的行政区域。

只看该作者 97 发表于: 2009-08-13
将原来的县级城区加4街道3乡镇一下子降为1个熊溪镇,引起当地民众的不满!

关键在这里——4街道3乡镇按一般常规的2、2、3合并那也应该并为2个街道1个乡镇,即使步子大一点按3、4合并也应该设立2个街道(或1个街道、1个乡镇),再退一万步即便一步到位全部归并那也应该设立一个街道取名洪江街道(或者老洪江城内最大一条马路名字命名的街道),这样闹的人就不会博得我们这些外乡人的同情和支持了。可现在把4街道3乡镇合并后的政区叫什么“熊溪镇”我这个局外人都看不过去!
试想上海县和闵行区合并时如果闵行区的三个街道合并后不叫现在的“江川路街道”名称,而叫个什么镇,我看老闵行人一定会象老洪江人一样义愤填膺的。
所以4街道3乡镇合并后叫熊溪镇绝对是个败笔!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98 发表于: 2009-08-13
引用第91楼曲径通幽于2009-08-12 23:46发表的  :
其实很简单,合并是由于根本性原因决定的 —— 合并对原黔洪二县市都是有利的(理由已经讲过多次,无需赘述),而合并过程中的矛盾是磨合期必须承受的,不可避免的。
但矛盾这么大,则完全是技术性因素,即人为造成。那些得利的蠢驴般的官员确实该杀,成为合并失败的主要责任者,是黔洪的千古罪人!
.......



你合并的理由是减少官员比例,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这点我支持。

但中国国情体制特殊一,减少县级区划并不一定代表可以减少官员比例,如:怀化这两天,湖南溆浦这个小地方热闹得很。先是媒体报道说,溆浦县环保局现有干部职工117人,超编80人。这么多人怎么养活呢?经费来源有两个:财政拨款和收取排污费(见昨日本版漫画)。事情闹出来之后,溆浦县环保局的向长进局长觉得挺冤枉,他对记者说:环保局117人已经算很少的了,因为县国土局的职工“至少五六百人”,县交通局共有干部职工1868人,县林业局有1118人,有7个副局长,两个局长助理。县林业局这1000多号人怎么养活呢?靠财政拨款远远不够,商品木材的收费和行政罚款是主要经费来源。

政府部门人员超编是个老问题,但像溆浦县这样登峰造极的并不多见,在这个小小的县城里面,大有展开一场人员超编大竞赛的势头。现在事情闹出来了,按照惯例,那些臃肿得快走不动路的机构,总会精减一些人员做做样子,但我觉得,比人员超编更恐怖的,是“行政收费和罚款成为主要经费来源”。这个情况告诉我们,在很大程度上,这些机构已经不再是服务社会的公器,而成了收费的机器。权力等于收费,是比人员超编更丑恶的现实。

一个县的林业局敢于养活1118人,是因为他们知道,财政拨款不够不要紧,关键是自己手里掌握着收费、罚款的权力。只要有权,就必定“不差钱”。那些交钱都要去政府部门上班的人,盯着的当然也不是那一个月不足千元的工资,而是可以灵活运用的权力。于是,一个“权力自肥”的利益链条闪亮登场了。在这个利益链条上,服务社会、监督执法,都可以被随时放在一边,为了多收费、多罚款,鼓励排污、鼓励滥砍滥伐,才是权力的主要任务。

长期以来,很多政府部门形成的一个习惯就是“不给钱就给政策”,因为政策意味着权力,权力意味着收费。在权力随时可以变现的情景下,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热衷于收费罚款。多如牛毛的行政收费和罚款项目,虽历经无数次清理整顿,却在很多地方愈演愈烈,巨大的既得利益,让清理行政收费和罚款项目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溆浦县林业局靠可以随时变现的政策养活了1118名职工,这样的荒诞景象,并不是溆浦县的“特产”。如何让权力远离金钱诱惑,如何让收费和罚款不再成为行政执法的目的,恐怕是比清理超编人员更重要的问题。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赵勇(江苏)    编辑: 杨枫  

在看看洪江“

洪江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版)

1、机构职能

1.1机构概况

根据洪江区工委、洪江区管委《关于中共洪江区工作委员会、洪江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的通知》(洪区发[2001]27号)和《关于印发<洪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区发[2001] 28号)精神,设置洪江区环境保护局。区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区管委办公室管理的工作机构(正科级),现有在职工作人员24名,其中公务员7名,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人员8名。




我可以告诉你,洪江区的公务员总人数是900人出头而已。(不含离退休人员)


所以,我的观点是减少官员比例,减轻老百姓的负担,不是只有减少县级区划一条路可走,事实证明减少县级区划也不代表可以减少吃”皇粮“的人。增加县级区划,财政开支也可以从现有的财政开支节省出来(减少招待费公车费人头费),而且国家省市的政策只照顾县级区划,我当然没理由支持合并!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99 发表于: 2009-08-13
引用第98楼洪江人于2009-08-13 17:15发表的  :
你合并的理由是减少官员比例,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这点我支持。
.......

呵呵,你又错了!

我支持合并的理由是黔洪区域整合与社会经济发展,而机构的精简(官员减少,减轻老百姓负担等)只是合并自然带来的效果。
另,很愿意与你理性讨论这个话题,但不认同

你东拉西扯式的找借口。

同时,友情提示一下:发展地方经济应该是比谁更好,谁发展得更快,而不是比烂,看谁更糟糕。
在几个烂苹果里当比较不烂的那个,并沾沾自喜,其实没多大意思。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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