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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江为何不象洪江那样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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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5 发表于: 2010-02-07
现在解决问题的方法是撤销洪江市,设立黔阳县。
1997年的原黔阳县+原洪江市=现在的黔阳县

这个方法还要等待一些时间。
只看该作者 176 发表于: 2010-02-07
黔阳人就喜欢把洪江叫作雄溪,达到侮辱矮化洪江自己窃据洪江的目的,黔阳其实是非常可怜的,他们历来的县名都是剽窃别人的,如古龙标源自贵州,黔阳源自湘西自治州,景点芙蓉楼源自镇江,现在的洪江市就更不用说了。

洪江是从洪江寨发展起来,属于会同当时有一个雄溪乡范围。后来有会同县洪江镇与雄溪乡并存。现在的洪江不包括有洪江镇以后原雄溪乡的地域(原会同县雄溪乡大概位置包括现会同黄茅乡)所以洪江不能代表真正的雄溪。在民间已经有把洪江叫作雄溪是对洪江人侮辱的共识,不信你们再去挂雄溪试一试就是。黔阳人唯利是图没有自己自创品牌,拿一个并不存在的雄溪镇来累次污蔑洪江,只能说明黔阳人素质低下黔驴技穷了。


资料:

会同县:民国初期沿袭清代乡里。1923年划为8区、1镇,即洪江镇、城区、广坪、朗江、伏龙、安怀、雄溪、若水、丰山区。1930年划分自治新区9个,下辖25个乡镇。次年调整为6区,辖26乡镇。1935年改设为5区(辖26乡镇)、1个直属乡、1个直属镇。即:第一区驻:县城),辖4个乡镇;第二区(驻广坪),辖4个乡镇;第三区(驻堡子脚),辖8个乡镇;第四区(驻若水),辖6个乡镇;第五区(驻王家坪),辖4个乡镇。直属朗江乡,直属洪江镇。乡镇下设323保、3245甲。1938年,撤销区、直属乡、直属镇建割,新编14乡、1镇。1940年,增划为l8乡、1镇,即洪江镇、中正、雄溪、连山、若水、高市、巫水、朝阳、堡子、金竹、伏龙、丰山、兰溪、永安、朗江、新宝、信和、广坪、漠滨乡,辖243保、2475甲。1947年,缩编为7乡、2镇、123保、1476甲。


资料库来源于怀化地方志-市情网--数字方志馆http://cache.baidu.com/c?m=9d78d513d9d430a84f99e7697b13c016684381132ba7a30208df8438e5732837506793ac57290772a2d20d6516d83f4beb802103321454bd8cc9f85dadbc855e259f5642676cf755559347a091006383379129f4b25ca2ffe732e4f488929c1144ca2454269da4cd074503ca19f21631f4a6ee1b541d07bb994672f82d0c5f882236b640f2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177 发表于: 2010-02-07
回 178楼(亚洲人) 的帖子
天津市宁河县治芦台镇,非宁河镇;河北省万全县治孔家庄镇,非万全镇。谁说老地方一定要改名了?
方舆-D03.英雄本色(107232302)
只看该作者 178 发表于: 2010-02-07
国务院关于发布《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




  【颁布单位】 国务院

  【颁布日期】 19860123

  【实施日期】 19860123

  【章名】 通知

  现将《地名管理条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务院委托中国地名
委员会管理全国地名工作,其办事机构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代管。县(
市)以上地名机构的设置问题,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名称】 地名管理条例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地名的管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
往的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地名,包括: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行政区划名称
,居民地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


  第三条 地名管理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保持地名的相
对稳定。必须命名和更名时,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和审批权限报经
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

  第四条 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规定:(一)有利于人民团结和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与有关各方协商一致。(二)一
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三)全国范围内
的县、市以上名称,一个县、市内的乡、镇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道名称
,一个乡内的村庄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四)各专业部门使用
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一般应与当地地名统一。(五
)避免使用生僻字。

