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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规划]南昌市中心城区社区专项规划(2013-2020)转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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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1-20

一、规划范围
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城区以及九龙湖起步区范围,包括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含九龙湖起步区范围)、高新区、南昌经济开发区;规划总面积约360.7平方公里(其中总体规划范围中心城区面积约330平方公里,九龙湖起步区面积约30.7平方公里);涉及规划人口约302万人(其中总体规划中心城区人口280万,九龙湖起步区22万人)。
二、规划目标
    在南昌中心城区,构建便于居民自治、便于居民生活、便于城市管理、便于规划管理与控制的城市社区空间体系;
(1)社区布局更加合理,社区规模更加适度,即合理的确定各类型社区的规模,并根据用地规划情况划分。
(2)社区配套设施更加完备,能较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
(3)协助与有效落实各法定规划及专项规划的要求。协调落实《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各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南昌市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南昌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点规划》等规划内容。
三、社区布局
3.1社区的分级
“街道级社区——基层社区”。
3.2社区的类型
按照城区形成的年代不一致进行划分:标准居住社区、新城居住社区、旧城居住社区;
按照规划的用地类型划分:居住型社区、商业办公型社区、工业生产型社区、高校园区型社区。
3.3社区规模指标
标准街道人口规模为4-7万人,街道用地规模为3-6km2
标准社区的人口规模为0.4-0.7万人,标准社区规模为0.3~0.6km2
3.4社区的布局重组
社区规划原则:保证社区具有适宜的规模,以人口规模为主要参照,用地规模为辅;保证社区边界均衡规整,便于单元管理和规划控制;保持社区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相对完整性;社区划分应尽可能以交通干线(基层社区则是以城市支路以上道路)和自然地理边界等要素为依据,同时基层社区边界不跨越交通干道,保障社区安全;社区重组模式有以下四种:
(1)合并:对于现状规模较小、具备一定合并条件,建议合并,达到相对合理规模。
(2)调整:对于现状街道(或社区)划分中存在的不合理部分予以适当调整。
(3)拆分:对于现状规模偏大、具备一定拆分条件的街道(或社区),建议拆分。
(4)新建:社区划分即指按照规划既定原则合理划分社区。
规划期末,规划街道总数为77个,社区总数为748个。
四、社区配套设施
   4.1社区配套设施项目类型
本次规划社区配套设施项目包括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社区医疗卫生设施、社区老年人设施、社区文化设施和菜市场,其他设施在相关专项规划中表达。
4.2街道级配套设施及千人指标
南昌市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1-20
4.2街道级配套设施及千人指标
南昌市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

项目
类型 设施项目 配置
数量 一般规模(5万人) 千人指标 服务内容 设置规定
建筑面积(m2) 用地面积(m2) 建筑面积
(m2/千人) 用地面积
(m2/千人)
社区管理服务设施 街道办事处 1座 1200 1500 30-40 30-50 党员服务、计划生育、社会事物、城市管理、产业经济、拆迁、综治信访等。 独立占地,
有独立院落及出入口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850 800 17-20 16-20 宜设置助残、康复保健、家政服务、计划生育宣传咨询、婚姻中介等社会救助和便民利民的服务项目。
社区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座 2500 3750 50 75 — 独立占地
社区老年人设施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1座 2500 3750 50 75 半开放的管理方式,含全托、日托、全护、半护等模式。 独立占地,
有独立院落及出入口
社区文化设施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1座 4800 3500 96-126 70-100 ①文化康乐设施2000-2500平方米(多功能影视厅、文娱艺术、康乐健身活动等);②图书阅览科技活动设施600-800平方米;③老年人活动设施200-300平方米;④青少年之家1000-1200平方米。 独立占地,与街头绿地联合设置,
文化广场可设置在街头绿地中
文化广场 1处 — 5000 5 100 室外群众文化活动,露天演出、观赏
社区商业设施 菜市场 1处 2000 2000 40-60 40-60 含农副产品及加工食品 独立占地
合计 16850 32100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1-20
4.3基层社区级配套设施及千人指标
南昌市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设置
数量 一般规模
(5000人或1500户) 千人指标 服务内容 设置规定
建筑面积
(m2) 用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千人) 用地面积
(m2/千人)
1 社区综合服务站
(社区用房) 1座 600 500 — — 社区工作用房及服务用房 —
1.1 居委会 — 100 — 20-28 — 社区党组织、社居委办公 宜独立设置或结合公建集中设置,若分项设于住宅底层时,均需考虑独立出入口。
1.2 社区服务站 — 200 — 40 50 人口计生、劳动保障、社区救助、社区党员活动、社区文化教育、残疾人康复等
1.3 社区文体活动站 — 300 — 60 60 文化康乐、图书阅览、科普宣传、健身、音乐欣赏、茶座、老年人活动、青少年活动及儿童活动等活动设施。
2 警务室
(消防工作室) 1座 20 — — — 治安、消防、纠纷调解 可附设
3 社区医疗服务站 1座 120 200 24 40 — 可附设
4 养老服务用房 1座 400 500 80 100 老年餐饮、日间照料、老年活动等 可附设
合计   1140 1200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1-20
4.4社区配套设施的布局
充分利用现状配套设施。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协调。规划鼓励相对集中布置的模式。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医疗卫生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广场等设施集中布置形成街道中心;社区综合管理、社区服务、公园广场、文化娱乐等设施用地可集中布置,以形成社区公共中心。设施尽量布置在社区的中心位置。街道中心所处的基础社区不再重复设置基层社区一级的设施。
4.5社区配套设施的权属
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两种。
(1)公益性公共配套设施权属
A、属政府所有的公益类公共配套设施:①所有的教育设施和行政管理设施;②医疗卫生设施中的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较大规模的设施;③文化体育设施中的文化活动中心、体育运动场馆等较大规模的设施;④社会服务设施中的养老院、托老所、社会服务中心、社会服务站等较大规模的设施;⑤市政公用设施中的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
B、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配套设施:①物业管理用房(含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门卫房等); ②只能归本住宅小区业主支配使用的垃圾集散间;③规划中确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站、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会服务站等较小规模的公共配套设施;③其它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配套设施。
(2)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指适宜市场化运营、建设成本不宜列入且未列入小区商品房建设成本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商业服务设施(物业管理专用商业服务设施用房除外)等。此类公共服务设施,按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其权属归投资者所有,但交付使用后必须纳入小区统一的物业管理,并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1-20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1-20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01-20
不错。。。。。。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01-20
这样一来,会不会变相增加工作人员?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01-20
规划期末,规划街道总数为77个,社区总数为748个。


77个街道???这增加也太多了吧???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01-21
回 未央小色狼 的帖子
未央小色狼:规划期末,规划街道总数为77个,社区总数为748个。
77个街道???这增加也太多了吧??? (2014-01-20 20:30) 

仔细看图,南新两县就在隔壁
77个还不包括长堎、莲塘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01-21
回 路过客人 的帖子
路过客人:仔细看图,南新两县就在隔壁
77个还不包括长堎、莲塘
 (2014-01-21 01:26) 

图上的确是没有南新二县,那图里面塘山镇湖坊镇之类的都被大卸八块了。。。完全没有精简机构。。。真要搞77个街道,那社区直接省略的了。。。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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