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4日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日,记者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干部大会上获悉,开发区“一分为二”,以黄河路、东外环路和长江路东延伸线(贯穿位山一干渠)为界分成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北两个部分,实行分设管理,自此打破全省17地市中,仅聊城没有单独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局面。
两区财政及管辖区划划分明确
根据两区区划界分显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含北城街道、蒋官屯街道、广平乡三个乡(街道)和东城街道的一部分。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黄河路以南,东外环(黄河路口至长江路口)以西,长江路东延伸线以南范围,含许营镇、顾官屯镇、韩集乡三个乡镇和东城街道的一部分。
划分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以黄河路、东外环、长江路东延伸线界分为“两区”后,对有交叉的乡镇(街道)(除东城街道外)实行整体划转社会管辖权,暂不打破各乡镇(街道)整体建制。二是东城街道以黄河路为界分属两区后,对处于交叉地带的部分村庄(社区),按“地随村走”的原则,明确所属管辖,暂不打破村庄(社区)的整体建制。三是以黄河路、东外环、长江路东延伸线为界,南北两区区划内的土地规划建设权,分别从属南北两区,不受有交叉乡镇(街道)、村庄(社区)的社会管理权所限。
针对财政体制方面,以2012年为基期,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地方财政公共预算收入进行均分,作为两区的基数。区划调整到位后,两区新上项目和新增财源收入归各区所有。财政体制和具体划分调整意见及方案由市财政局研究制定。
分设组织机构尽快完成工作推进
据了解,开发区、高新区两区在市内为完全独立的两个单位,对上、对外仍以现在的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或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个单位统称。另外,凤凰工业园列入高新区统计范围。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凤凰工业园的情况由市商务局、统计局汇总,作为一个整体上报各类报表。协调处理好规划和土地修编工作。
目前,划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土地性质大部分为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面积偏少,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将做好高新区内的土地规划修编工作,为高新区发展争取空间。
在2日的干部大会上,聊城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希信指出,在分设工作全部完成前,冻结开发区的人、财、物,并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下设四个工作组,将在10日内迅速推进此项工作的的完成。“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相当于聊城经济发展的两个翅膀,必将带着全市经济向着更高更远的目标奋进。”李希信在讲话中说道。
聊城无独立“高新区”历史结束
据了解,全省现有的29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都是单独设立,其中9个是国家级,全省17市中只有聊城没有单独设立。由于近期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指示,要求聊城市尽快单独设立。
同时,为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指示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审慎研究,确定将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与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设管理。
据了解,分设管理是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拉开聊城经济发展大格局、大框架的现实需要,对进一步拉大发展框架,加快开发区与茌平、东阿的对接,形成“聊茌东大三角”格局,实现聊城跨越赶超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分设管理是培植聊城市产业优势、加快“转调创”步伐的必由之路。高新区是科技创新的高地,对于更是培植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做活“转调创”文章,促进转型升级具有积极地推动意义。
促进招商引资 聊城免征18项政府非税收入
本报聊城7月3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张迪) 3日,记者从市经济合作局获悉,聊城市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其中在收费优惠方面,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生产经营类项目,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手续时免征18项政府非税收入。
据介绍,此次聊城市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共包括用地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政策和收费优惠政策等三个方面。其中,在收费优惠政策方面,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生产经营类项目(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手续时免征18项政府非税收入。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收费,按收费标准下限的1/2收取。新建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三年内免收市县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国家和省收费项目按下限收取。
这18项政府非税收入包括:片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白蚁防治费、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土地登记费、采矿登记收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船舶登记费、森林植物检疫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GSP认证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和海关监管手续费。
作者:谢晓丽 张迪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