  第五条 地名的更名应遵循下列规定:(一)凡有损我国领土主权和
民族尊严的,带有民族歧视性质和妨碍民族团结的,带有侮辱劳动人民性
质和极端庸俗的,以及其它违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名,必须更名。(二
)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第三、四、五款规定的地名,在征得有关方面和当
地群众同意后,予以更名。(三)一地多名、一名多写的,应当确定一个
统一的名称和用字。(四)不明显属于上述范围的、可改可不改的和当地
群众不同意改的地名,不要更改。
  第六条 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一)行政区划名
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办理。(二)
国内外著名的或涉及两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山脉、河流、湖泊
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
院审批。(三)边境地区涉及国界线走向和海上涉及岛屿归属界线以及载
入边界条约和议定书中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和居民地名称,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四)在科学考察中,对国
际公有领域新的地理实体命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审批。(
五)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在征得当
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批。(六)城镇街道名称,由直辖
市、市、县人民政府审批。(七)其他地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规定审批程序。(八)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可以交地名机构或管
理地名工作的单位承办,也可以交其他部门承办;其他部门承办的,应征
求地名机构或管理地名工作单位的意见。











......






关于颁发《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民行发[199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地名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1986年国务院颁发的《地名管理条例》,推进我国地名标准化进程,不断提高地名管理水平,我部制定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八日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涉及地名的命名与更名、地名的标准化处理、标准地名的使用、地名标志的设置、地名档案的管理等行为,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条例》所称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包括山、河、湖、海、岛礁、沙滩、岬角,海湾、水道、地形区等名称;行政区划名称,包括各级行政区域和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区域名称;居民地名称,包括城镇、区片、开发区、自然村、片村、农林牧渔点及街、巷、居民区、楼群(含楼、门号码)、建筑物等名称;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等名称,还包括名胜古迹、纪念地、游览地、企业事业单位等名称。



  第四条 地名管理的任务是:依据国家关于地名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通过地名管理的各项行政职能和技术手段,逐步实现国家地名标准化和国内外地名译写规范化,为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际交往服务。



  第五条 国家对地名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第六条 民政部是全国地名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指导和协调全国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全国地名工作规划;审核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审定并组织编纂全国性标准地名资料和工具图书;指导、监督标准地名的推广使用;管理地名标志和地名档案;对专业部门使用的地名实行监督和协调管理。



  第七条 县级以上民政管理部门(或地名委员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名工作。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设置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档案;完成国家其它地名工作任务。


第二章 地名的命名与更名






  第八条 地名的命名除应遵循《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于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二)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
  (三)使用规范的汉字或少数民族文字。
  (四)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
  (五)人民政府不驻在同一城镇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其专名不应相同。
  一个县(市、区)内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一个乡、镇内自然村名称,一个城镇内的街、巷、居民区名称,不应重名;
  国内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不应重名;
  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较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不应重名;
  上述不应重名范围内的地名避免使用同音字。
  (六)不以著名的山脉、河流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作行政区域专名;自然地理实体的范围超出本行政区域的,亦不以其名称作本行政区域专名。
  (七)县、市、市辖区不以本辖区内人民政府非驻地村镇专名命名。  (八)乡、镇、街道办事处一般应以乡、镇人民政府驻地居民点和街道办事处所在街巷名命名。
  (九)新建和改建的城镇街巷、居民区应按照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要求予以命名。



  第九条 地名的更名除应遵循《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外,凡不符合本细则第八条(四)、(五)、(七)、(八)项规定的地名,原则上也应予以更名。需要更改的地名,应随着城乡发展的需要,逐步进行调整。



  第十条 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权限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第六条(一)至(七)项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申报地名的命名、更名时,应将命名、更名的理由及拟废止的旧名、拟采用的新名的含义、来源等一并加以说明。



  第十二条 地名的命名、更名由地名管理部门负责承办。行政区域名称的命名、更名,由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部门共同协商承办。
  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名称,其命名、更名由该专业部门负责承办,但应事先征得当地地名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三章 地名的标准化处理







........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179 发表于: 2010-02-07
洪江人不会睁眼说瞎话,大家以法律文件来评论洪江被改叫雄溪一事,就知道洪江事件是不可避免的了。洪江先是地名再是市名,市名你可以撤销,地名更改得征得我们老百姓同意才行。

