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农业区所能支持的
人口最高密度大约是每平方公里600-800人。每平方公里1500的人口密度对于划分单体
城市和周边农村的边界还是有效的,但问题这需要从最基层的聚落单元(村、居)算起,但实际上我们只能得到乡镇(街道)级的数据,因此
城市化范围的切割还是做不到完全的纯洁,但基本上差不了多少。
如果城市化区域设定为人口密度大于每平方公里1500人的
行政单位(乡镇街办)的集簇,那么人口大于6万的集簇可以作为聚落意义的“市”,人口小于6万的集簇,或非城市化区域中人口大于2000的居民点(相隔不超过50米的建筑用地)可以作为聚落意义的“镇”。
实际上,国际上并没有城乡划分的统一标准,某些欧美国家的城镇标准很宽松。
如果按照这种宽松的标准,我国的城镇化率即使没有100%,起码也有80%了。
但是我国城乡划分标准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始终没实体聚落的概念,而是采用行政
区划的人口,从而造成了我国城市人口统计数据混乱,也引起了无数的口水战。
现行的城镇人口统计标准开始于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即城镇人口包括市人口和镇人口两部分。市人口是指设区的市所辖的区人口和不设区的市所辖的街道人口;镇人口是指不设区的市和县辖镇所辖居民委员会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6.23%。
2000年和2010年,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仍沿用了上述标准,并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分。
城镇人口包括城区人口和镇区人口。
城区包括主城区与城乡结合区。
主城区包括市辖区以及不设区市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或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城乡结合区是指与城市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镇区包括镇
中心区、镇乡结合区和特殊区域。
镇中心区是指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所辖城区以外的镇的下列区域:
1.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
2.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完全连接的其他村级地域。
镇乡结合区是指与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特殊区域是指地处城区、镇中心区、镇乡结合区以外,不隶属乡级
行政区域,且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和其他特殊区域等。其他特殊区域是指常住人口达到3000人,同时,从事非农产业人员达到70%的独立区域。
乡村包括乡中心区和村庄。
乡中心区是指乡、
民族乡
人民政府驻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和乡所辖居民委员会地域。
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活动的区域,以及未划入城镇的农场、林场等区域。
连接是指城市(镇)可观察到(已建成或在建)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其他设施所延伸到的地域,且中间未被非建设用地所隔开。连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是指当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其他设施延伸到村级区域的全部地域时,则该村级区域为完全连接的村级地域。
2.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是指当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其他设施延伸到村级区域的驻地,尚有部分区域未延伸到,即仍有部分农业生产用地时,则该村级区域的全部为部分连接的村级地域。
3.未连接的村级地域,是指当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其他设施未延伸到村级区域的任何地方,或只延伸到村级区域的一部分,但未延伸到村级区域的驻地时,则该村级区域为未连接的村级地域。
4.连接的乡级地域,是指当市辖区、不设区市和县政府驻地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其他设施延伸到所辖的乡级政府驻地时,则该乡级行政区域为连接的乡级地域。
同本文所述标准,如果不考虑深、莞(因为不知道怎么算)
全国十大城市大体是 :上海,1700~1800万,北京约1500万,千万级以上单体城市现在就这两个
广东,800万(如计入佛山连绵部分则人口超过千万),
武汉(三镇),600万
天津(主城)、成都,接近600万;
南京(跨江)、沈阳、重庆、西安(包括咸阳),500万或接近500万,
未来人口大于500万的城市可能也只有这10个了(不考虑深、莞) ,其中又分成了两级:千万
规模的城市只有北上广,其他七个大体都是半斤八两,大体都在五六百万的规模徘徊,达到千万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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