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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律]郡、州、府、道、县、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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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3-10-08
郡、州、府、道、县、乡

古代统计人口的行政区划。郡,从春秋末年直到隋、唐之际的我国封建社会中的地方一级或二级行政区域名。秦、楚、齐、晋、吴等春秋后期大国都设置过郡。最早出现于边地,具有军事管理的性质,故其长官称“守”。到战国之际已普遍设置。公元前221年秦并六国统一全国,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乃在全国范围内作为一级行政区域努力予以推行。东汉末年,各州设“牧”以加重职权,郡乃从属于州,成为二级行政区域。东晋以后郡县制渐趋紊乱。隋文帝统一中国后于开皇时下令废除,以后又一度恢复,最后在唐肃宗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废止后,这一行政区域名称乃不再出现于我国历史中。
州,地方行政区域名,相传我国在秦、汉以前早已存在,如《禹贡》中提到的九州,即其典型例子,虽然实际并不存在,但为全国大一统政制建立了精神准备。到汉武帝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把全国除首都地区外划分为十三个刺史部(简称十三州),但这时的州仅是监察区域。到东汉末年,将州的刺史改为“牧”。并将州定为郡级以上的行政区划。于是州乃正式成为中央政府下面的一级建制。南北朝后,制度紊乱,其辖境日见减缩,地位也日益下降。到明、清时已降于府下,但某些城市还仍带有州的名称,如苏州、兰州等。我国解放后,在少数民族地区于省级之下还设有“自治州”,其行政地位在省以下,县以上,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是。
府,作为行政区划名称,建立府制,始于唐代。唐时在首都长安置京兆府,陪都洛阳,晋阳分设河南、太原府,其地位较一般道下面所辖的州为高。宋朝设置的府渐多,除首都、陪都外,其余各地亦视必要设府,隶属于路。元代则或隶于省,或辖于路。明代除首都顺天(北京)、陪都应天(南京)外,均属于各省市政使司。清代则除首都顺天(北京)、陪都奉天(沈阳)外,均属于各省。府在明、清之际是介于省和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的主要表现形式(其余尚有直隶州、直隶厅等),辛亥革命后,其制遂废。
道,行政区域名,始于汉代对边境上聚居的少数民族所建制的县级行政单位。《汉书·百官公卿表》:县“有蛮夷曰道”。到唐太宗贞观之际,把它提高到地方一级行政单位,即将全国分为十道,到玄宗开元时,又增设到十五道。明、清之际乃成为省和府中间的监察区,有分巡、分守道的区别。民国初年曾置为省和县中间的行政区,设有道尹,未几废。
县,地方行政区域名。春秋时期,秦、晋、楚等大国于新得的边地置县。春秋后期,乃推及内地,而又在新得的土地上置郡。郡面积虽大,但因地广人稀,经济开发较迟。其地位乃在县下,故晋国赵简子曾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左传》哀公二年)。战国时期,边地逐渐繁荣,于是乃产生都、县二级制。秦朝统一中国后,乃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县同于郡的二级制。自秦迄今,始终成为地方基层单位的行政区域,基本上没有变动。我国在解放后,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自治县,如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等是。
乡,相传周代以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见《周礼·地官·大司徒》)。但战国之际似又以二千家为乡,后来则指县以下的农村基层行政单位。我国解放后经过人民公社化乡已不存在,但最近在县和自治县领导下的乡和民族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已在和人民公社分开时逐步恢复中。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11-12
府,1912年时南京设府,同时武昌一首义之地设置武昌府,但仅存数月,袁世凯上台后即被废除(参考《中国行政区划概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11-13
引用第1楼1241018272于2010-11-12 15:12发表的  :
府,1912年时南京设府,同时武昌一首义之地设置武昌府,但仅存数月,袁世凯上台后即被废除(参考《中国行政区划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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