事实证明,当年所谓的新洪江市是一个明显的错误。现在是应该纠正伪洪江错误的时候了。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180 发表于: 2010-02-08
一天多了那么多
向伟大的巴斯克民族致敬  
永远追随纯血统的毕尔巴鄂竞技
只看该作者 181 发表于: 2010-02-08
        设立雄溪镇,不是市区分设以后的“伪洪江市”做出的。
     1998年5月原洪江市与原黔阳县正式合并办公,同时上报设立雄溪镇的报告,1998年7月湖南省批准设立雄溪镇。这件事与以后的“伪洪江市”没有半点关系。
    洪江人大谈法律,歪曲事实,把罪名加在后来的“伪洪江市”身上,果然奸滑阴险。
只看该作者 182 发表于: 2010-02-08
引用第185楼亚洲人于2010-02-08 16:14发表的  :
        设立雄溪镇,不是市区分设以后的“伪洪江市”做出的。
     1998年5月原洪江市与原黔阳县正式合并办公,同时上报设立雄溪镇的报告,1998年7月湖南省批准设立雄溪镇。这件事与以后的“伪洪江市”没有半点关系。
    洪江人大谈法律,歪曲事实,把罪名加在后来的“伪洪江市”身上,果然奸滑阴险。

洪江人是人类中的恶魔!
只看该作者 183 发表于: 2010-02-08
引用第183楼洪江人于2010-02-07 18:36发表的  :
洪江人不会睁眼说瞎话,大家以法律文件来评论洪江被改叫雄溪一事,就知道洪江事件是不可避免的了。洪江先是地名再是市名,市名你可以撤销,地名更改得征得我们老百姓同意才行。
事实证明,当年所谓的新洪江市是一个明显的错误。现在是应该纠正伪洪江错误的时候了。

         设立雄溪镇,不是市区分设以后的“伪洪江市”做出的,更不是原黔阳县做出的。
     1998年5月原洪江市与原黔阳县正式合并办公,在领导阶层一半是原洪江市官员,一半是原黔阳县官员,同时上报设立雄溪镇的报告,1998年7月湖南省批准设立雄溪镇。这件事与以后的“伪洪江市”没有半点关系。
    洪江人大谈法律,歪曲事实,把罪名加在后来的“伪洪江市”身上,果然奸滑阴险。
    洪江人是人类中的恶魔!
    
    领导阶层中一半是原洪江市官员、一半是原黔阳县官员的状况维持到1999年初。1999年初进行正式选举,领导阶层中原洪江市官员少,紧接着发生洪江事件,市区分设。(因为原洪江市的人口少,不可能永远占据一半的领导职位)
    说什么,1999年初,原洪江干部说不上话了,黔阳县向原洪江下手了!真是好笑。
[ 此帖被亚洲人在2010-02-09 14:3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84 发表于: 2010-02-08
引用第187楼亚洲人于2010-02-08 16:17发表的  :
设立雄溪镇,不是市区分设以后的“伪洪江市”做出的。
     1998年5月原洪江市与原黔阳县正式合并办公,同时上报设立雄溪镇的报告,1998年7月湖南省批准设立雄溪镇。这件事与以后的“伪洪江市”没有半点关系。
    洪江人大谈法律,歪曲事实,把罪名加在后来的“伪洪江市”身上,果然奸滑阴险。
    洪江人是人类中的恶魔!


我曾经发过图。根据地图所标示的,合并后,最开始叫洪江镇,后来改为雄溪镇的。至于是不是地图搞错了,还是前后确有变化,就不得而知了。
另,你最后一句话实在没必要,建议删去。
历史使人明智,现实让人迷失,未来令人痴狂
只看该作者 185 发表于: 2010-02-09
洪江人始终妥协接受洪江镇的结果,但黔阳当权者不同意,硬改雄溪镇。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186 发表于: 2010-02-09
       1998年5月两县市合为一家,在领导阶层中一半是原洪江市官员,一半是原黔阳县官员,同时上报设立雄溪镇的报告,1998年7月批准成立雄溪镇。1999年一季度进行选举,原洪江市的官员少,但是很快就市区分治了。

    雄溪镇的设立与黔阳县没有直接关系!与市区分设后的洪江市(也就是现在的洪江市)无关!
[ 此帖被亚洲人在2010-02-09 14:2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87 发表于: 2010-02-09
引用第189楼洪江人于2010-02-09 11:52发表的  :
洪江人始终妥协接受洪江镇的结果,但黔阳当权者不同意,硬改雄溪镇。

