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香港來的沛
首先申明一点,我不是广西任何地区的人,与广西没有任何瓜葛,是重庆人。
其一,作者提到自然民族与法定民族,但不论怎么说,壮族肯定是存在的,这一点没有什么话可以说。其二,作者把说壮语的都看成是壮族人,那是天大的错误,就像把说汉语的人都当成汉人一样,当时在划分民族时就犯了这样一个毛病。在壮族里面,有相当一部分是说着壮语的汉族人,当然,他们有不少是双语,也说粤语。没有办法,在广西的历史时期里,汉人在此不居主导地位。虽然说同一种话,但并没有民族认同。现在我有同事正是这种情况,据他说,他们那里说壮语的汉人占了多数!一提到他是壮人他就火。其三,作者谈到改民族动力问题,也即为什么要改民族时,举了不同的加分政策。实际上,优惠政策分为地区优惠政策与民族优惠政策,作者说的主要是地区优惠政策。但作者忽略了一点,在我国境内的人口自由迁移受到很多限制,所以争取民族优惠政策的动力依然存在。明显的是,柳州人不能自由迁到防城港,但柳州的少数民族可以比他多加分,他会怎么做?其四,改民族的问题比较常见,但不能因为为个缘故就否定优惠的民族政策带来的改民族问题。其五,作者批评都站人地方或私人利益的角度看问题,缺乏整体意识与眼光,此乃对民族问题的理解不深也。民族问题本身有有利益问题,也不是当地居民不想站在整体立场上看问题,也不是没有眼光,我相信广西内部各个地区,各个民族都有不少有见识、有眼光的人。然而,虽然有眼光,但在民族利益面前,在自己民族兄弟的面前,在民族情感面前,再有见识,再有眼光的人也不得不慎重三分,很多时候不得不顺从民族主流的意识,哪怕自己内心认为是不可取的意识与做法。我想说一点,意识不是随便就可以改变了,民族意识也是一种存在,它存在于民族内各个人的心中,并且会延续下去。民族意识与经济发展没有必然联系。
回到话题中来,就广西撤销自治区来看,现在还不可取,不过,把广西其它地区分出来成立一相桂林省,保留原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还是可以考虑的。当然广西本身不算大,分后管辖区比较小也是其中之一,如果能够在他省的时候同时也省直管县,那么增加的负担就会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