  1998年5月两县市合为一家,同时上报设立雄溪镇的报告,1998年7月批准成立雄溪镇。现在洪江人把责任推给以前的黔阳县,推给后来市区分设后的洪江市。

    雄溪镇的设立与黔阳县没有直接关系!与市区分设后的洪江市(也就是现在的洪江市)无关!
只看该作者 188 发表于: 2010-02-09
引用第190楼亚洲人于2010-02-09 13:52发表的  :
       1998年5月两县市合为一家,在领导阶层中一半是原洪江市官员,一半是原黔阳县官员,同时上报设立雄溪镇的报告,1998年7月批准成立雄溪镇。1999年一季度进行选举,原洪江市的官员少,但是很快就市区分治了。
    雄溪镇的设立与黔阳县没有直接关系!与市区分设后的洪江市(也就是现在的洪江市)无关! http://xzqh.info/bbs/images/back.gif


事实并非如此,而是:新洪江市书记由怀化市(地级)派出,市长由原黔阳县县长担任,各委办局一把手只有4人是原洪江市人担任,其余(具体数目不详,至少20吧)均有原黔阳县人担任。很抱歉,这个说法我是当年听说的,我没有文件依据,无法注明出处,楼上可以不认可。所谓的“雄溪镇”确实与原黔阳县和分治后的洪江市无关,但与合并后、分治前的洪江市有关。
历史使人明智,现实让人迷失,未来令人痴狂
只看该作者 189 发表于: 2010-02-09
引用第192楼seanyork于2010-02-09 16:10发表的  :
事实并非如此,而是:新洪江市书记由怀化市(地级)派出,市长由原黔阳县县长担任,各委办局一把手只有4人是原洪江市人担任,其余(具体数目不详,至少20吧)均有原黔阳县人担任。


       你所说的是1999年的情况,不是1998年5月至1998年底的情况。希望你不要颠倒时空。
    1998年,领导阶层一半是原洪江市的官员,一半是原黔阳县的官员。到了1999年选举产生新的领导阶层,大多数是原黔阳县官员。我已经说明了原因,原洪江市人口少,不可能永远占据一半的领导职位。
    你颠倒时空,就产生了你的“真理”——欺骗网上的群众。
只看该作者 190 发表于: 2010-02-09
引用第193楼亚洲人于2010-02-09 16:52发表的  :
       你所说的是1999年的情况,不是1998年5月至1998年底的情况。希望你不要颠倒时空。
    1998年,领导阶层一半是原洪江市的官员,一半是原黔阳县的官员。到了1999年选举产生新的领导阶层,大多数是原黔阳县官员。我已经说明了原因,原洪江市人口少,不可能永远占据一半的领导职位。
    你颠倒时空,就产生了你的“真理”——欺骗网上的群众。


我都声明我只是听说了,难道你说的是“真理”,那么就请你注明出处。你的到底是“文件记载”,还是“听说”,还是“胡说”?
历史使人明智,现实让人迷失,未来令人痴狂
只看该作者 191 发表于: 2010-02-09
引用第190楼亚洲人于2010-02-09 13:52发表的  :
       1998年5月两县市合为一家,在领导阶层中一半是原洪江市官员,一半是原黔阳县官员,。。。

还是拿出证据出来吧。
只看该作者 192 发表于: 2010-02-10
你见过那个人什么时候拿出来个证据。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193 发表于: 2010-02-11
  怀化新闻网综合消息  湖南192.4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平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记者9日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按照国务院要求,湖南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至今年1月31日止,全省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已顺利完成,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于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目前,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平基本养老金在1150元左右。”有关人员介绍,此次全省共有192.46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参加2010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月人平增加基本养老金120元,全省一年将增加基本养老金支出共计27.71亿元。

        自2005年起,国家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湖南省在普调基础上,对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企业高职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等特殊群体进行了适当倾斜,基本解决了不同群体待遇差距过大的历史遗留问题。

        目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平基本养老金水平,相比2005年的570元翻了一番。此外,国务院2009年12月22日常务会议决定,今后还将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的调整机制。

来源:边城晚报
务实勤奋的一个洪江人
只看该作者 194 发表于: 2010-05-22
谁说安江没有闹,其实安江也在闹,闹着把黔阳县县治再由黔城搬回安江。最近,洪江管理区又新增了区气象局、区人武部、区公路局、区总工会、怀化市海事局洪江海事处,比照三类县市设置编制人数。安江眼睛红的不得了,还闹着要把新立项的怀邵衡铁路靠近安江的乡级站更名为黔阳站。因为安江人也知道没有行政级别就代表安江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
只看该作者 195 发表于: 2010-05-22
引用第191楼东方野谈于2010-02-09 22:53发表的  :
还是拿出证据出来吧。

拿出证据是很容易的。

1998年5月两县市合并办公,一半官员是原洪江市的,一半官员是原黔阳县的,只要你到几十个机构去问一下就一清二楚了。
只看该作者 196 发表于: 2010-05-24
支持洪江
怀化为什么不改安江为安江区,杂种怀化当官的
我来建议一个方案,县级市与地区市一样直管,同样的权力,县一级就由省直管人事权,财政权,每县上缴全县财政收入的一小部分到地区做"管理费",地区无权再以任何理由来收取其它名义的"管理费",全地区的财政只能用地区政府的5%的财政收入用于地区驻地的城市开发,超过严励处理,全地区市常委除二个外地的主要一把手外,其它常委必须每县一个,有一个讲话的人嘛 .县市一把手必须为(此为最重要的):1,不能是本地区人2,不能是邻县人
(非邻县人就是不是一个地区的,或不是一个地区但相邻的县,那样的县一般在彼此都有许多亲戚的)3,每个省要减少一半以上的地区,不是地区市,所有的地级市都为省直辖,它下面只能管区,其区以原有区为主,不能以整县转区,可以划相邻县部分地方做市辖.(县就不要小气了,不要拉着你的"边区"不放,不让它发展).4,每个地区辖10个以上县,地区驻地为原地级市驻地,这样它就没能力发展它的驻地的城建了,都是别人的地盘,它不会发神经的.5,每个地区一般定员500左右,(不包括公检法司,工商,煤监,安监等为省直辖部门,一般管若干市和一个地区).6,,减少地区权力,使它成为一个省的传话筒,和地方调解机器.7,所有县的二个一把手(不能为同地区,及邻县及有直旁系5代以内关系)都为省直选,这样县就不会怕地区了,任期必须达到三年以上规定任期,这样才能有成绩,人大为地方人当,这样地方的人的意见才能反应,人大权力必须扩大.
  再建议税收,现在地级市占了全国税收50%以上的税,简直在喝血.以后地税为(以县为100%),省占30%县70%,上缴地区15%实为55%(比现在的20%多要强多了).
还有大家讲的一个县辖市(台湾就是)是有道理的,很多有条件的县下的地方不能发展城市是一个问题,是城市化的一个大问题,最不公平的就是过去本身就是县驻镇,县城一搬它就衰败了,好心痛的.整体上我不赞成扩县,那又多少县市下降,又要减少城市化,而县实际上又成了现在的地级市,不过是增加几十个地区级而已,又在刮农业的血.我想建议一个就是不调整扩县了,大县因邻近有市划一部分地方给地级市或县级市,它们才能发展,必竞它们地盘少,而县来说它又管不了那地方,发展不了那地方,那地方的老百姓也想去邻近市,把市扩大一些和县相当就以了,也有带动城市化的潜力.讲县辖市,我建议称"中心镇(市)"那就是县下有中心镇(市,县城镇),镇,乡,农场等.
讲一讲中心镇(其实就是县辖市),相当于县城驻镇,拥有城建权相当副县级,一般以1,原县城;2大工矿区镇为必设中心镇,(这样当地有很大的经济及城市建设实力,也为地方老百姓心理平衡),其它设镇标准为:(以各省为标准,本标准以湖南冷水江及湘中地区为假想)1(3),人口集中,有发展实力,交通便利.2(4),辖区人口约3万以上,城区人口达3千以上,(以上可以有乡镇合并)3(5),要地域集中,是中心区域,即为以其为中心半径为15-20公里,能幅射其地域,(不一定全为其镇域,还要超过周边乡镇.)中
对中心镇的管理,一般县要返回该镇财政收入的15%-30%的城建基金,专款专用成立科级的城镇建设管理所(局),给中心镇以开发区以上的权力。带动城镇建设。规划要高标准,要专家设计,报省批准。
对城区建设以各级政府全部财政收入为准:省对省城不高于5%市20%;
地区5%,县对县城15%,严格控制其标准,超过开除,取消其所有公职,这样来避免省长是省会的城长,县长是城关镇城长的可笑局面。
讲公安还是入地区公安处,其它可以有一个地区的办事处。但法院,检察院等可以按地区驻地市(市不为地区辖的,一般为原地级市)设一个中级院管一个地区和若干辖区的地级市和不辖区的县级市,总的说县的权力与市一样。可以考虑称省高院-**(中级)分院-县法院(地级市无直管的法院)。在中心镇可以设法庭。
以湖南来说只14个地州和16个县级市共30个市加地区7个共37个也不多吧,我想湘中的娄底,邵阳地级市,冷水江市,涟源市,武冈市直辖,建邵阳地区(500人左右)来管理是不是可以,湖南高等法院(检察院)第**分院(邵阳分院)下设冷水江市法院(娄底,邵阳市只下辖区有法院)这样还可免每地一个法院地方主义。还建议的市扩大娄底可划涟源一部乡镇和双峰洪山殿镇等地方扩区。而县级冷水江市可以划新化的田坪镇温塘镇及桑梓镇的满竹为界划入建诚意镇,和新化的石冲口镇及新邵的坪上镇来扩大市区,而这些镇对邻县来说到县城比到冷水江市远多了,新邵坪上到冷水江才20公里左右而到新邵已到了邵阳了有7,80公里了,这里的人一般去县城也少只到冷水江多,语言也一样与新邵话不同。调整冷水江乡一级,区区436平方公里有16个乡镇之多,加上划入的,不要超过15个,设立街道办事处,冷水江街道并中连、同兴乡及及布溪街道办事处;毛易撤镇建街道加上火车东站那一片合一个街道,禾青建街道,锡矿山街道与乡合并,金竹山与沙塘湾街道合并为金竹山街道,毛易部分与梓龙合并一个乡,建坪上中心镇,田坪中心镇,铎山中心镇发展区域城市化。
这样就限制了省城,地区,和县对下级的剥削发展它们的所谓城市政绩了,多的财政收入当然要以改善老百姓的各种福利,建福利国家老百姓才会交税交得心满意足。否则大家交的也不高兴的,主要解决是医疗,养老。


是的,那就省45%的地税,返15%地区吧,
农村要很多钱吗,我看5%到了位就多了,我是农民,市郊区的,也代表不了所有的农民,但我想农业是大事,但不是全部的事,美国有多少钱在农业上,美国有多少农民,为什么要省直县,县直市还不是为了发展城市化,减少农民减少农业成分发展现代化工业国家,美国是没几个农民的,他们都是农业地主,我想我国的发展方向也是农业集合化,庄园化,大量减少农民.以现有土地为基础农民入股发展股份农业集团公司,公司员工也成了工人,多的农民可以成为城里人,集镇人,发展工业,解决就业发展第三产业.
就现在中国有几个农民,我想不到30%还是老弱病残,其他还不出去打工了,都是工人了,只是中国的户籍制不承认是在就业是工人是城里人罢了.有15%的农民就多了.养老,医疗是基础,其它都是其次,如果一个人有了这些基本保险他会有一定的满足感,城市认同感的.
也不是说一定要给地区多少钱,不给也是可以的.反正它只是一个派出机构,权力大大缩小,(过去的地区,权力其实是与地级市差不多的,不要以为是派出机构,它们管下面的县有生杀大权的有人事,财政等最主要的权力
只看该作者 197 发表于: 2010-05-24
引用第196楼yy7512于2010-05-24 22:16发表的 :
支持洪江
怀化为什么不改安江为安江区,杂种怀化当官的
我来建议一个方案,县级市与地区市一样直管,同样的权力,县一级就由省直管人事权,财政权,每县上缴全县财政收入的一小部分到地区做"管理费",地区无权再以任何理由来收取其它名义的"管理费",全地区的财政只能用地区政府的5%的财政收入用于地区驻地的城市开发,超过严励处理,全地区市常委除二个外地的主要一把手外,其它常委必须每县一个,有一个讲话的人嘛 .县市一把手必须为(此为最重要的):1,不能是本地区人2,不能是邻县人
(非邻县人就是不是一个地区的,或不是一个地区但相邻的县,那样的县一般在彼此都有许多亲戚的)3,每个省要减少一半以上的地区,不是地区市,所有的地级市都为省直辖,它下面只能管区,其区以原有区为主,不能以整县转区,可以划相邻县部分地方做市辖.(县就不要小气了,不要拉着你的"边区"不放,不让它发展).4,每个地区辖10个以上县,地区驻地为原地级市驻地,这样它就没能力发展它的驻地的城建了,都是别人的地盘,它不会发神经的.5,每个地区一般定员500左右,(不包括公检法司,工商,煤监,安监等为省直辖部门,一般管若干市和一个地区).6,,减少地区权力,使它成为一个省的传话筒,和地方调解机器.7,所有县的二个一把手(不能为同地区,及邻县及有直旁系5代以内关系)都为省直选,这样县就不会怕地区了,任期必须达到三年以上规定任期,这样才能有成绩,人大为地方人当,这样地方的人的意见才能反应,人大权力必须扩大.
  再建议税收,现在地级市占了全国税收50%以上的税,简直在喝血.以后地税为(以县为100%),省占30%县70%,上缴地区15%实为55%(比现在的20%多要强多了).
.......


刷屏很好玩吗?有点自知之明好不?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198 发表于: 2010-05-25
安江闹不闹?去红网怀化版看看就知道!
只看该作者 199 发表于: 2010-05-25
回 197楼(麦积烟雨) 的帖子
这是我的建议,容不得别人说话吗,本来现洪江市就是假洪江,别人分不出,黔阳那么有名有必要用个洪江名吗。洪江是老市本来就要设,不是不设会永远有洪江。洪江来自会同不是黔江,人文不同,不可合并。洪江建市,黔阳设县,安江设区。多个发展不好吗,你就那么要剥削别人吗,省县直管了,县有权有财,乡镇有什么大家心里清楚。
我有个安江的一起在冷江做事,我才知安江农校,才知地委,才知10年来假洪江一直是在安江办公,凭什么安江要做镇。
为什么要死一个,为什么要兄弟相残,不可以发展吗。
下面的是我的建 议,是我对冷江的发展,冷江也是湖南有名的,可是却是别人的钱包
支持洪江
怀化为什么不改安江为安江区,杂种怀化当官的
我来建议一个方案,县级市与地区市一样直管,同样的权力,县一级就由省直管人事权,财政权,每县上缴全县财政收入的一小部分到地区做"管理费",地区无权再以任何理由来收取其它名义的"管理费",全地区的财政只能用地区政府的5%的财政收入用于地区驻地的城市开发,超过严励处理,全地区市常委除二个外地的主要一把手外,其它常委必须每县一个,有一个讲话的人嘛 .县市一把手必须为(此为最重要的):1,不能是本地区人2,不能是邻县人
(非邻县人就是不是一个地区的,或不是一个地区但相邻的县,那样的县一般在彼此都有许多亲戚的)3,每个省要减少一半以上的地区,不是地区市,所有的地级市都为省直辖,它下面只能管区,其区以原有区为主,不能以整县转区,可以划相邻县部分地方做市辖.(县就不要小气了,不要拉着你的"边区"不放,不让它发展).4,每个地区辖10个以上县,地区驻地为原地级市驻地,这样它就没能力发展它的驻地的城建了,都是别人的地盘,它不会发神经的.5,每个地区一般定员500左右,(不包括公检法司,工商,煤监,安监等为省直辖部门,一般管若干市和一个地区).6,,减少地区权力,使它成为一个省的传话筒,和地方调解机器.7,所有县的二个一把手(不能为同地区,及邻县及有直旁系5代以内关系)都为省直选,这样县就不会怕地区了,任期必须达到三年以上规定任期,这样才能有成绩,人大为地方人当,这样地方的人的意见才能反应,人大权力必须扩大.
  再建议税收,现在地级市占了全国税收50%以上的税,简直在喝血.以后地税为(以县为100%),省占30%县70%,上缴地区15%实为55%(比现在的20%多要强多了).
还有大家讲的一个县辖市(台湾就是)是有道理的,很多有条件的县下的地方不能发展城市是一个问题,是城市化的一个大问题,最不公平的就是过去本身就是县驻镇,县城一搬它就衰败了,好心痛的.整体上我不赞成扩县,那又多少县市下降,又要减少城市化,而县实际上又成了现在的地级市,不过是增加几十个地区级而已,又在刮农业的血.我想建议一个就是不调整扩县了,大县因邻近有市划一部分地方给地级市或县级市,它们才能发展,必竞它们地盘少,而县来说它又管不了那地方,发展不了那地方,那地方的老百姓也想去邻近市,把市扩大一些和县相当就以了,也有带动城市化的潜力.讲县辖市,我建议称"中心镇(市)"那就是县下有中心镇(市,县城镇),镇,乡,农场等.
讲一讲中心镇(其实就是县辖市),相当于县城驻镇,拥有城建权相当副县级,一般以1,原县城;2大工矿区镇为必设中心镇,(这样当地有很大的经济及城市建设实力,也为地方老百姓心理平衡),其它设镇标准为:(以各省为标准,本标准以湖南冷水江及湘中地区为假想)1(3),人口集中,有发展实力,交通便利.2(4),辖区人口约3万以上,城区人口达3千以上,(以上可以有乡镇合并)3(5),要地域集中,是中心区域,即为以其为中心半径为15-20公里,能幅射其地域,(不一定全为其镇域,还要超过周边乡镇.)中
对中心镇的管理,一般县要返回该镇财政收入的15%-30%的城建基金,专款专用成立科级的城镇建设管理所(局),给中心镇以开发区以上的权力。带动城镇建设。规划要高标准,要专家设计,报省批准。
对城区建设以各级政府全部财政收入为准:省对省城不高于5%市20%;
地区5%,县对县城15%,严格控制其标准,超过开除,取消其所有公职,这样来避免省长是省会的城长,县长是城关镇城长的可笑局面。
讲公安还是入地区公安处,其它可以有一个地区的办事处。但法院,检察院等可以按地区驻地市(市不为地区辖的,一般为原地级市)设一个中级院管一个地区和若干辖区的地级市和不辖区的县级市,总的说县的权力与市一样。可以考虑称省高院-**(中级)分院-县法院(地级市无直管的法院)。在中心镇可以设法庭。
以湖南来说只14个地州和16个县级市共30个市加地区7个共37个也不多吧,我想湘中的娄底,邵阳地级市,冷水江市,涟源市,武冈市直辖,建邵阳地区(500人左右)来管理是不是可以,湖南高等法院(检察院)第**分院(邵阳分院)下设冷水江市法院(娄底,邵阳市只下辖区有法院)这样还可免每地一个法院地方主义。还建议的市扩大娄底可划涟源一部乡镇和双峰洪山殿镇等地方扩区。而县级冷水江市可以划新化的田坪镇温塘镇及桑梓镇的满竹为界划入建诚意镇,和新化的石冲口镇及新邵的坪上镇来扩大市区,而这些镇对邻县来说到县城比到冷水江市远多了,新邵坪上到冷水江才20公里左右而到新邵已到了邵阳了有7,80公里了,这里的人一般去县城也少只到冷水江多,语言也一样与新邵话不同。调整冷水江乡一级,区区436平方公里有16个乡镇之多,加上划入的,不要超过15个,设立街道办事处,冷水江街道并中连、同兴乡及及布溪街道办事处;毛易撤镇建街道加上火车东站那一片合一个街道,禾青建街道,锡矿山街道与乡合并,金竹山与沙塘湾街道合并为金竹山街道,毛易部分与梓龙合并一个乡,建坪上中心镇,田坪中心镇,铎山中心镇发展区域城市化。
这样就限制了省城,地区,和县对下级的剥削发展它们的所谓城市政绩了,多的财政收入当然要以改善老百姓的各种福利,建福利国家老百姓才会交税交得心满意足。否则大家交的也不高兴的,主要解决是医疗,养老。


是的,那就省45%的地税,返15%地区吧,
农村要很多钱吗,我看5%到了位就多了,我是农民,市郊区的,也代表不了所有的农民,但我想农业是大事,但不是全部的事,美国有多少钱在农业上,美国有多少农民,为什么要省直县,县直市还不是为了发展城市化,减少农民减少农业成分发展现代化工业国家,美国是没几个农民的,他们都是农业地主,我想我国的发展方向也是农业集合化,庄园化,大量减少农民.以现有土地为基础农民入股发展股份农业集团公司,公司员工也成了工人,多的农民可以成为城里人,集镇人,发展工业,解决就业发展第三产业.
就现在中国有几个农民,我想不到30%还是老弱病残,其他还不出去打工了,都是工人了,只是中国的户籍制不承认是在就业是工人是城里人罢了.有15%的农民就多了.养老,医疗是基础,其它都是其次,如果一个人有了这些基本保险他会有一定的满足感,城市认同感的.
也不是说一定要给地区多少钱,不给也是可以的.反正它只是一个派出机构,权力大大缩小,(过去的地区,权力其实是与地级市差不多的,不要以为是派出机构,它们管下面的县有生杀大权的有人事,财政等最主要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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